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请教一个问题:我去年8月4日协议离婚,掉入陷阱加上意气用事,只要了女儿的抚养权,两处房产(其中一套有贷款)及抚养费都没要。离婚后知道他外面有仨儿。今年过年时带孩子租房搬出来。他现在无工作,自己创业。上周六,他跟孩子讲:他贷款还不上了,让我还,如果他成功,他一次性还上。
律师,我想知道:
1. 可不可以接这件事。他和我都是外地人,我们在天津没有任何一个亲戚,如果他消失,我肯定找不到!
2.有朋友给我出主意:把旧房(无贷款)过给孩子,我还新房,别提前还。可行吗?
3.他曾经说:我去告他,新房给我,我还。可行吗?以后如果浑水他再去告我,怎么办呢?
是不,最好离这趟浑水远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