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吧 关注:2,595,387贴子:16,980,958

回复:明天去烫个头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二)具体的概念
 
 关于发展,我们可以问:什么东西发展着?什么是它的绝对内容?人们总以为,发展只是一种形式的活动,没有内容。不过行为除了活动以外,没有别的性质,通过这种活动,那内容的普遍性格便被规定了。自在和自为即潜在和实现——译者就是活动的两个环节。行为就是包含这些不同的环节在内的活动。因此,行为本质上是一个整体,而整体就是具体的,不只行为是具体的,而且潜在,那开始活动的主体,也是具体的,那活动的产物,一如活动和开始活动,也同样是具体的。发展的过程亦即是内容、理念的本身。它是其一,也是其他,二者合一,构成其三。因为其一在其他里面乃是回复其自身,并非外在于其自身。
 
 普通成见总以为:哲学只从事研究抽象的东西和空洞的共性,并以为直观我们经验的自我意识、我们的自我感觉、生活感觉,反而是属于自身具体的和自身决定的领域。其实哲学属于思想的领域,因而从事研究的是共性,它的内容是抽象的,但只是就形式、就表面说才如此,而理念自身本质上是具体的,是不同的规定之统一。就在这里,便可看出理性知识与单纯理智知识的区别;而哲学的任务与理智相反,是在于指出:真理、理念不是由空洞的普遍所构成的,而乃包含在一种普遍里,这种普遍自身就是特殊,自身就是有决定性的。如果真理是抽象的,则它就是不真的。健康的人类理性趋向于具体的东西。理智的反省才是抽象的理论,不是真的,只是在头脑里是正确的,而且没有实践性。哲学是最敌视抽象的,它引导我们回复到具体。
 
 所以理念就内容而论,是自身具体的,也是自在的,而它的兴趣即目的译者即在于由自在发展为自为。把自在和自为两个观念结合起来,我们就得到具体事物的运动。因为自在的自身已经是具体的,我们只是发挥出已经潜伏在那里的成分,所以新形式的增加,那现在好像是有分别的,只不过是从前包含在原始的统一里面的。具体的必须变成自为的。它是自身分化的,作为潜在、可能性,它是尚未分化的,尚在原始的统一里这种统一是与分化、殊异相矛盾的;它是简单的,却是有区别的。具体的东西,这种内在的矛盾本身,就是促进发展的推动力。因而就产生了区别。但同样给予这区别应得的权利。它这权利就是扬弃它自身的区别,再回复到统一;它的真理唯有在统一里。这种统一就是生命,既是自然的生命,又是包含在理念、精神里面的生命。理念不是抽象的、不可言说的最高本质;这样的上帝是近代抽象理智的产物。理念是运动、过程,但里面也有静止;它也有区别,但这区别只是行将消失的,通过消除区别的过程才可达到充分的具体的统一。
 
 我们可以举出一些感性事物为例,对于具体这概念作一较详的说明。花虽说具有多样的性质,如香、味、形状、颜色等,但它却是一个整体。在这一朵花里,这些性质中的任何一种都不可缺少,这朵花的每一个别部分,都具有整个花所有的特性。同样,金子在它每一小粒里,完整不可分地包含着它的一切特性。在感性事物里我们可以承认这些殊异的性质是凑合在一起,但在精神现象里,有区别的被认为是对立的。花的色和香虽然是相反的,却仍同在一个对象里,我们不把两者彼此对立起来,我们并不觉得这是矛盾或违反事实。但是理智和理智性的思想,却认为不同的东西摆在一起是不能容忍的。譬如物质是复合的,空间是连续不断的;但我们又可以把空间分成点。物质是联结着的,但人们也可以把它加以分裂,并分割至无穷。于是,人们又说,物质既是原子和积点所构成,因此不是连续的。于是这里我们就有了连续性和点积性两种特性的结合。但这两者理智却认为是不相容的,它以为物质不是连续的,就是点积成的。但事实上物质兼有两种特性。
 
 或者我们说,人是有自由的,而他的另一特性却是必然。“如果精神是自由的,则它必不受必然性的支配。反过来说:“它的意志、思想为必然性所决定,则它就是不自由的。人们说这两个性质是互相排斥的。这里我们便认为这种区别,这种作为互相排斥的区别,是不能构成具体事物的。但是真理、精神是具体的,它的特性是自由和必然。所以较高的观点是:精神在它的必然性里是自由的,也只有在必然性里才可以寻得它的自由,一如它的必然性只是建筑在它的自由上面。但要说明精神的这种统一性,在这里较为困难。也有许多存在,片面地属于必然性;这就是自然事物。因此自然是抽象的,尚未达到真实的存在;这倒并不是说抽象的东西根本不存在。譬如红色便是一个抽象的感性观念,当常识说到红色时,并不意味着它所指谓的是抽象物。但是一朵红色的玫瑰花,却是一种具体的红物,对这个具体的红物,我们是可以区别和孤立出许多抽象物的。同样,自由也可以是没有必然性的抽象自由。这种假自由就是任性,因而它就是真自由的反面,是不自觉地被束缚的、主观空想的自由,——仅仅是形式的自由。
 
 发展的果实,那第三者,乃是运动的一个结果。就它只是一个阶段的结果而言,它是这个阶段的最后者,但同时它又是另一发展阶段的出发点和最先者。所以歌德在某处曾经很正确地说过:已受陶铸者自身不断地又将成为材料。受了陶铸的材料有它的形式,它又成为另一个新形式的材料。精神向内反省,以自身为对象,它的思维的方向因此便给它以形式和思想的范畴。精神据以反省的概念也就是它自身,它的形式,它的存在;它重新把它自己与它的概念范畴分离开,把这概念作为对象,重新加以思考。这样,这种思维活动更加陶铸了前此业已陶铸过的材料,予以更多的范畴,使它更确定更发挥更深邃。这种具体的运动,乃是一系列的发展,并非像一条直线抽象地向着无穷发展,必须认作像一个圆圈那样,乃是回复到自身的发展,这个圆圈又是许多圆圈所构成;而那整体乃是许多自己回复到自己的发展过程所构成的。


IP属地:上海33楼2007-12-03 18:09
回复
    (三)哲学是认识具体事物发展的科学
     
     既已一般地说明了具体的东西的性质,关于它的意义,现在我愿补充几句,即:那自身决定的真理有一种冲力去发展它自身。只有那有生命的和精神的事物,才有自身冲动,自身发展,所以作为自身具体、自身发展的理念,乃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一个全体,包含很多的阶段和环节在它自身内。而哲学就是对于这种发展的认识,并且作为概念的思维,哲学就是这种思维的发展。这种发展愈增进:则哲学便愈完善。
     
     再者,哲学的发展并不是向外追逐,失掉其自身于外界,而它之向外发展同样也是向内深入。这就是说,普遍的理念始终是内在的根本,是无所不包的和永恒不变的。
     
     哲学理念之向外发展并不是一种变化,从一物变成他物,而同样是一种进入自身的向内深入,所以哲学的进步在于使前此的一般的、不明确的理念,更加自身明确。理念的较高发展与它的更大的明确性乃是同一意义。在这里,外延最广也就是内包最深。〔精神的内涵愈深,则它的外延亦愈广,因此它的领域也愈大。〕发展意义的外延,并不是各自分散,彼此外在,而乃是一种结合,发展的外延愈广、内容愈丰富,则这种结合也就愈深而有力。
     
     这就是关于理念的性质和它的发展的一些抽象的命题。高度发展的哲学便是这样的理念构成的;哲学系统是一个理念的全体和它的一切部分之发挥,好像在一个有生命的个体里,一个生命、一个脉搏跳动贯穿着所有肢体一样。在理念中出现的一切的部分和所有这些部分的系统结合,均由此唯一理念产生。一切特殊部分都只是这唯一生命的反映和摹本。它们只有在理念的统一里,才得到它们的实在性,而它们的区别或不同的特性,也只是理念的表现和包含在理念里的形式。所以理念是中心,同时也是边缘,是光明的泉源,在它的一切向外发展里并不走出它自身,而只是内在并现在于它自身。所以理念是必然性和它自身的必然性的系统,而理念的这种必然性同样又是它的自由。


    IP属地:上海34楼2007-12-03 18:09
    回复
      2025-11-08 23:29:1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三、哲学史的概念所产生的后果

       由此可见,哲学是在发展中的系统,哲学史也是在发展中的系统;这就是哲学史的研究所须阐明的主要之点或基本概念。
       
       要说明这点,首先必须指出理念在表现的方式上可以发生的差异。在思想的进展里,不同阶段的出现,可以具有必然性的意识,每一继起阶段的派生及其所以仅具这种特性和形式,皆依此必然性而出;或者也可以没有必然性的意识,而只是采取一种自然的、好像是偶然出现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概念诚然仍内在地依规律产生效果,但这种规律却没有被明白表现出来:像在自然里,枝、叶、花、果的发展阶段,皆各自出现,而内在理念才是这种依次开展的过程之主导的决定的力量;又如儿童的体力,特别是他的精神活动依次出现,那样单纯而且自然,所以有些作父母的人,初次得着这种经验,会异常惊异,不知道这些原来内在而现在发展出来的能力是从那里来的,因为这些现象的整个系列只是采取在时间中相续的形式。
       
       揭示出理念发展的一种方式,亦即揭示出理念各种形态的推演和各种范畴在思想中的、被认识了的必然性,这就是哲学自身的课题和任务。但因为在哲学里所涉及的乃是纯粹理念,尚不是理念特殊化的形态自然和精神,所以对于这些进展过程的发挥,主要地乃逻辑哲学的课题和任务。然而理念发展的另一种方式,亦即理念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发展环节之出现在时间中,在变化的形态中,在某些特殊的地域中,在这个或那个民族里,在某些政治环境里,或在由政治环境而引起的错综复杂的关系里,简言之,出现在经验的形式内这就是哲学史所要揭示给我们的一幕一幕的戏剧。这种观点才是唯一配得上这门科学的观点。由于这门科学的性质,即可证明这观点本身就是真的,通过哲学史的研究,即可实际地表明这个观点的正确。
       
       根据这种观点,我认为:历史上的那些哲学系统的次序,与理念里的那些概念规定的逻辑推演的次序是相同的。我认为:如果我们能够对哲学史里面出现的各个系统的基本概念,完全剥掉它们的外在形态和特殊应用,我们就可以得到理念自身发展的各个不同的阶段的逻辑概念了。反之,如果掌握了逻辑的进程,我们亦可从它里面的各主要环节得到历史现象的进程。不过我们当然必须善于从历史形态所包含的内容里去认识这些纯粹概念。〔也许有人会以为,哲学在理念里发展的阶段与在时间里发展的阶段,其次序应该是不相同的;但大体上两者的次序是同一的。〕此外一方面是历史里面的时间次序,另一方面是概念发展的次序,两者当然是有区别的。但是现在要充分地说明此点,就会离开我们的目的太远了。我只须指出从上面所说的,即已昭示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不会是别的。一个人研究物理学、数学的历史,当然也就是熟悉了物理学、数学本身。但是为了从哲学出现在历史上时所取的经验的形态和外在形式里,去认识哲学的发展乃是理念的发展,我们必须具有理念的知识,犹如当我们判断人的行为是否正当和适宜时,我们必须具有“正当和适宜的概念〔作为标准〕一样。不然,就像我们所看见的许多哲学史一样,只是把一堆毫无秩序的意见罗列在不知理念的人的眼前。给诸位阐明这种理念,并因而说明它的现象,就是讲授哲学史的人的任务。因为观察者必走业已具有他所观察的事物的概念,才可以看见这概念在它的现象里,并且才能够真实地说明这对象,所以我们用不着感觉奇怪,何以会有这样多浅薄的哲学史,将一系列的哲学系统表现成一系列的单纯的意见、错误和思想游戏这些思想游戏诚然炫耀了很大的聪明和理智的努力,并且就哲学系统的形式说来,也设计得尽美尽善,值得恭维。像这类缺乏哲学头脑的历史家,他们如何会有能力把握并表现理性思维的内容呢?


      IP属地:上海35楼2007-12-03 18:10
      回复
        从上面所论理念的形式性质,足见只有能够掌握理念系统发展的那一种哲学史,才够得上科学的名称也只有因为这样,我才愿意从事哲学史的演讲;一堆知识的聚集,并不能构成科学。哲学史只有作为以理性为基础的现象的连续,本身以理性为内容,并且揭示出这内容,才能表明它是一个理性的历史,并表明它所记载的事实是合理性的。那一切通过理性而发生的事实,自身如何会不是合理性的呢?相信人世间的事变不是受偶然所支配,应该已经是一个理性的信仰,而哲学的任务,就在于认识哲学自己的表现虽这样地是历史,而它却只为理念所规定。
         
         通过这些初步阐明的一般的概念,我们现在就规定了哲学史的范畴了。我们必须考察这些范畴在哲学史上进一步的应用,这种应用,将可以使我们得到哲学史上最有意义的观点。
         
         (一)各种哲学在时间上的发展
         
         关于哲学史的第一个问题,涉及刚才所提及的理念在表现上的差异。这问题是:哲学如何会表现为在时间上有发展而且有一个历史?对这问题的回答,就会牵涉到时间的形而上学。而我们现在的目的,只在于指出几个要点,以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不愿意离题太远,说得太多。
         
         上面已经提到,精神的本质在于它的存在就是它的活动。反之,自然就它本身说来,它的变化因此只是些重复,它的运动只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更确切点说,精神的事业就是认识自己。我是一个直接的存在,但这只是就我是活的有机体而言;只有当我认识我自己时,我才是精神。认识你自己,这个在德尔斐的智慧神庙上的箴言,表达了精神本性的绝对命令。意识在本质上包含着这样的意义:我是自为的,我是我自己的对象。根据这一绝对的判断,我的与我自身有了区别,精神使自身成为定在或译限有——译者,把自身当作自身以外的东西;它建立其自身于外在性里,而外在性正是自然的、一般的有区别的存在方式。但是外在性的一种形式就是时间,这种形式在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里,将要予以详细的讨论。
         
         这种定在Dasein因此亦即在时间中的存在,不只是一般个人意识的一个环节个人意识本质上是有限的,而且也是哲学理念在思维领域内的发展。因为理念,若在它的静止中去思维它,当然是没有时间性的。在静止中去思维理念或在直接性的形象里去执着它,这意思即等于在内在的直观中去认识它。但有如上面所说,理念乃是具体的,乃是相异者的统一,本质上并不是静止的,它的定在本质上也不是直观。反之,理念是自身区别,因而是自身发展的,它实现它自身,外在化它自身于思维领域内。因此纯粹哲学表现其自身于思维中作为在时间中进展着的存在。但是这种思想成分本身是抽象的,是个人意识的活动。但精神并不仅只是个人的有限的意识,而它自身乃是普遍的具体的精神。这种具体的普遍性包括着它自身一切发展出来的形态和方面,在这些形态和方面里,精神是并且将成为符合理念的对象。所以精神对于它自身的思维的认识,同时就是那充满了发展的全部实在的进展。这种进展并不是通过个人思想,表现在个人意识里面的进展,而乃是具有丰富形态,揭示其自身于世界史中的普遍精神的进展。在这种发展的过程里,理念的其一形式某一阶段在某一民族里得到自觉;而这一民族在这一时间内,只表现这一形式,即在这一形式内它造成它的世界,它造成它的情况。反之,那较高的阶段,在许多世纪以后,又发现在另一民族里。


        IP属地:上海36楼2007-12-03 18:11
        回复
          好东东~ 哈哈~!草莓手机也可以保存啊,我也收藏,呵呵~`


          37楼2007-12-03 18:13
          回复
            如果我们掌握住具体和发展的原理,那么多样性的性质就具有大不相同的意义了。而关于哲学派别的纷歧性的说法,就好像那多样性的学说是固定的、死板的、彼此互相排斥的,一下子就被打倒,而被安置在它应有的地位似的。这说法乃是有些轻视哲学的人自信为他们所拥有的用来反对哲学的不可征服的武器,而他们对于这些可怜的看法,还感到骄傲真是一种乞丐式的骄傲,正足见他们对所具有的这一小点知识,如关于哲学学说之纷歧和多样性的知识,他们还完全不知道其意义。但多样性或纷歧乃是人人都了解的范畴,这范畴乃是人人所熟知的,谁也不会感觉到了解它有什么困难。他们总以为他们充分了解它,可以随便运用它它是一个自身明白,为他们明确知道的概念。但那些把多样性认作绝对固定的概念的人,对于它的性质和辩证发展却毫无所知。多样性是在流动中,本质上必须认作在发展运动中,是一个暂时的过渡的环节。哲学的具体理念是揭示出它所包含的区别或多样性之发展的活动。这些区别概指思想而言。因为我们这里是在说思想的发展。包含在理念里面的区别是被建立为思想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这些区别必取得存在,其一在这里,其他在那里。这些区别为了取得存在,它们必须成为整个、全体,必须包含理念的全体在内。唯有包含有区别在内的具体的东西才是实在的。所以区别须当作全体的形式来看。
             
             像这样包括了多样性、区别于其中的完整思想,就是一种哲学。但这些区别各在其特定形式下包含了理念。也许有人说:形式是不相干的,惟有内容、理念才是主要的。当他承认不同的哲学仅在不同的形式中包含了理念,因而便说这些形式是偶然的时,他也许还自以为他这种看法相当公正。但须知形式是很关重要的。因为这些形式不是别的,只是理念自身的原始的区别。理念之所以为理念,只是因它在它的区别中;区别对于理念仍是本质的,并构成理念的内容。内容展开出来成为多,它就有了形式。但这种形式或范畴的多样性却并不是无规定的,而是有必然性的。这些多样的形式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总的形式。它们就是那原始的理念的各个范畴,它们结合起来构成全体的形象。所以当它们彼此是外在的时,它们便没有结合在自身之内,而只是结合在我们、在观察者之内。
             
             每一个哲学系统即是一个范畴,但它并不因此就与别的范畴互相排斥或译互相外在——译者。这些范畴有不可逃避的命运,这就是它们必然要被结合在一起,并被降为一个整体中的诸环节。每一系统所采取的独立的形态又须被扬弃。在扩张为多之后,接着就会紧缩为一,回复到“多最初所自出的统一。而这第三个环节自身又可以仅是另一较高发展的开端。这种进展的步骤似乎可以延至无穷。但它却有一绝对的目的。关于这点以后我们将有更多的认识。在精神解放自身达到自我意识的途中,须有许多曲折的道路。唯有这种观点才值得为哲学史所依据来观察那自觉的理性之庙宇。这座庙宇是那样合理地为一个内在的建筑师所造成,而并不是像犹太人或共济会员Ereimaurer那样建造所罗门的庙宇。
             
             使得哲学史令人感到有真实兴趣的伟大前提,即是认为在我们这边,在世界里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符合理性的,——这种看法不是别的,实不过是相信天道”之另一方式。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都是理性产生出来的,因此相信理性只在自然里,不在精神里,是很不适当的。一个人如果认为精神领域内的业绩如各个哲学系统仅仅是偶然性的,则他便是并非不真诚地信仰神圣的世界规律。而他对于“天道的信仰也只是空话。
             
             无疑地,精神曾经费了很长的时间去发挥出哲学来,而这时间之长初看起来是可惊异的,有点像天文学上所说的空间那样辽阔。就世界精神进展之缓慢而论,我们须知它有充分时间,用不着紧张忙迫。在神的面前,千年如一日。它有充分时间,即因它在时间之外,即因它是永恒的。那飘忽即逝的当日事变却没有充分时间去完成许多目的。谁不是在他的目的没有完成以前就死去了?它不只是有充分的时间,要想达到一个目的,实现一个理想,所需的不只是时间,还需要许多别的东西。说它利用了许多民族,许多世代的人类来完成它寻求自我意识的工作,说它造成了万物生生灭灭的庞大展览,也还不够。它有充分富足的资源来作无限的展览,它大规模地进行它的工作,它有无数的国家,无数的个人供它使用。有一句流行的话:自然采取最短的道路以达到它的目的,这话是不错的,但殊不知精神的道路是间接的,是曲折的。凡有限生活里所须考虑的问题,如时间、劳力、费用,它都不在意。我们也不可太性急,以为某些见解直至现在还没有发挥出来,或这一真理、那一真理还不是业已在那里。在世界历史里,进步是很迟缓的。


            IP属地:上海38楼2007-12-03 18:14
            回复
              (二)上节的理论之应用于哲学史的研究
               
               从上面所说推出来的第一条结论就是:全部哲学史是一有必然性的、有次序的进程。这进程本身是合理性的,为理念所规定的。偶然性必须于进入哲学领域时立即排除掉。概念的发展在哲学里面是必然的,同样概念发展的历史也是必然的。这种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各种多样性的形态之内在的辩证法则。有限的事物不是真的,尚没有达到它的应如此。它既有了存在即成为定在——译者,因而也就有了它的局限性。但内在的理念摧毁了这些有限的形态。一个哲学若没有与它的内容相一致的绝对的形式,它必须消逝,因为它的形式并不是真的。〔在哲学史里,理念的这种辩证〕进展先验地是有必然性的。这点就是哲学史可作为范例予以证明的。
               
               从前此所说可以推出的第二条原则就是:每一哲学曾经是、而且仍是必然的,因此没有任何哲学曾消灭了,而所有各派哲学作为全体的诸环节都肯定地保存在哲学里。但我们必须将这些哲学的特殊原则作为特殊原则,和这原则之通过整个世界观的发挥区别开。各派哲学的原则是被保持着的,那最新的哲学就是所有各先行原则的结果,所以没有任何哲学是完全被推翻了的。那被推翻了的并不是这个哲学的原则,而只不过是这个原则的绝对性、究竟至上性。例如,原子论的哲学曾经达到这样的原则,即原子是绝对者,原子是不可分的单位,这不可分的单位,深一层说,就是个体、主体。那单纯的单位仅只是抽象的自为之有,于是便认绝对为无限多的单位。这种原子论的原则是被推翻了;我们都不是原子论者。照原子论说来,精神也是一自为之有的单位,原子。但这乃是一个空疏的说法,不能表达出绝对者的性格。但这个原则仍然是保持着的,不过它并不是绝对者的整个定义罢了。这样的否定表现在一切发展过程中。树的发展就是种子的否定,花的发展就是叶的否定,即由于它们都不是树的最高和最真的存在。最后花又被果实所否定。但如果没有一切较早的先行的阶段,就没有一个阶段可以得到真实存在。因此我们对于哲学的态度,必包含一个肯定的和一个否定的方面。我们必须对于一个哲学的这两方面有了正确的认识,态度才算公正。肯定的方面在生活和科学里是较迟才被认识的。因此否定比证明即肯定译者更容易。第三:我们特别限制于对原则的讨论。每一原则在一定时间内都曾经是主导原则。当整个世界观皆据此唯一原则来解释时,这就叫做哲学系统。我们自然必须了解这全部解释。但如果这原则还是抽象的,不充分的,则它就不能充分地解释属于我们世界观内的各种形态。例如,空疏的单一即原子译者这范畴便不能表达出精神的深度。譬如,笛卡尔的原则就只能很好地适用于解释机械性,而不适宜于解释别的东西。他对于别的界域的看法譬如,对于植物性和动物性的解释,就很不充分,因此也就没有趣味。所以我们只讨论这些哲学的原则,但讨论到更具体的哲学系统时,我们又必须注意到这些原则的主要发展和应用。那些从低级原则出发的哲学每每是不联贯的;它们虽不无深刻的识见,但这些深刻的识见每每超出所据以出发的原则之外。譬如,柏拉图的对话蒂迈欧篇所讨论的是自然哲学,他对这个自然哲学的发挥,从经验来说,仍然是很贫乏的,因为他的原则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篇对话所包含的深刻识见,我们并不是从他所根据的原则得到的。
               
               第四:由此对于哲学史我们得到这样的见解,即:虽说它是历史,但它所研究的却并不是业已过去的东西。哲学史的内容是理性的科学成果。而科学的成果是不能消灭的东西。在哲学领域内劳作所得的成就乃是真理,而真理是永恒的,它不是这时存在,他时就不复存在的东西。伟大的灵魂哲学史上的英雄们的身体,他们在时间里的生活哲学家的外在命运,诚然是一去不复返了,但他们的著作他们的思想,原则却并不随着他们而俱逝。因为他们著作的理性内容并不是纯从幻想、梦想、揣想得来。哲学不是梦游者的呓语,而乃是清醒的意识。哲学家的工作只在于把潜伏在精神深处的理性,这理性最初只是潜伏在那里的内在本质或内心本性揭示出来,提到意识前面,成为知识哲学的工作实在是一种连续不断的觉醒。因此哲学工作的产物并不是寄存在记忆的庙宇里,作为过去年代的古董,而它们现在仍同样地新鲜,同样地生动,如它们初产生时一样。哲学的著作和效果是不会为后继者所推翻和摧毁的,因为其中的原则不是业已过去了的;我们自己也是出现在其中的。它们不是以帆布,不是以大理石,不是以纸张,不是以图像和纪念碑作媒介以资保存。这些媒介本身就是变灭的,或者是变灭事物的基础。它们乃是用思想概念,精神中不变灭的本质,作为媒介,这媒介是虫所不能蛀蚀的,贼所不能偷窃的。思维所创获的成果,就其为思想而言,构成了精神自身的存在。这种哲学的知识因此也并不是博闻强记一种对于已死去了的、埋葬在地下的、腐朽了的事物的知识。哲学史所研究的是不老的、现在活生生的东西。


              IP属地:上海39楼2007-12-03 18:15
              回复
                (三)哲学史与哲学本身的进一步比较
                 
                 我们可以把那分布在时间内的全部财富变成自己所有,并指出一系列的哲学如何就是哲学这门学问之自身的系统化。我们也许会以为,哲学在理念阶段上发展的次序与它在时间上出现的次序是不一致的。但大体上这次序是相同的。在这里只须指出一个区别:那初期开始的哲学思想是潜在的、直接的、抽象的、一般的,亦即尚未高度发展的思想。而那较具体较丰富的总是较晚出现;最初的也就是内容最贫乏的。这种看法似乎与我们最通常的观念相违反。但哲学的观念常常正是通常观念的反面;而我们通常所假想的观念每每发现与事实不符。我们可以这样想:那最初出现的是具体的。譬如,当一个儿童的本性尚在原始的完整状态时,我们可以说他是较成人更具体的。成人受了限制,已不复有这种浑朴的完整性,我们会以为他过的生活较儿童生活更为抽象。成人的行为有一定的目的,没有全心全意去作一件事,而分裂成一些抽象的个别目标。反之,儿童,青年人却用全部心情去行动。在他们,情感、直观是第一的,思想是最后的。看起来似乎情感较之思想,较之抽象的、普遍性的活动又更为具体。但事实上恰好与此相反。感性意识一般地诚然是较为具体,虽说在思想方面最贫乏,但在内容方面却最丰富。因此我们必须把自然的具体性与思想的具体性加以区别,而思想的具体性方面却又最缺乏感性。儿童也可说是最抽象、最缺乏思想的人。与自然的具体性相比较,成人是抽象的。但就思想的具体性言,他却较儿童更为具体。成人的目的在处理一般事务时无疑地是抽象的,譬如维持他的家庭,履行他的职务,但他却在贡献他的力量于一个客观的有机的全体,应付这全体,推进这全体。而在儿童的行为里却只有一个幼稚的、一时的“自我,所以在少年人的行为里,主要的原则只是主观的天性和散漫无目标。由此足见,科学〔的思想〕较〔感性的〕直观更为具体。
                 
                 应用这种说法来看各种形态的哲学,第一个结论是:最初期的哲学是最贫乏最抽象的哲学。在这些哲学里面,理念得着最少的规定,它们只停滞在一般的看法上,没有充实起来。我们必须认清这点,才可不至于在古代哲学里面去寻找较多于所应找得到的东西。因此我们无须乎要求古代哲学具有一些属于较深刻意识的概念。譬如,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究竟泰利士的哲学是有神论还是无神论呢?究竟他相信有人格的神,还只是持一个无人格的普遍的本质之说呢?这问题就涉及了最高理念之主观性格,上帝之人格性的概念。像我们所了解的这样的主观性,乃是个远为丰富,远为集中,也就是很晚出的一个概念,这在古代一般是找不到的。在幻想和表象里、希腊的诸神诚然是有人格的,一如犹太教所信奉的一神是有人格的。但是,想像里的表象是很不同于纯粹思想和概念的理解的。如果我们以较深的观念作为衡量基础,那么,无疑地古代哲学可以正确地说是无神论。但这种说法同时也是错误的,因为初期的思想还没有发展到我们现在所达到的阶段。深度似乎是指内涵而言。但精神的内涵愈丰,则它外延愈广,愈能发挥其自身于外。所谓较大的这里是指对立、分离的强度而言。较大的力量方可克服较大的分离。从上面这种结论就可看到,既然发展的推进即是更进一步的规定,而更进一步的规定即是深入理念本身,所以最晚出的、最年轻的、最新近的哲学就是最发展、最丰富、最深刻的哲学。在这里面,凡是初看起来好像是已经过去了的东西,被保存着,被包括着,它必须是整个历史的一面镜子。开始的即是最抽象的,即因为它只是一种萌芽,它自身尚没有向前进展。由这种向前进展的过程所达到的最后的形态,作为一种进一步的规定而出现,当然是最具体的。首先须指明,这不是狂妄地对我们自己时代的哲学引为骄傲,因为这全部陈述的精神,就在于认识到:时间较晚的进一步发挥出来的哲学乃是思维精神的先行工作所获得的主要结果;它为较早的观点驱迫着前进,并不是孤立地自己生长起来的。还有一点须记得的,即我们用不着迟疑去说出,这个看法的本质所包含的意思,即在最新的哲学里所把握着的和所发挥出来的理念将是最发展的、最丰富的、最深邃的。我提出这点来说,因为新哲学、最新的哲学、全新的哲学已经成为很流行的徽号。那些以为使用这些徽号能够表示某种意义的人,就随他们的高兴,可以很容易地,在许多哲学中,要贬斥谁就贬斥谁,要推崇谁就推崇谁,不仅把每一个流星,甚至把每一枝烛光都当作太阳来看待,或者把每一个通俗的空论,也高叫作哲学,因而以此为根据来证明:这里有这样多的哲学,每天都有一个哲学挤掉昨天的哲学。这样他们就同时寻得了一个范畴,可以把一个似将获得重要性的哲学放进去,凭藉这个范畴他们立刻就把它处理了,他们把它叫做时髦哲学,而轻蔑地一概不予理会。
                 
                 当人们的精神在不断地更新地严肃地追求更高的形式,你却轻蔑地叫它做时髦。


                IP属地:上海40楼2007-12-03 18:15
                回复
                  2025-11-08 23:23:1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第三:一如在思想的逻辑系统里,每一思想的形态有它独自有效准的地位,并且通过进一步向前的发展而被贬降为附从的环节,同样每一个哲学在全部过程里是一特殊的发展阶段,有它一定的地位,在这地位上有它的真实意义和价值。必须依照这样的规定去认识它的特殊性格,必须承认它的地位,对于它才有正确合理的处理。也就因为这样,我们对于它的成就,不可要求并希望得过多。我们不要在它里面去寻求须于较高发展的知识里才可提供的满足。我们不必相信,我们思想上的问题,或现代世界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古代哲学家那里去找到答案。我们现代的问题有了某些思想上的教养作为先在的条件。因此每一哲学属于它的时代,受它的时代的局限性的限制,即因为它是某一特殊的发展阶段的表现,个人是他的民族,他的世界的产儿。〔他的民族和世界的结构和性格都表现在他的形体里。〕个人无论怎样为所欲为地飞扬伸张他也不能超越他的时代、世界。因为他属于那唯一的普遍精神;这普遍精神就是他的实质和本质,他如何会从它里面超越出来呢?这同一的普遍精神就是哲学要用思维去加以把握的。哲学就是这普遍精神对它自身的思维,因此也就是它的确定的实质的内容。每一哲学都是它的时代的哲学,它是精神发展的全部锁链里面的一环,因此它只能满足那适合于它的时代的要求或兴趣。
                   
                   因此一个较早时期的哲学现在不能令一个有较深邃较明确的概念活跃于其中的精神感到满意。这个概念已构成精神的存在之根柢和内在性格。精神在哲学里所要作的,就是寻求这个概念,把它作为思维的对象来把握。这样,精神所要求的实即是认识它自己。但理念在早期哲学里还没有很明确地出现。因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和一切哲学,就它们的原理来说,尽管直到现在来存在着,但哲学已不复是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形式和阶段中了。我们不能够停留在他们那儿,他们已不能复兴了。因此我们今天不复有柏拉图派、亚里士多德派、斯多葛派、伊璧鸠鲁派。要复兴他们即无异于把更完善,更深入自身的精神带回到一个较早的阶段。但这样的事是没有的。这也是不可能的,甚至是极愚蠢的事,就好像一个成年人费尽气力要想退回到青年,青年要想回复到童年或婴儿时期一样,虽说成人,青年,孩童是那同一的个人。十五和十六世纪所展开的文艺复兴时期、求知的新时代,其起始不只是复兴了古典文艺,而又是古典哲学之获得新生命。玛西留·费其诺MarsiliusEicinus是一个柏拉图派,科斯谟·美第奇KosmosMedicis聘请了许多教授,建立了一个专门研究柏拉图哲学的学院,而以费齐诺为领袖。于是也有纯粹的亚里士多德派,如滂波那齐Pomponatius。稍后,伽桑第Gassendi提倡伊璧鸠鲁哲学,用伊璧鸠鲁的观点来研究物理学。李普修Lipsius想要作一个斯多葛派,诸如此类的例子甚多。这时,对立的观点异常普遍。古代哲学与基督教这时还没有真正的哲学从基督教中发展出来如此对立,以致从基督教中不可能发挥出真正的哲学。这时的哲学,无论顺从或反对基督教,都只是某一派的古代哲学之重新恢复。但是把木乃伊带到活人里面去是不能在那里支持很久的。精神早就有其更充实的生活,早就对它自己具有一个更深邃的观念,因此它的思想也就有了较高的需要,而不会满足于那种袭取来的哲学。因此像这样的复兴只能被认作藉那有限的先行的形态以深入认识自身的过渡,或者被认作通过必要的文化进展的阶段把那业已过去了的东西重新经历一遍罢了。像这样的模仿并复习那对于精神很生疏的原则的作风,只能作为一个转瞬即逝的阶段出现在历史上,而且也只是藉一种死文字作出来。这种模仿复习的成果只是些译品,而非原本;而精神只能于认识它自己的原始性里得到满足。


                  IP属地:上海42楼2007-12-03 18:16
                  回复
                    (三)哲学作为时代的思想
                     
                     但人们在某一时代内并不只是作一般的哲学思考,而某一特定哲学之出现,是出现于其一特定的民族里面的。而这种哲学思想或观点所具有的特性,亦即是那贯穿在民族精神一切其他历史方面的同一特性,这种特性与其他方面有很紧密的联系并构成它们的基础。因此一定的哲学形态与它所基以出现的一定的民族形态是同时并存的:它与这个民族的法制和政体、伦理生活、社会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技术、风俗习惯和物质享受是同时并存的。而且哲学的形态与它所隶属的民族在艺术和科学方面的努力与创作,与这个民族的宗教、战争胜败和外在境遇——一般讲来,与受过一特定原则支配之旧国家的没落和新国家的兴起在这新国家中一个较高的原则得到了诞生和发展也是同时并存的。精神对它所达到的自我意识每一特定阶段的原则,每一次都把它多方面的全部丰富内容发挥出来,宣扬出来。一个民族的这种丰富的精神是一个有机的结构——一个大教堂,这教堂有它的拱门、走道、多排圆柱和多间厅房以及许多部门,这一切都出于一个整体、一个目的。在这多方面中,哲学是这样一个形式:什么样的形式呢?它是最盛开的花朵。它是精神的整个形态的概念,它是整个客观环境的自觉和精神本质,它是时代的精神、作为自己正在思维的精神。这多方面的全体都反映在哲学里面,以哲学作为它们单一的焦点,并作为这全体认知其自身的概念。
                     
                     那在基督教内必然出现的哲学是不能在罗马找到的,因为全体的各方面都只是同一特性的表现。因此政治史、国家的法制、艺术、宗教对于哲学的关系,并不在于它们是哲学的原因,也不在于相反地哲学是它们存在的根据。毋宁应该这样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根源——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是一个贯穿着所有各个文化部门的特定的本质或性格,它表现它自身在政治里面以及别的活动里面,把这些方面作为它的不同的成分。它是一个客观状态,这状态的一切部分都结合在它里面,而它的不同的方面无论表面看起来是如何地具有多样性和偶然性,并且是如何地互相矛盾,但基本上它决没有包含着任何不一致的成分在内。这个特定的阶段是由一个先行的阶段产生出来的。但揭示出一个时代的精神如何依据它自己的原则去铸造它的整个实在和时代的命运,——用概念的方式去说明这整个结构,这却不在我们的范围之内——这乃是一般的哲学的世界史按即历史哲学——译者所须处理的对象。我们这里所关切的只在于指出,其他各种文化形态如何在一个与哲学有内在联系的精神领域内去表现那同一的精神原则。
                     
                     这就是哲学在各个文化形态中的地位。由此可以推知哲学与它的时代是不可分的。所以哲学并不站在它的时代以外,它就是对它的时代的实质的知识。同样,个人作为时代的产儿,更不是站在他的时代以外,他只在他自己的特殊形式下表现这时代的实质,——这也就是他自己的本质。没有人能够真正地超出他的时代,正如没有人能够超出他的皮肤。但另一方面从形式看来,哲学也可以说是超出它的时代,即哲学是对时代精神的实质的思维,并将此实质作为它的对象。就哲学是在它的时代精神之内来说,则这精神就是哲学的特定的内容,但同时哲学作为知识又超出了这内容,而与这内容处于对立的地位。但这种超出只是形式的,因为哲学除此以外更没有别的内容。这种哲学知识的本身无疑地就是精神的实现、精神的自我认识。所以这种形式的区别也就是一种真正的实际的区别。这种知识于是就成为产生一种发展的新形式的媒介。这些新形式只是知识的不同形态。通过这种知识,精神建立了知识与对象间的区别。这又包含着一个新的区别,因而就产生了新的哲学。这新的哲学已经是精神的一种较广的性格。它是此后即将实现出来的精神的内在诞生之地。关于这一点的具体情形,以下即将讨论到。于是我们将会看出:在希腊还只是哲学,而在基督教世界里就进入现实了。


                    IP属地:上海45楼2007-12-03 18:17
                    回复
                      ◇二、哲学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区别

                       其他部门的科学和文化的历史,特别是艺术和宗教的历史,部分地就它们所包含的成分,部分地就它们特有的对象说,都是与哲学的历史密切联系着的。也就是由于这种联系特别使得哲学史的研究有些麻烦。如果哲学史要包括进去一般的文化财产,特别是科学文化的财产,或甚至于要包括民间的神话,神话中所包含的哲学思想,或更进而要包括宗教思想这些宗教思想是已经有思辩成分出现在内的思想,这样一来,则哲学史就没有边界,——一部分由于材料的繁多和搜集整理的烦难,一部分由于这些材料又与其他的部门有直接的联系,牵涉太广。但我们划分界限却不可任意随便,而须依据根本的性质予以规定。如果我们单看“哲学”这个名词,则所有这些材料都会属于它的历史。
                       
                       关于这些材料我将从三个观点来说:即三个有关的方面均须确切地提出来,并与哲学分别开。第一方面为人们一般算作科学知识的材料;这乃是理智思维的开端。第二部门为神话与宗教;这两者对于哲学的关系常常表现为敌对的,在希腊如此,在基督教时代亦如此。第三部门为抽象理智的哲学,即理智的形而上学。
                       
                       (一)哲学与科学知识的关系
                       
                       说到特殊科学,知识和思维诚然是它们的要素,正如是哲学的要素一样。但特殊科学的对象只是有限的对象和现象。把关于这种内容的知识聚积起来本身就不是哲学的任务。这种内容以及它的形式均与哲学不相干。如果它们是系统的科学,包含有普遍性的原则和定律,并根据这些原则和定律进行研究,则它们涉及的也只是有限范围的一些对象。它们所出发的根本原则正如它们所研究的对象一样都是假定的。外在的经验或内心的情感,出于自然或基于教育的法律观念和义务观念,就是构成这些科学的源泉。它们的方法假定了逻辑和一般思维的范围和原则。
                       
                       通行于各种特殊科学之中、并构成其材料的最后支柱的思维形式,以从观点和原则,并不是它们所特有的,而乃是一个时代和一个民族的文化一般所共同具有的。这文化一般是由共同的观念和目的以及支配意识和生活的特定的精神力量所构成。我们的意识就以这些观念作为它的最后准则,并运用它们作为指导和联系的原则,但它却并不知道这些观念,也没有把它们作为考察的对象。试举一个抽象的例子:每一个意识都具有并运用那极其抽象的范畴——“有”或译“是”〔Sein〕——译者,譬如说:太阳是在天上,这葡萄是成熟的,等等以至无穷。或者在较高的学术领域里,我们的意识进而又有了因与果的关系,力量与它的表现的关系等等,所有我们意识内的知识和观念都为这类的形而上学的观念所意识着,所支配着。这样的形而上学是一个纲,纲罗着或把握着人在实践和活动中所从事的一切具体材料。但这个纲和它的结在我们通常意识里是沉没在多层性的材料之中,这材料包含着我们意识着的当前的兴趣和对象。但我们对于这些普遍的线索却没有抽引出来,明白地作为我们反省的对象。我们德国人很少把一般的科学知识算作哲学。但也并不是没有这样的迹象。譬如大学中的哲学院,就包含有不是直接为了教会和国家目的的一切科学。联系到哲学这一名词的意义的问题,现在在英国尚引起重要的讨论。在英国一个为汤姆生编的“哲学杂志”讨论到化学、农业肥料、农业经济,技术知识,有点像“黑尔谟布施泰特杂志”,并且报导与这些科目有关的许多发明。英国人并称物理学的仪器,如风雨表和寒暑表,为哲学的仪器。又如许多理论,特别是关于道德或伦理学的理论,一些从人心的情感和经验得来的理论也被称为哲学,最后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原则亦被称为哲学。所以至少在英国,“哲学”这一名字是受到尊重的。前些时利物浦举行的欢宴财政大臣康宁的宴会上——在他的答谢词里,他祝贺英国,因为在英国管理政府的哲学原则业已付诸实施。在这里,至少哲学不仅是一个开玩笑的名词。
                       
                       在文明初启的时代,我们更常会碰见哲学与一般文化生活混杂在一起的情形。但是一个民族会进入一个时代,在这时精神指向着普遍的对象,用普遍的理智概念去理解自然事物,譬如说,去要求认识事物的原因。于是我们可以说,这个民族开始作哲学思考了。因为寻求因果与研究哲学一样,皆以思维为其共同内容。或者就精神方面看来,当关于伦理、意志义务、人的主要关系的普遍原则被说出来了,而说出这些原则的人就被称为贤人或哲学家。所以在希腊哲学起始的时候,我们就遇见了七贤和伊奥尼亚的哲学家。从他们那里传递给我们许多接近哲学命题的观念和发现。所以据说泰利士据别的人说,不是泰利士,而是另一人解释日蚀由于月亮或地球在中间隔开。这类的说法人们也叫做哲学思想。毕泰戈拉发现了音调谐和的原则。别的哲学家对于天体有一些观念:认苍穹是为有孔隙的金属所构成,通过这孔隙我们可以看见那最高天,那围绕世界的永恒之火。像这一类的命题乃是理智的产物,不属于哲学史范围,虽说这些科学的命题业已超出了单纯感觉的直观,并同样超出了只是凭想像去表象那些对象。在这种方式下天和地都没有神灵居住了;理智把事物外在的自然的特性与精神对立起来。在这时期我们又发现具有一般伦理内容的伦理训条和道德箴言,有如七贤所说的许多话。此外还有一些关于一般自然事变的一些命题。


                      IP属地:上海46楼2007-12-03 18:18
                      回复
                        (二)哲学与宗教的关系
                         
                         科学是通过形式的独立的知识一般地与哲学有关系,而宗教虽由于内容与科学相反,却通过内容与哲学相关联。宗教的对象不是地上的、世间的,而是无限的。哲学与艺术,尤其是与宗教,皆共同具有完全普遍的对象作为内容。艺术和宗教是最高的理念出现在非哲学的意识——感觉的、直观的、表象的意识中的方式。由于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依时间次序,宗教的现象总是先行于哲学的出现,所以主要地必须对这种关系加以讨论。而且这与决定哲学的起始是密切关联着的,——因为哲学史必须指出那些属于宗教的成分,并把这些成分从它里面排除开,而哲学切不可从宗教开始。
                         
                         在宗教里各民族无疑地业已表示出他们对于世界的本质,对于自然的和精神的实体,以及人与这本质的关系的看法。这里,绝对本质就是他们的意识的对象。这对象是外在于他们的,是超越于他们的,是或近或远、或友或仇甚或可畏的。在默祷或崇拜的仪式中,人就取消了这种对立,进而意识到他与这绝对存在——他的绝对本质——的统一,提高到对神的依赖之感或对神恩的感谢之忱,并感觉到神是可以接受人同它相和合的。像这种对神的观念,例如像古希腊人那样,这种绝对的本质已经是对人非常友好,所以崇拜神灵的仪节愈成为对于这种神人合一的狂欢与享乐。这个绝对本质一般说来就是那独立自存的理性,那普遍具体的实体,那客观地意识到它自己的根源的精神。因此绝对本质不仅是对于一般合理性的观念,而又是对于普遍无限的合理性的观念。正如上面提到过的,我们首先必须认识宗教,像认识哲学一样,这就是说,必须确认并承认宗教是合理性的。因为宗教是理性自身启示的作品,是理性最高和最合理的作品。认为宗教只是教士们虚构出来以欺骗人民,图谋私利的东西,乃是可笑的说法。同样认宗教为出于主观愿望和虚幻错觉也是浅薄和颠倒事实的看法。教士们诚然常有滥用宗教的事实,——这种可能性乃是宗教的外在关系和时间存在的一个后果。由于它是宗教,它诚不免这儿那儿受这些外在联系的牵制。但本质上它是坚决地反对有限的目的和与之相关的纠纷,并形成一崇高的领域超出世俗目的之上。这种精神领域就是真理的圣地,在这圣地里,所有一切感官世界的幻觉,有限的观念和目的——意见和任性的场所皆消失了。
                         
                         这种理性的成分既是宗教的主要内容,似乎可以抽引出来,并依历史次序排列成一系列的哲学命题。哲学与宗教站在同一基础上,有一共同的对象:普遍的独立自存的理性。但精神要使这对象成为自己的一体,譬如在宗教里就有默祷和礼拜的仪式以期达此目的。但宗教与哲学内容虽同,而形式却异,因此哲学的历史必然与宗教的历史有区别。默祷只是虔诚地默念着那对象,而哲学便要通过思维的知识实现这种神人和合VershnungBJ,因为精神要求回复到它自己的本质。哲学通过思维意识的形式与它的对象相联系。宗教便不采取这种形式。但两个领域的区别又不可抽象地去看,好像只有哲学里才有思想,而宗教里却没有。殊不知宗教亦有表象和一般的思想。由于宗教与哲学是如此密切关联着,所以哲学史里有一个旧传统,常常列举出一个波斯哲学,印度哲学之类,——这个惯例一直尚部分地保持在整个哲学史里。因此有一个很流行的传说,说毕泰戈拉的哲学是从印度和埃及传授过来的。这些民族的智慧是有古老的声誉的,而这智慧据了解是包括有哲学在内。又如在罗马帝国时期浸透了西方的东方思想和宗教仪式也得到东方哲学的名称。在基督教世界内,基督教与哲学是更明确地分别开的,反之,在古代东方,宗教与哲学是没有分开的,宗教的内容仍然保持着哲学的形式。由于宗教与哲学不分的看法流行,为了要使哲学史与宗教观念的关系有一更明确的界限,对于足以区别宗教观念与哲学思想的形式略加以确切考察,应该是很适合的。


                        IP属地:上海48楼2007-12-03 18:18
                        回复
                          宗教不仅有一般的思想作为它的内在内容,潜伏在它的神话、虚幻的想像、传统的历史里,对于这种内容,我们首先必须从神话里加以发掘,形成哲学思想;而且宗教又具有显明的思想的形式作为它的内容。在波斯和印度的宗教里有许多很深邃、崇高、思辩的思想被说出了。我们甚至在宗教中还遇见显明昭著的哲学,譬如教父的哲学。经院哲学基本上是神学,在这里我们发现神学与哲学的结合,或者也可以说是混合,这很使我们烦难。现在我们的问题是:一方面,如何区别哲学与神学作为对宗教的知识或宗教作为意识?其次:在什么程度内我们在哲学史里面必须讨论到有关宗教的问题?要解答这后一问题须分三层来说,第一,须讨论宗教的神话和历史方面,及其与哲学的关系;第二,须讨论哲学的和思辩的思想之明白表示在宗教里面的;〔第三,须讨论在神学中的哲学。〕
                           
                           第一:〔哲学与宗教的区别〕
                           
                           考察宗教的神话方面,其中包括一般历史的传统的方面,是很有趣味的,因为从形式方面的区别看来即可以表明它的内容是与哲学相对立的。的确,就两者的关系看来,它们的对立简直到了好像不相容的地步。这种对立并不仅在我们的认识里面,而且甚至构成了历史的一特定阶段。哲学达到了与宗教相对立的阶段,反之宗教和教会亦仇视哲学、排斥哲学。因此我们不只要问,哲学史里面是否要涉及宗教,而这乃是既成的事实:哲学曾涉及宗教,宗教也曾涉及哲学。既然在历史上两者不是互不相干涉,所以我们也不能置两者的关系于不问。
                           
                           哲学自然必须证明它的起始和它的认识方式的正确性。即在希腊,民众的宗教已驱逐了好几位哲学家,但宗教与哲学的对立在基督教教会里尤其剧烈。对于两者的关系,我们必须明确地、公开地、诚实地加以说明,像法国人称为“aborEderlaquestion
                           
                           ”那样。我们用不着顾虑,好像这问题太微妙,亦用不着说空话塞责,更用不着规避躲闪,致使得到后来别人不知所云。我们不可以装出对宗教不闻不问的样子。这种伪装没有别的,只不过想掩盖哲学曾经反对宗教这一事实罢了。宗教或神学家也装出不理会哲学的样子,但也不过是为了当他们作主观任性的抽象推论时,不致遭到哲学的反驳罢了。
                           
                           这显得好像是宗教要求人放弃对于普遍对象的思维,放弃哲学,因为哲学的思维仅只是世间的智慧、人间的工作。这样人的理性就与神的智慧相反对了。在这里我们真是听惯了关于神圣的教训和法则与人的制作和智巧的区别,意思是说后者包括了一切从人的意识、理智和意志产生出来的现象,以及一切与神的知识和神圣事物神的启示相违反的东西。由这种对立所表示出来的对于人的一切贬抑,尚有更进一步的趋向,即包含在这样的看法中:认人的使命在于赞美上帝在自然中的智慧,——植物的种子、高山的雄壮、黎巴嫩的柏树的荣茂、枝头雀鸟的歌唱、动物神奇的技巧和自保的本能,皆可赞美为出于上帝的神功与擘划。不用说关于人生方面许多事物,也须归功于上帝之大智、大仁和大公,但人的建树、法律以及通过人的意志而创造出来的事业和世界进程方面却认作与上帝无关,反而说它所主宰的主要的乃在于人的命运,亦即外在于人的知识和自由意志的活动,换言之,偶然的事变方面,——所以这外在的偶然的方面却主要地被认作上帝的作为,而那本质的一方面,即根源于意志和良心而产生的活动,乃被认作人的作为。外在的关系、环境和事变与人的一般目的之谐和诚然是很高的境界,但这也只是因为这里所讲的谐和是指符合人的目的而言,而不是符合自然的目的,如一个麻雀寻觅食物而生活等等。如果认为上帝是自然界的主宰,为一切事物的顶峰,那么,什么是自由意志呢?难道它不是超出于精神世界的主宰,或者既然它自身是精神性的,难道它不是内在于精神世界的主宰吗?那种从自然事物本身,从树木、动物出发,而不从人生方面出发去赞美上帝,与古代埃及宗教,在崇拜红鹤,或在崇拜猫、狗中去寻求神灵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呢?这又与那古代和近代印度人的可悲状况,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呢?他们现在仍然崇拜母牛和猿猴,他们很虔诚和小心翼翼地去饲养并保护这些牲畜,而让人去挨饿,人若由于避免饥饿而杀戮牲畜甚或分享牲畜的食物,就会犯罪!这些贬抑人性的看法似乎认为人的行为与自然相比是渎神的,自然的产物是神的作品,而人的作品却是渎神的。但人的理性所产生的东西至少与自然有同等的贵重。不过像这样说来,我们还没有给予理性以应有的地位。如果动物的生活和作为都是神圣的,那么人的作为应远为较高,应在无限较高的意识下更为神圣。人的思维的优越性必须立即予以承认。关于这点,基督曾说过“马太福音”,第六章,二十六至三十节:“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这里面当然包括有红鹤和蜂鸟——“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么?


                          IP属地:上海49楼2007-12-03 18:19
                          回复
                            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上帝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作为上帝的肖像,人之优越于动物和植物是谁也承认的,但一问到在什么地方去寻求神性,去看见神性,于是像前面那些说法,却不从优越方面而从低级方面去求。同样,即就关于上帝的知识而论,最值得注意的,即基督不把对于上帝的知识和信仰放在对于自然产物的赞美上面,亦不放在所谓对自然的主宰的惊叹或对预兆与奇迹的惊叹上面,而乃放在精神的证验上面。精神是无限地高于自然;神性表现在精神里较多于在自然里。
                             
                             但那自在自为的普遍内容藉以初次成为哲学的形式乃是思想的形式,亦即普遍者自身的形式。在宗教里这内容却通过艺术成为直接的外在的直观、表象和感觉的对象。它的意识是供性灵体味的,这意义是精神的见证,惟有精神才能理解那个内容。说得更明白一点,我们必须紧记着这一区别:我们的所是和所有,是区别于我们如何知道我们所是和所有的,这就是说,区别于在什么方式下我知道我之所是所有,并把它作为对象。这个区别有无限的重要性,它特别关涉到民族和个人的文化陶养,并且也包含着上面所说的文化发展阶段的区别。我们是人,并且有理性。凡是人的和理性的事物都在我们这里,在我们的情感、性灵、内心——一般地在我们的主观性里激起一种共鸣。通过这种共鸣,这种特定的激动,一个内容一般地便应为我们的并为我们所有了。这内容所包含的多样性就在内心里集中起来并蕴蓄起来了,——这是精神的一种不知不觉地在它自身中、在普遍的精神本质中交织的过程。所以这内容与我们自身的单纯抽象的确定性或自我意识是直接地相同一的。但精神由于它是精神,它本质上亦同样是一个意识。那单纯地潜蕴在自身内的内容必须成为自己的对象,必须成为知识。就在精神的这种客观化的方式和形态里——亦即在意识的方式和形态里,存在着意识和文化在发展阶段上的整个区别。
                             
                             这种方式和形态由蒙昧的感觉之单纯的表现伸张到最客观,或自在自为的客观,思想、精神。最单纯最形式的客观化表现在用一个名字或一句话来表示某种情绪或某种情调,譬如说:“默祷”,“祈祷”等等,或“让我们祈祷”,“让我们虔心默祷”等等,就只是单纯地令人回忆起某种感觉。但譬如说:“让我们思维上帝”,那就进了一大步。这就表示出那一充实的情感之绝对广包的内容了,也就表示出主观自觉活动形式的内容。但这对象虽说包括了整个充实的内容,它自身仍然是没有发挥出来的,完全没有确定性的。但发挥出它的内容,并把包含的各种关系掌握住、表示出、提到意识前面——这也就是宗教的起始、创造和启示了。这种发展了的内容,主观化其自身最初所采取的形式乃是当下的直观,感觉的表象的形式,或者从自然的、物理的或精神的现象和关系中得来的较为明确的表象的形式。
                             
                             艺术是表现这种意识的媒介,由于它能将这内容之客观化在感觉里的飘忽即逝的假象把捉住,并予以固定永久的形式。那没有形式的圣石,那单纯的地点,或任何与客观性的需要有密切联系的东西,都从艺术那里得到了形式、色彩、性格和确定的内容,这内容是可被意识到的,而且现在是作为对象呈现在意识前面。这样,艺术就成为人民的教师,譬如,“荷马和赫西阿德,他们是为希腊人制定神谱的人”,因为他们把所得来的不管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现成的混乱的与民族精神一致的观念和传说加以提高,加以固定,使之得到明确的意象和观念。他们所代表的不是那样的艺术,这艺术只是把一个在思想、观念和文字方面已经发挥完成了的宗教内容现在又弄到石头上、书布上或文字上去,像近代的艺术那样。当近代的艺术家处理一个宗教题材,或处理一个历史题材时,都有了现成的观念和思想作为根据。他们所作的,只是把那已经完善地表现了的题材,再依他们自己的方式重新表现一番。这种宗教的意识是思维的想像产物,或者是思维的产物,这种思维只有通过想像的机能才能把握对象,也只有通过想像的形式才能得到它自身的表现。


                            IP属地:上海50楼2007-12-03 18:19
                            回复
                              2025-11-08 23:17:1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现在我们已说明了哲学与宗教的区别。此外尚有几点与研究哲学史有关,拟部分地根据上面所说过的,略说一说。
                               
                               第二:〔宗教成分之必须从哲学史的内容里排出去〕对于其他与宗教有关的材料,我们在哲学中里应如何处理呢?我们首先碰见神话。它似乎也可以被引入哲学史里面。神话是想像的产物,但不是任性Willkür的产物,虽说在这里任性也有其一定的地位。但神话的主要内容是想像化的理性的作品,这种理性以本质作为对象,但除了凭藉感性的表象方式外,尚没有别的机能去把握它;因此神灵便被想像成人的形状。神话可以为了艺术、诗歌等而被研究。但思维的精神必须寻求那潜伏在神话里面的实质的内容、思想、哲学原则,一如我们须在自然里面去寻求理性一样。新柏拉图主义者便是采取这种方式来处理神话的。近年来这主要地就是我的朋友克罗伊采尔所研究的象徵学的任务。这种处理方式曾遭到许多人反对和指责:我们只须切实地去作历史工作,而这种掺杂哲理进入神话或从神话中绸绎出哲理——这哲理是古代的人想也没有想到过的——的作风是反历史的。这话一方面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这只是克罗伊采尔的研究方式,也是古代亚力山大里亚的新柏拉图派所从事过的工作。在有意识的思维里古代人的确没有想到过那些哲理。也没有人这样肯定过;但说那些哲理的内容没有潜伏在神话中,却未免有些可笑。民间的宗教,以及神话,无论表面上如何简单甚或笨拙,作为理性的产物但不是思维的产物;无疑地它们同真正的艺术一样包含有思想、普遍的原则、真理。理性的本能是它们所自出的基础。也就由于这样,当神话过渡到感性的认识方式时,总是掺杂有不少偶然、外在的材料。因为用感性的方式去表达概念总是包含有不相适合的成分的,在想像的基础上是不能很真实地表达理念的。这种基于历史的或自然的情况产生出来的感性形式,必须从各方面去予以规定。这种外在的特性必是或多或少地不能与理念相符合的。这些解释里面也可能包含许多错误,特别是从个别事例出发。在一大堆习俗、行为、工具、衣饰、祭品等等之中,总包含有一些与思想相类似和与思想有关系的东西;不过距离理念还很远,而且里面必夹杂有很多偶然的成分。但这里面包含有理性,本质上是我们必须承认的。而且采取这种方式去了解神话乃是一种必要的研究方法。
                               
                               不过神话仍然必须从我们的哲学史内排除出去。其理由是:哲学史所研究的不是潜伏在某些表现里的一般哲理和思想,而是明白表示出来的思想,而且只研究明白表示出来的思想,——只研究这样的、已经进入意识取得了思想的形式的宗教内容。这表明了一种巨大的区别。譬如,小孩也具有理性,但理性在小孩中仅是一种潜在的禀赋。哲学所研究的是形式,是内容发挥成为思想的形式。只有思想才是理念的绝对形式。潜伏地包含在宗教中的哲理与我们无关,必须这哲理取得思想的形式时,才是我们研究的对象。
                               
                               在许多神话里面,诚然是有形象的,并且同时有关于形象的意义,或者形象自身就带有意义。古代波斯人崇拜太阳或火作为最高的存在。波斯宗教的本源为泽尔万·阿克仑Zervane Akerene
                               
                               按即无限的时间或永恒。这个单纯的无限的存在具有“两个原则:奥尔牟兹德LMBρπασδB和阿利曼LNCFBριπαι,主宰善恶之神”。普鲁泰克。说:“它不是一个保持并主宰全体的存在,而是夹杂有恶在内的善,自然一般地绝不产生任何纯洁的和单纯的东西。所以它并不是一个授予者,像一个主人从两个瓶子中取出饮料来加以分配与混合。反之它乃是通过两个相反的敌对的原则,其中之一遵循正当的方向,而另一原则向着相反的方向进行,如果不是整个世界,至少这地球是在不平衡的情形下运动着。琐罗亚斯德曾经很好地把其一原则奥尔牟兹德解释为光明,而把另一原则阿利曼解释为黑暗;在两者的中间为米特拉,因此波斯人称米特拉为调解者。”于是米特拉又是本体、普遍的存在,也就是提高到全体的太阳。它不是奥尔牟兹德与阿利曼间的调解者,好像它要维持和平以便两者各自独立存在,而它乃是站在奥尔牟兹德一边,同它一起向恶斗争。米特拉并不是分有或兼有善恶的一种不吉祥的中间物。阿利曼有时候称为光明所产生的第一个儿子,但只有奥尔牟兹德才长住在光明里。在创造这可见的世界时,奥尔牟兹德在地球上面,在它的不可把捉的光明王国内,放置那坚固的苍穹,这苍穹高在天上,尚完全为那最初的原始光明所围绕着。在地的中间有一高山名阿尔波第,这山的山顶直达到原始光明。奥尔牟兹德的光明王国一直扩张到天上坚固的苍穹,到阿尔波第山上,且又到地上直至第三时代。这时前此只局限在地下的黑暗世界的阿利曼才冲进奥尔牟兹德的形体世界,与他共同主宰这世界。于是那介梦天与地的中间才分割为光明黑暗两半。正如奥尔牟兹德前此只是一精神的王国,所以阿利曼也只是一黑暗的王国,但为了混合起来,他于创造地上的光明时复建立一地上的黑暗与它对立。从这时起这两个形体世界就彼此对立,一是纯洁而善的,一是不纯洁而恶的。这种对立贯穿了整个自然界。在阿尔波第山上奥尔牟兹德曾经创造了米特拉作为地上的调解者。创造形体世界的目的没有别的,只在于使从它的创造主那里堕落下来了的存在,回复其地位,补偿其缺陷,因而使得恶永远消失。形体世界是善与恶斗争的舞台或战场。但光明与黑暗的斗争本身并不是一个绝对不可解决的对立,而是一过渡的阶段,奥尔牟兹德,光明的原则,将最后取得胜利。


                              IP属地:上海55楼2007-12-03 18: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