您好律师,我因老公感情不合,他不但不过日子,还对我家暴,7.2号我被打他的胳膊骨折了,住了十多天的院,花了将近两万,他到现在一分钱没出,全是娘家人凑的钱,一家人不露面,我想去做伤检,问过法医说是轻伤害一级,派出所给调解,让他拿医药费和补偿费,然后协议离婚,他家也置之不理。
我想问这个可以大概判多少年,还有他判刑之后我起诉离婚可以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吗?我是两个女儿,我不想给他家,因为12号我出院回去拿衣服的时候,孩子奶奶当着我的面打孩子,孩子刚一周九个月,她也下的去手,大的四周,
还有起诉之后,他如果就是不拿钱的话,法院会支持我吗?
谢谢律师了,我实在走投无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