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村大概2012年发出一则关于村民无房危房的处理文件、大概就是说在村里建一幢楼房、无房危房的可以先交一万定金、等房子修好后交清剩下的钱、我家由于家人常年在外打工、家里的旧房子卖掉了、所以算是无房、当时村里就我一家交了一万元订金、然后村里也给开出收据、一年后楼房才开始动工、直到去年中旬才建好、建好后家人要求入住、然后被村委会以暖气下水未完善为借口拒绝、中推托说不久就能完善、让我们隔段时间再说、直到今年春季、中途村委以该理由推脱了很多次、然后村里传出说该楼房已经被村委卖出去了、然后我们回去再问住房时村委就让我们退钱、我们找到镇领导上诉了此事、镇领导当时说肯定能让我们住上的、不用担心、也不会让我们退钱、如今过去三个多月了、镇里也是让我们退钱、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起诉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