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二年二月三日凌晨四时天在下着毛毛雨尖沙咀区的夜生活已到了曲终人散的时侯但美麓华酒店一带店铺的霓虹招牌仍是灯火灿然好像不死心似的希望夜游人多留一刻。
美丽华酒店旁的一列夜更的士在等候着兴尽的游人唤车归家。
雨点打在的土的车头玻璃上水珠反射出那殷红色的霓虹灯光彩就像一滴滴的鲜血,滴在玻璃上。
车上的「水拨」,例像个毁尸灭迹的凶手,还不等人看得清楚,已把这些「血滴」迅速抹去。
二十七岁的大华舞厅大班陈凤兰,这时在加拿芬道和金巴利道的一间夜店出来。
十多岁就混迹欢场的陈凤兰今晚与旗下的两个「姊妹」宵夜时实在饮得痛快,人生欢愉的日子能有多少?日后怎样,谁可以料,反正现时有豪客捧场,有足够的阔气可把名酒当水喝,笑贫不笑娼的丑恶现实,难道这许多年还不知?
踏着东颠西倒的脚步,三人时而高声大笑,时而拥作一团,但没有人对她们有太大的注意,因为在这纸醉金迷的地区,时将破晓,三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在街上踏着醉步,互相调笑,大家都知道她们是甚么来路。
酒醉三分醒,陈凤兰向两个跟她有差不多一样醉意的姊妹表示不需她们相送,因为她可以在美丽华酒店旁找到的士回家。
跟她就左摇右晃的走她自己的路,一条引向死亡的路。
尽管醉态可躬,但对这每条日凌晨都走惯的路,陈凤兰没有走错,只不过当她到了美丽华酒店旁之的士车龙处,三位的士司机都不肯接载这乘客,因为没人知道,她是否一登车就烂醉如泥,连要到那里也说不出,就是说得出,也没人敢担保她到时知道付钞和下车。
世界上总有例外的情况,虽然排在车龙最前三辆的士都不肯载她,但第四辆的土司机,却让她开了车门,倒坐在司机位旁。
陈凤兰说得出她要去的地方,但没人知道为何她家在油麻地,却叫司机驶往观塘。
不过,司机没理会这许多,迅速将车在雨中向观塘。
香港开埠百多年来,最耸人听闻的「雨夜屠夫案」,序幕就是这样的揭开了,陈凤兰成了第一个受害者,二十八岁的土司机林过云亦在这次之后,发现自己杀人上了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