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过云一言不发的开车,一边留意着下手的适台地点。
当的士驶到塘尾道时,林过云一如对付陈云洁般,从司机位的太阳挡板取出利刀,威胁梁秀云戴上手扣,再用电线把她勒死,然后将尸体运回家中。
由于床底下放了藏有两个人的标本,而装图片的盒和摄影器材愈来愈多,因此他将梁秀云的尸体放进厅中梳化下,自己坐在疏化上假装看报纸,待家人外出后再敢出来拍照和肢解,并在月历上的六月十七曰写上:
ACTION‘3RD·
即第三次行动。
对于所有的受害女子,无论是美是丑,林过云对她们的面孔都似无兴趣,只集中注意她们的器官、每名受害者即使被拍了全身的照片,面部都是有东西掩盖的,有时是胶纸封眼,有时是被书本遮着了面部,这对于事后警方从过千张图片中分辨出死者身分增添不少困难。
梁秀云被拍的彩色硬照中,有一张是全身赤裸的,但眼部被透明胶纸封着,此外就是身上衣裙被扯高来拍摄的**特写镜头拍完硬照后,跟着就录影分尸过程,录影带是陈凤兰那卷的未用部分。
梁秀云的尸体是先被分开两截,然后再被割出器官,这些器官包括**和**,林过云将**放进载着陈凤兰、陈云洁**的胶盒内,**就与陈云洁的放在同一胶盒。
对于梁秀云的尸体,林过云也是将之用两个麻包袋载着,待开工时驾车往大坑道,弃在上次弃尸的山坡。林过云认为这个地点很好,最少不会像沙田的城门河般,陈凤兰的尸体被弃一星期即被发现。
林过云这时手上拥有的「藏品」包括了三对**、两个**、一对卯巢连直扬,一个子宫、一个肾脏、三段分尸的录影带和上千张图片。
这些「藏品」,不是单单用来收藏,据警方的消息说,林过云不时有拿这些东西出来欣赏。
如果我们将杀人上瘾譬如是吸毒,那么不杀人时,拿出那些器官来看,就等如瘾君子用美沙同来「顶瘾」。
梁秀云之后,林过云在只隔了半月,就进行了他第四次,也是最难忘的一次行动,而这受害人就是十七岁的女学生梁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