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北省香河县青城(兴业公寓)的业主,我们在接收房屋时遇到了以下的困惑和苦恼,希望能够得
到政府的帮助,以保护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不胜感激。根据《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
冀价管[2010]44号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
,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青城(兴业公寓)开发商公然违反法规规定,向业主所
要燃气开口费4000元.在无《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
《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等房屋质量合格证明书的情况下,要求业主收房,侵犯业主的知情权。根
据《商品房购买合同》本应2013年9月1日交房,时至今日尚不具备交房条件,且拒付违约金,侵犯广大业
主的合法权益。要求业主在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接收房屋,否则不交付房屋钥匙,蛮横无理。我们多
么希望借助政府的力量,来为我们业主争取属于我们的权利和义务。I
到政府的帮助,以保护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不胜感激。根据《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
冀价管[2010]44号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
,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青城(兴业公寓)开发商公然违反法规规定,向业主所
要燃气开口费4000元.在无《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
《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等房屋质量合格证明书的情况下,要求业主收房,侵犯业主的知情权。根
据《商品房购买合同》本应2013年9月1日交房,时至今日尚不具备交房条件,且拒付违约金,侵犯广大业
主的合法权益。要求业主在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接收房屋,否则不交付房屋钥匙,蛮横无理。我们多
么希望借助政府的力量,来为我们业主争取属于我们的权利和义务。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