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1日消息(记者王浩 实习记者刘宪)经济之声昨天(9月10号)报道河北廊坊香河“溪语蓝湾”楼盘向买房者违规收取“燃气工程费”后,购房者打来电话反映,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取消该项目收费,已经交过费的可以退还。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违规收费并非这么简单,背后还涉及到行政事业收费问题。
在“溪语蓝湾”买房的张女士昨天打来电话,说开发商已经取消了所谓的“燃气工程费”。
张女士:因为这个是不合理的,开发商认识到他们的错误了,就给我们免掉了。
廊坊市香河县物价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给“溪语蓝湾”开发商发文,正在就违规收取“燃气接口费”进行协调。
物价局人士:有一个不提倡收这个费用的文件,给房地产公司发过去了,燃气接口费这件事儿,我们局长在跟他们那边老板协调这件事儿。
虽然“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在购房时,各地在“燃气安装”上的收费可谓乱象丛生,很多相关部门对该不该收费、怎么收费也是含混不清。继续来听记者的报道。
关于燃气初装费,其实早在2001年,当时的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就联合下发通知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其中明确规定,应该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等各种名目的费用。
此后,各城市开始按照建筑面积,统一向开发商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而政府在收了这笔费用之后,再按照一定比例,划拨给各个公共事业机构,用于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商自然也会把这部分成本加入到房价中,而购房者并不需要在另行缴费。但政策颁布已经十多年,为何有些地方却还在堂而皇之地收着“燃气安装费”?一位从事房地产多年的人士很无奈的表示:
业内人士:按照规定,这个燃气开户费是不允许收了,但是各地在执行的时候就不太完备,现在开发商一平方交了90块钱城市配套费,但是这个钱交给政府以后,政府没把这个钱拨给燃气公司,你不给燃气公司交钱,燃气公司就不给你施工。
为了让燃气公司能够开工铺设管道,开发商往往先行垫付这笔费用,而这个成本如何回收?只能是再向购房人收取。由此可见,一些地方政府以配套设施为名收了钱,但资金却并没有用到该用的地方。记者就配套费的流向问题采访廊坊市规划局,对方表示:
记者: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完之后还会返还给燃气公司,让他们用来铺设管道么?
规划局:规划部门只是负责核算你应该缴纳的费用是多少,所有配套费直接交到财政局账户,然后政府具体怎么支配,就是财政部门的事儿了。
而当地财政局对于资金流向的问题,也打起了太极拳:
财政局:收费的名录,我给你说,因为收费的名录不在我们掌握,你还要去问规划部门,因为我们不是征收部门。

[责任编辑:robot]标签:燃气 收费 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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