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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明明不是Angel】B栋11楼.(个人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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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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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栋11楼 
 
 作者: 藤井树

第一部分在动笔前的《B栋11楼》

 一个特别的节日,一通电话,一餐丰盛的晚餐,一群好久不见的朋友,这四句话可以构成什么样的画面?我想,每个人所想到的都不一样。 
 大谈相识当年的青春往事,毫不客气地嘻笑着朋友的糗事,忘不掉曾经令自己,也令朋友们感动心悸的故事,问问彼此生活的近况与埋藏已久的心事,空气中充满着一种有温度的快乐,当下的气氛总会让自己有一种直接的感触:「友情历久一样浓,这句话应该是真的吧?」 
 好象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吧,当我们都长大了以后。每个曾经朝夕相处的朋友,那些许久之前携手共进的伙伴,一个个都变成一个代号、一支号码,更感叹的是,自己还时常忘记打电话去问候曾经的他和她,忙碌变成了最诚实的谎话。 
 有时会在朋友的聊天当中听到,那个谁谁谁真是个有心人,每一次的相聚,他永远是那根针,那条线,在你我之间穿梭着,不时把我们系起来。 
 当这样的话传进自己耳朵的时候,总会不禁泛起一阵愧疚。 
 「啊!为什么有心人不是我?」 
 无忧无虑的生活渐渐地被时间推远,现实生活很快地占据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就算是学生也一样,这个时代确实为每一个人带来了许多的无奈。 
 似乎自己未来的生活已经被定型了一样,就算你倔强着不前进,这世界却由不得你。 
 所以,当有心人把那些陈年老友一个个串起来时,总会是我们的脆弱泛滥的时候。 
 「友情历久一样浓」,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在被证明着。大概是受到这样的气氛感染吧。在某个跟一群好久不见的朋友一起泡茶聊天的聚会当中,我得到很多感触。好多陈年的往事被几个记性好的朋友翻出来讨论,像一幕幕的影像在脑海中上演,不管当时的事件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时间虽然冲淡了当时情绪的浓度,却更加深了此刻心情的感触。 
 「他被她打了一巴掌之后,竟然还笑得出来!?」 
 「笑是因为我决定要让她难看。」 
 「我在那个很机车的国文老师的抽屉里放了一个假大便,她应该到现在还没有查出那是谁放的。」 
 「铐!那个假大便是你放的喔!她以为是我放的,还打电话去我家问我妈我是不是心里有过伤害什么的……」 
 我好喜欢听这些话,尤其是掺杂着彼此笑声的时候。像一杯香纯的红茶,再加上浓郁的鲜乳一样地甘醇。 
 很可惜的是,这一杯奶茶不可能买得到,品尝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 
 为了保存这一份甜香,我别无他法,只能用文字记下它。 
 写《B栋11楼》,对我来说,其实可以说是一种突破,也可以说是一项测验。 
 我不能说这个突破是绝对好的,因为这也是我的第一次。我更不能说这一项测验我可以拿到好分数,因为分数不是我打的。 
 但在动笔写《B栋11楼》之前,我做了很多功课,比起之前所有的作品,《B栋11楼》可以说是工程浩大。 
 因为里面牵涉了许多我从未接触的事,凭空想象对一部作品来说是大不敬。所以我到处请教,能问就问,有课就上,没课就买书,许多没去过的地方,都必须实地走过一次。 
 当然,我的功课还没做完,因为我不知道在创作的过程中,我还需要什么样的资料,我只能把握手中现有的,然后在创作的过程当中,尽全力去挖掘。 
 很多朋友知道我在写《B栋11楼》时都笑说:「光听你说主要的故事结构,我大概就可以猜测这栋建筑物的雄伟,光是地基就得耗费一番功夫吧!」 
 听完,我总是笑一笑,同时感谢他们给我的支持。 
 这是我第一次把一部作品当工作来做,而我的老板是所有看这一部作品的人。 
 你们或许没办法想象,我有多么希望这一部作品可以让你们觉得「好」。但是,难就难在这个「好」字。 
 在网络上创作的时间已经迈入第四年,回头想想一九九九年时,懵懵懂懂的自己,对创作一无所知,心里只有一股傻劲:「我要把这个故事写完。」 
 当然,这股傻劲是让我不断创作的动力之一,我很庆幸自己有创作的续航力,但当我开始慢慢地接受「创作已经不只是生活,更是责任」的时候,本着自己对创作的热忱与初衷,现在的我,应该重视的已经不只是续航力而已,更要告诉自己,我是一艘船,而我该航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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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栋11楼》必须是一部不同于以往的作品,我给自己这样的期望。 
 我期待着这一趟航程是顺利的,更期待航向不会有所偏移。 
 记得曾有许多人问过我:「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 
 我总是这么回答的:「我不敢喜欢自己的作品,但我会努力让自己去喜欢自己的每一个下一部作品。」 
 我对《B栋11楼》有很大的期待,但这一份期待对我来说是恐怖的。 
 因为,我很想很想喜欢它。 
 各位老板,现在,我要开始打地基了,不久之后,欢迎你们来看房子。 
 藤井树(吴子云)二○○三年一月六日 于高雄 
 


第一部分第1章(1)

 阿居是个男孩子,很不象话的男孩子。 
 阿居姓水,一个很特别很特别的姓,他的全名叫作水泮居,一个活像建商广告的名字。 
 阿居说,他爸爸知道他妈妈怀了他的时候,就为了取他的名字而烦恼了共二百八十天,一种超级严重的首胎妄想症,让他爸爸在那九个多月的时间里刚好瘦了二十八公斤。 
 还好,水爸爸当年胖得有点不象话。 
 水爸爸是个国中老师,一脸文人至圣的模样,稍带福态的身躯,让他看起来有点像神仙。他写得一手好书法,左邻右舍在年节期间都会请他挥毫几张。 
 水妈妈是个文盲,国小只念了半个学期,注音符号没知道几个,但是却有着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日文能力,也烧得一手很赞的菜。 
 当她看见自己的老公为了孩子的名字日渐消瘦,她很干脆地说了一句话,也因为那句话,脾气特好的水爸爸第一次跟水妈妈吵架。 
 水妈妈说,我怀他二百八十天,你瘦了二十八公斤,那就叫他水二八啊! 
 「水二八?听起来有点像某一个战役的名字。」 
 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是这么响应阿居的。 
 阿居的名字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就这样当了无名国民近半年。 
 那半年里,水爸爸水妈妈是这样叫阿居的:「水水水水水水水……」 
 后来,也就是阿居出生后约半年,水爸爸在水妈妈怀孕期间因为教师荒,自愿请调到南部的请调书核准了,他们家从宜兰搬到高雄,住在左营的莲池潭附近。 
 「我爸说,搬到高雄的第一天晚上,我盯着莲池潭看了好久好久,终于让他知道我该取什么名字了。」 
 阿居说,水姓源自浙江,在清朝的时候最多,水爸爸的爷爷以前是清朝的某地方小官,水爸爸对这事儿有着不知做何解释的某种情结,所以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浙江去看看。 
 遗憾的是,水妈妈在阿居高三的时候过世了,水爸爸受了很大的打击,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几个月后,水爸爸也走了。 
 水家搬到高雄的时候,刚好住在我家隔壁,我跟阿居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国中。后来,我家搬到较靠近市区的地方,阿居送给我一颗石头,上面是他用书法写的字,他说,水爸爸每天都跟他一起写两个小时的书法,这是他第一个书法作品,送给他最好的朋友。 
 前面说过,他是个很不象话的男孩子,他的不象话,是你们永远都无法预测的。 
 他用书法,在石头上写了三个字,三个英文字———「Wish you well」。 
 在大学联考的前一天,阿居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找我,电话里他的声音是低沉的,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当他骑着脚踏车在我家楼下出现的时候,他的表情是痛苦的,他说他要找人聊聊天,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 
 我以为他会流泪,但他说水妈妈不准他哭。 
 水妈妈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突然被挖走了肺,她的过世,让阿居开始天天呼吸困难。 
 后来,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是大一新生,且同住在一间宿舍里,一连好几天,阿居都没有来上课。 
 一天晚上,阿居从高雄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我,电话里的声音是低沉的,我第二次听到他这样,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回到台北之后,他找我聊天,在学校宿舍外面的草坪上。原来,不见他人的这几天,阿居一直待在高雄处理水爸爸的后事。 
 水爸爸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又突然被挖走了肝。 
 「为什么被挖走的不是心?」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因为我觉得如果是我,我会如心已死一般地痛苦。「因为爸爸走之前,叫我要留着一颗善良的心,善心之人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 
 那晚,阿居哭得很惨,像是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哭尽,还预约了下辈子的一样。 
 真的,阿居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子,我可以打包票,这辈子我的生命中将不会再有人比他更善良。 
 水爸爸走后,阿居开始自食其力,直到今年我们将升大三,他从来没有停止过打工。 
 麦当劳、加油站、7-11、送报生……这些工作让他可以不愁自己的学费,但却必须愁生活费。 
 但他的善良,却宁可让自己三餐泡面,他也要每个月到孤儿院去当义工,买礼物送小朋友。 
 有时约他一起去逛街,目的是要知道他喜欢什么,在能力范围内可以送给他,但他却时常自掏腰包,花一百元买一条残障人士在卖的青箭口香糖。有一次,我跟他走在西门町,他第一次开口向我借钱,投了一百元到那个趴在地上、缺了手脚的乞讨者的小盆子里。 
 「借钱做善事,就没有意义了。」我拿出一百元给他,嚷嚷着说。 
 「但是你想想,钱我还有得借,我也有双手双脚去赚,但是他呢?」 
 我跟阿居常聊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常告诉他,身无分文没关系,因为梦想是最大的财富。 
 「我想在阳明山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说。 
 「我想去洛杉矶陪着湖人队东征西战,看完整季的NBA球赛。」我说。 
 「我想到意大利、到德国,我想在他们的无限速道路上狂飙法拉利。」我说。 
 「我想有一个对我来说百分百的女孩,我的心、我的肺、我的所有都可以无条件给她。」还是我说。 
 阿居只是听,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梦想。 
 直到那天晚上,阿居重拾他已经荒废了好几年的毛笔,在一张白色宣纸上写下了那一句话,我才知道,一个人的梦想,原来跟自己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所以那些我说出来的、我想去做的,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已。 
 「我想回浙江,带着我的爸爸妈妈。」 
 这是阿居,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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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第1章(6)

 ※人生与幸福的定义,不可能是狭窄,也不可能是复杂的。□□ 
 ※当下感觉到的生命意义,只有你才能体会它对生命的重要性。 
 像是忘了关掉的水龙头一样,时间不断不断地流逝着;只是时间不像水库那样有刻度、有管理人员在看顾,它再怎么流逝、再怎么被浪费,我想除了自知时间有限或生命即将终结的人之外,是不会有任何人有感觉的。 
 我们升上大二之后,我就没有和皓廷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里了。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宿舍抽签。认识我久一点的人就会知道,我的签运是世界级的糟糕。 
 每一次抽签,我一定是签王。 
 大一的时候,同寝室四个人,晚上经常提议买消夜,轮流两字对我们来说像甲骨文一样难懂,所以我们每次都抽签决定,签王去买。 
 除了皓廷跟亚勋各买过一次之外,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签王的位置。 
 「干!又是我!」 
 相信我,如果你不断当签王,你也会骂出脏话来。反正,我的签运从来没有好过,再赘述只是伤心而已。 
 亚勋跟我一样没有抽到宿舍,我们便一起搬到学校附近的一栋学宿里面去。那是一栋专门租给学生住的公寓,在一条辟径颇深的巷子里。公寓的一楼是两间店面,一间是7-11,一间是全家;对面的一楼是一家洗衣店,听说也是房东开的,而房东就住在洗衣店楼上。 
 我想他光是赚学生的钱就赚饱了。 
 房东把每个楼层都分隔为七间套房,最大的那一间有十一坪大,最小的是五坪。每个楼层都有两台饮水机,每间房间附有一支室内电话。 
 我跟亚勋刚搬进去的时候,生活得挺不习惯。大概是因为男生宿舍住久了,一旦在宿舍走廊上遇到同楼层的女孩子,在擦身而过的同时,脸上的表情都不知道该怎么摆。 
 更糟糕的是,我跟亚勋住在最顶楼的五楼,七间房间里,有五间是女孩子住的。她们不是夜猫族,就是热门音乐的爱好者。一个多月的观察下来,住在五A、五C、五D这三间房的女孩子都已经有男朋友了,而那个住在五B的女孩,有很严重的失眠症。 
 亚勋住在五E,我住在五F,虽然编号是隔壁,但其实我们中间隔了一间五G。 
 我不知道为什么E不会在F旁边,每次回到宿舍看见门牌,念起来总会觉得怪怪的。 
 直到那一年的圣诞节,我跟亚勋住在那儿已经有近四个月的时间,我们从来没有看过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子。 
 「好一栋神奇的学生公寓。」阿居跟皓廷来找我们的时候,都会这么说。 
 记得那一年是二○○○年,九月,我们升大二。皓廷为了生活找了家教的工作,虽然我的家境让我不需要去烦恼钱的问题,但我还是陪着他一起去家教中心,我想感受一下拿到第一份薪水到底是什么感觉。 
 阿居则在我公寓楼下的7-11找到计时工读生的工作,他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是窝在7-11里面,星期六日放假的时候,他就到孤儿院去当义工。 
 我接到的第一个家教,是一个刚升国二的小男生。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能记得他的名字。因为他的名字很难写,很难念,我只记得他的名字里有个「蒯」,所以我都叫他小蒯。 
 这个字的念法跟「快」差不多,只是蒯必须念三声。 
 他的程度很差,而且是差到不行那种。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成绩单,差点没脑溢血。 
 小蒯的爸爸是水泥工,妈妈在自助餐厅帮别人炒菜。每天早上四点钟,小蒯的妈妈就要出门去帮老板开店、洗菜、炒菜,准备给要到工业区上班的人吃早餐。 
 自助餐厅开在工业区入口附近,那里大型车辆来来往往二十四小时没有间断。 
 「那些大货车像抓狂一样横冲直撞,好几次都差点就被撞死。」 
 小蒯的妈妈每次说到这里,我就替她捏一把冷汗。 
 小蒯的爸爸待在营建公司已经有十几年了,经济越来越不景气的关系,公司接不到工程,收入越来越少,本来一个月还有八、九万块的收入,一下子缩了一半。 
 第一次到小蒯家,他的爸妈就讲一大堆给我听。本来小蒯还有一个弟弟,但是因为小时候生病疏于注意,两岁就死了。 
 他的父母亲要我注意他每一科的功课,不惜加注钟点费也要我教到他会为止。 
 这一对为了孩子辛苦奔波的父母,低声下气地对我请求,除了认真教小蒯功课之外,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所以,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想先了解一下他在想些什么。 
 我问他:「小蒯,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第一次,他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麻烦你有点新意好吗?你嘛帮帮忙……」这种老成的眼神看我,然后又很虚伪敷衍地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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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第1章(7)

 第二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是在上第二次课的时候,他一样没有回答。而我会问他同样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我交付给他练习的功课,他一片空白地还给我。 
 第三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且多补上一句「如果你告诉我,我送你一个奖品」,试图诱惑他告诉我他的想法,结果他给的响应,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 
 「你们也只不过是大学生而已,能送出什么好东西来?」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小蒯第四个家教老师,前面的三个女孩子,都是被他气走的。最久、最有耐心的一个,撑了一个学期,终于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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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了解那几个家教老师的心情,毕竟教导一个学生,花了时间精神陪伴,无非是想看着他们在成绩上有进步,这样才有工作上的成就感,赚不赚家教费,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就这样过了四个月,阿居皓廷跟亚勋都给我拍拍手,他们说我打破了纪录,终于站上撑最久的家教老师的王位。 
 在好友们拉炮庆祝买披萨狂欢的同时,小蒯的成绩还是一样乱七八糟。 
 撑最久是我教小蒯的目的吗?那个海鲜总汇披萨真是食之无味。 
 他每一张考卷都是不及格的分数,小蒯的妈妈每一次拿考卷给我的时候,都会对我说同一句话:「林老师,麻烦你多费心了。」 
 本来我都还会响应一句「这是应该的,您别客气」,但后来,我连回这句话的脸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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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深夜,很冷,一月天的台北,气温低得好像要结霜一样。 
 因为肚子饿到不行,又困,为了期末考又不能睡,阿居跟皓廷贪图我那台暖炉,也跑到我这里住。「干!又是我!」已经买消夜买了一年半的我,签王运仍然持续着。 
 我带着满肚子怨气,在深夜三点多,骑着机车要去买永和豆浆。催紧油门的右手已经被风吹到没有知觉了,包在口袋里的左手却暖得要命。 
 一个东张西望,在福和桥上,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一步一步地走着。 
 「小蒯?你这么晚怎么还在外面?」 
 停下机车,我先回头看看会不会有车子撞上来。 
 昏黄的灯光中,我看见小蒯的脸上,很清楚的有好几道血痕。他的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的,还剪秃了两块。 
 「小蒯!你怎么了?」我心一急,抓着他直问。 
 他慢慢转头看我,眼神有说不出的恐怖。 
 「子学老师,我问你,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我心一惊,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我不知道一个才国二的小男生,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眼神? 
 我赶紧把他载回家,一路上,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想当然尔,小蒯的爸妈一定担心到了极点。失踪不到四十八小时的报案,只能协助,还不到受理调查的范围。 
 经过妈妈的一阵询问,小蒯终于说出他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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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蒯被抢劫了,还被打了一顿。原凶是他的同班同学,为了一个同班的女孩子。 
 他的同学本来就是小混混,很久以前就喜欢那个女孩,戏剧化的是,那个女孩子喜欢小蒯。 
 这种伤害性的三角情节在国中生心态不成熟的情况下,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对方以为只要小蒯消失,那个女孩就会喜欢上自己。 
 小蒯在学校时,一天到晚被同学欺负,不是作弄他让他出糗,就是要他买饮料请客。 
 我终于知道小蒯为什么不念书的原因。 
 因为他的同学警告他,如果小蒯的成绩比他好,他就要给他好看。 
 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这么失败的孩子?是什么样的父母纵容这样幼稚无知几近废物的孩子?当我把这件事情告诉皓廷他们,皓廷很意外地冷静思考着,反而平时比较冷静的阿居气得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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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们是法律系的学生,But so what?凭我们的力量要扭转这个病态社会的颓势,根本是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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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勋当过兵,他很直接地说了一句话:「那个俗辣只要到兵营里面,就知道什么叫好死了。」 
 亚勋说的是台语,好死两个字听来特别有感觉、特别爽快。 
 直到天亮,我们都还在讨论小蒯的事情。 
 阿居决定要去找学长帮忙,也要去说服小蒯的妈妈提出告诉。这不是公诉罪,要打官司一定要有控方才行。 
 但我的心思并不在告与不告上面,因为我一直想着小蒯最后说的一句话,我很担心,他的思想已经有很大的偏差。 
 「对我来说,最好玩的事情,就是看着他被车撞死。」小蒯的眼神,透露出他深深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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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第1章(10)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 
 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 
 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 
 「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 
 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你真的是林子学吗?林子学就是你吗?」 
 「我当然是啊。」 
 「为什么你是林子学?」 
 「我……」 
 「为什么林子学就是你?你如何确定你是林子学?」 
 「我……我有身分证啊!」 
 「如果没有身分证这种东西,你还是林子学吗?」 
 「我……」 
 「林子学要用身分证来解释吗?你刚刚不是确定你是林子学?」 
 亚勋这么一问之后,我开始知道哲学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发疯之虞。 
 红包发完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数着红包里的钞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够不够我买一部手提电脑? 
 脑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个岔神,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两千年的圣诞节晚上,有个人给了法律系一个很特别的定义。 
 「谢谢你。」满身酒味的她,意识很清楚地对我说着。手里拿着我递给她的信,另一只手在身上每一个口袋寻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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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2章(1)

 ●●● 圣诞节,是白色的, 
 你吻我,我不快乐。 
 就今天,你说再见, 
 怀里残留你的温柔,而你走远。 ●●● 
 如果这真是一首歌,我想写这首歌的人,也不快乐吧。 
 ※快乐,一直在悲伤旁边。 
 大二下学期,系上传来一个消息:系篮球队里有两个三年级的学长惨遭三二(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被退学了,他们需要几位新血加入。 
 不需要怀疑,皓廷当然,也绝对是他们的第一人选,所以刚开学的那一阵子,系队的学长时常来找他,威胁是没有,利诱的方法却层出不穷,吃的从披萨、鸡排、章鱼小丸子,玩的到六福村的折价券、钱柜唱歌不用钱,实用的课堂笔记更让皓廷的桌上活像是个小型法学的图书馆。 
 「真不知道学长们给我这么多笔记要干嘛,系上有在卖共笔(备注)啊。」 
 「这样你就不需要花钱买啦,学长们对你真好。」 
 阿居很羡慕地说着。但我很清楚地看见皓廷有多么不想到系队去。 
 我跟阿居也觉得奇怪,皓廷不想去,学长们为什么要这么死巴着他不放? 
 后来我们才知道,系队队长,也就是我们大三的学长,对系队有很深的归属感,对赢球有更深的企图。所以皓廷之于他们,就像是诸葛亮之于刘备,三顾茅庐不成,四顾五顾六顾也一定要顾着。 
 「我打篮球,是想为自己赢球,是为了自己快乐,我不想为某个特定的队伍打球。但是学长们又那么……」皓廷很懊恼地说着,他在自己的坚持与学长们的盛情之间,始终难以下一个决定。 
 直到开学后的第三个礼拜,我跟皓廷、还有阿居,在篮球场上遇上了系队队长,而我们也是那天才知道他叫庄仁杰。 
 他跟其它两个系队的学长,狠狠地修理了我们三个。皓廷在场上不断进攻,虽然偶有突破,但大都被学长们防了下来。 
 我们一共交手三场,如果以网球的术语来说,他们直落三把我们给做了。 
 那天打得很辛苦,也很难过,我跟阿居了解系队与皓廷之间的纠缠,但也是因为我们的球技不够好,才拖累了皓廷。 
 我想,那必定是皓廷开始打球以来最大的耻辱吧!虽然皓廷没有说过,但我相信以他的球技,要连输三场实在是一件难事。 
 可是,输球那一天晚上,本来约好一起吃饭的皓廷失约了。直到接近十一点,皓廷才满身汗地回到宿舍里。 
 「十九场,每场打六分,我只赢了一次。」他抱着篮球,微笑地说着:「刚刚我跟学长一对一,他真的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但把我狠狠地惨电,还说了一句让我最折服的话。」 
 「什么话?」我跟阿居好奇地问着。 
 「攻击再怎么厉害,一定会有失常的时候,在篮球场上,只有防守不会失常。」皓廷说这句话时,一副很感动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皓廷在输球之后还会笑的,看来他受到的刺激不小。 
 「所以我决定要加入系篮,还有你们,你们也要加入。」 
 「我们?为什么我们也要?」我跟阿居异口同声。 
 「学长说,他需要你们。」 
 就这样,我们进了系篮队,而且认识了两个新朋友,是我们系队的经理,一个是黄美涵,还有萧以惠。 
 「请叫我流川以惠,谢谢。」 
 她很有精神地介绍她自己,在我们跟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所有人听见她的自我介绍都是一头雾水,因为在系队成员的名单上,并没有人姓流川。后来才知道她因为喜欢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所以二话不说,马上替自己冠了夫姓。 
 比较有趣的是,她的老公不只一个。 
 有时候她叫做以惠克鲁斯,那是她看见汤姆克鲁斯的海报或电影的时候;如果你听见她喊着小木木,那你就必须叫她木村以惠。 
 「小木木?亏她想得出来……」阿居一副快发烧的样子,用手摸着额头。 
 「阿居,快别这么说,你该庆幸她不喜欢基诺李维。」 
 一旁的人听见我这么说,笑倒一地,这时以惠丢来一颗篮球。 
 至于另一个经理黄美涵,我们对她就不太了解了,只知道她很喜欢狗,而且她说她的狗喜欢看新闻。 
 「我的狗叫做TVBS。」 
 她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大家听完之后互看了两秒,然后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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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2章(2)

 我个人对狗是敬谢不敏,因为我被狗咬过。但我听过很多挺酷的狗名字,像是耐吉啦、保龄球啦、白色的狗取名叫小黑的,就是没听过把狗取名TVBS的。 
 「因为它只在我看TVBS新闻的时候,才会跑到电视机前面,当我转到其它台时,它就会低头,或是离开。」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要把狗取名TVBS时,她这么回答我。 
 「不会很难叫吗?挺绕口的。」 
 「不会啊,叫久了就习惯了。」 
 这就是我们系队上的两个经理,很怪,但也很有趣。 
 那是二○○一年的三月,我们大二。 
 参加系上练球才一个多礼拜,系际杯就来临了。 
 那天早上,学长叫我跟阿居、皓廷到系办去,发给我们一套球衣。 
 「身着球衣,系上荣誉,好好珍惜,记得要洗。」学长一面念着这诗不像诗,话不象话的东西,一面打开塑料袋套,一件一件地发给我们。 
 「谢谢学长,谢谢系上,竭尽所能,为系争光。」 
 阿居不知道去哪学来这一串,我跟皓廷听完都觉得奇怪,这孩子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 
 第一场比赛令人印象深刻,对手是电子系,因为那是那一年第一场系际杯比赛的关系,到场观赛的人很多,班上的同学也全都到场了。 
 在比赛前十分钟,皓廷说要离开一下,然后就看他快步跑走。学长问我他去哪里,一副急得要内出血一样。 
 过了几分钟,皓廷回来了。学长问他是不是去大便,他笑了一笑,说:「不,那是一件比大便更爽快的事。」 
 学长没听懂,我跟阿居也是一头雾水。 
 哨声响起,校队裁判进场,先发球员进场,跳球者走进中场跳球圈里,其它的队员一个挨一个地防着。 
 我跟阿居坐在场边,以我们的球技,先发球员名单不会有我们的名字。 
 这时美涵跟以惠在一旁大喊着「法律加油!」,顿时间,我的体内似乎不断地在分泌着肾上腺素,手臂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双掌不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裁判在中线上把球往上抛,皓廷「嘿」了一声,球拨到了学长的手中,定时器开始跳动,纪录员开始动作,体育馆开始沸腾,这所有的开始都是因为……比赛开始。 
 ※笔者言:篮球,我最爱的运动。 
 烘干机左三圈、右三圈地旋转着,发出低鸣的轰轰声,我盯着衣服在里面翻转,看久了有点头晕。 
 忘了是第几次到公寓对面的自助洗衣店洗衣服了,只记得每次来都没有人,但角落里倒是都有一只灰白相间的猫,他大概把这里当作是它家了吧。 
 「为什么烘干机使用半小时要二十块?为什么那么贵?」手里拿着衣物香片,我自言自语地说着。 
 「因为这里是台北,什么都贵。」 
 突然有个声音在我身后说着,是个女孩。 
 「好久不见。」她说。 
 我回头,眼前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原来是她,住在五G的徐艺君。 
 「喔!嗨!是你啊。」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如果明天不需要期中考,那才真的叫做美好时光。」 
 「期中考也可以是美好时光,看你怎么想而已。」 
 「那很抱歉,我没办法把期中考当作美好时光。」 
 她听完,对我微微一笑,打开手里的袋子,把衣服丢进洗衣机,投了硬币,洗衣机便开始转动。 
 「那天,我看了你的比赛,你打得很好。」 
 「喔?真的?谢谢夸奖,我不知道你对篮球也有兴趣。」 
 「我不是对篮球有兴趣。」 
 「那……你对篮球场有兴趣?」 
 「你在说什么?」 
 「不,没事,我随口掰了一句冷笑话,原谅我没什么幽默感。」 
 「没关系,你看起来也不像是有幽默感的人。」 
 「是吗?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虽然彼此不太熟,但你也不需要这么诚实。」 
 「好吧!你好幽默!哈哈哈!」空气里的温度随着她扮假的笑声顿时下降了几度。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你跑到洗衣店来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美好时光就是用来浪费的,时间不会因为美好与否而停止,或走得慢一点。」 
 我看了她一眼,再看看她洗衣机上显示的剩余时间,五十二分钟。


2026-05-07 10: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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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2章(3)

 「你要用烘干机吗?」 
 「要。」 
 「你要用多久?」 
 「四十块,一个小时吧。」 
 「那恭喜你,你还有一小时又五十二分钟的美好时光可以浪费。」 
 「不,如果我可以活到七十岁,那我还有五十一年的时间可以浪费。」 
 「我们一定要这样说话吗?」 
 「怎样说话?」 
 「这样!」我右手的食指在我跟她之间不断地来回指着,「对话有点像日剧,有点不太正常这样!」 
 「那,不像日剧,而且很正常的对话应该要怎样?」 
 「应该要像第二次见面的人一样,很客气、很有礼貌、不太熟识这样。」 
 「嗨,林同学,好巧,你也来洗衣服啊?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一定要加上后面那一大串吗?」 
 「不一定。」 
 「那就别加。」 
 「可是我加了,来不及了,你快点用第二次见面、很客气、很有礼貌、不太熟识的样子响应我啊。」 
 「我的衣服干了。」 
 我回头打开烘干机,收拾着我的衣服,因为我有一件五颜六色的花内裤,我怕被看见,所以我用球衣包起来,收进袋子里。 
 「你没礼貌,你没有理我。」 
 「哎呀!徐同学,好巧,你也来洗衣服啊?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你跑到洗衣店来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你可以不用响应我了,我的衣服干了,先走了,慢洗慢洗。」 
 「好吧,那慢走了,林同学。」 
 「再见再见,后会有期。」 
 那天晚上,我正在猛K国际公法,然后有人敲门,我咬着笔,从门孔看出去,是她,徐艺君。 
 我开了门之后,她从背后拿出一件……我的…… 
 「内裤。」 
 「啊!」 
 「你的内裤。」 
 「啊啊啊!」 
 「你只会啊吗?这不应该是看到自己内裤的表情,你该不会连自己的内裤都不认识吧?」 
 我好难为情,顿时觉得整颗头都是烫的,从耳根到背脊都是热的,身体好象有几百只虫在爬一样。 
 「不好意思……」 
 「下次要用球衣包花内裤,别忘了连白色内裤一起包。」 
 「啊!」 
 「又是啊!讲到内裤你只会啊?」 
 「喔,不、不、不是的,我……」 
 「我在烘衣机里看见的,我想那应该是你的,本来下午就要拿给你,但是我出去买东西了。」 
 「谢……谢谢。」 
 「不谢,晚安。」 
 她很自然地走回她的房间,我则是呆在房门口好一会儿。 
 这是很丢脸的事情,丢脸的程度永远无法用文字来形容。 
 你们现在在看的是第十集的《B栋11楼》,是不是跟第九集完全没有衔接上的感觉? 
 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现在要开始告诉你们跟电子系比赛的结果。 
 上半场,先发的五个人打满,没有换人下来,皓廷跟仁杰学长两个人几乎包办了所有的得分,我们以三十三比二十五暂时领先八分。 
 下半场开始,皓廷跟仁杰学长都留在场下,那是我第一次打正规赛,紧张得心脏像要跳出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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