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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注复旦投毒案,还记得12年前的朱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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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顶你。再看这个帖子之前也看到了关于朱令比较详细的文章。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知道这件事。了解事情详情!还朱令一个公道


来自iPhone客户端181楼2013-04-1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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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好,**也好,他们强大的武力对付不了这样的犯罪分子,因为你根本不知道犯罪分子是谁?对于这种疑难案件,应该尽早向社会公布悬赏征集线索。比如赵志红,就是在走访期间被群众发现破案的。还有张君团伙,二王,马加爵,都是群众提供线索破案的。
    凶手作案的时间,地点,规律可以看出什么
    凶手作案时间都在白天,在受害者家中或者宿舍,而且都在周一到周六,没有一起是在晚上。这说明三个问题。


    183楼2013-04-1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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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5 23: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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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凶手不是盲流或者流窜犯,他有一个相对健全的家庭。为什么不晚上作案,因为他晚上需要在家陪老婆孩子。凶手居然双重人格,在老婆孩子面前,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所以没有一起案子是在晚上做的,而强奸案大部分都发生在不容易被发现的晚上。这一点侧面证明,凶手应该是在白银常驻的人。
      第二,凶手要么就是没有工作,要么就是工作非常灵活的人。凶手都在白天作案,时间点比较分散,说明凶手白天有大量时间进行跟踪,观察,作案等等。


      184楼2013-04-1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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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对于普通的工作者不可能。本人一周上六天班,每天从早上8点多到晚上7,8点,别说在期间出去杀人,连中午吃饭完想出去转一圈都不可能。
        所以,凶手如果不是没有工作,需要白天出去找工作的人。就是他的工作时间很多,比如公务员,私营小老板,打临工的之类。对于他白天从工作地点的失踪,根本没有人怀疑。
        第三,凶手在白天和家中作案其实正说明他很狡猾,凶残。可以看到,凶手对受害者的情况比较了解,虽然是白天作案,但没有惊动任何一个邻居。


        185楼2013-04-1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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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了,明天继续吧


          186楼2013-04-1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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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楼2013-04-17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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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了。直播继续更
              为什么始终敢于在市区居民区作案,而不是在不容易暴露的农村或者郊区作案。恰恰这说明凶手对白银市很了解,至少也是长期在白银居住的人。其实选择白银市很奇怪,因为白银并不是什么大城市,只是一个甘肃的小城市,全国这种等级的小城市少说有几千个,为什么偏偏挑中这里呢?
              这是因为一般凶手会本能的找一个和自己生活环境熟悉的地方作案,因为这样他才比较不会紧张。


              188楼2013-04-1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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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他就算不是白银人,也在白银住过很久,比如是长期来自打工的,学生,教师,需要长期驻留白银的机关干部,公司办事员等等。
                凶手对受害者的情况和规律也比较了解。他知道这些人都是独居,白天也不会有任何访客,而周围邻居此时基本都在上班,所以敢于白天入室作案。
                但这些受害者又没有关联,这又变相说明,凶手对受害者有过长时间的观察,在对受害者的活动规律和家中情况非常了解以后,才慎重选择目标作案。


                189楼2013-04-1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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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5 23: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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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尚且不说,那个女童遇害就很让人震惊,以为遇害事件是下午6点,正好是下班时间。女童的父母至少有一人会很快到家,凶手居然选择这个时间点作案,显然对女童家的情况相当了解,所以他从容不迫。
                  这一切都说明这个凶手比较冷静,而且很有忍耐力。其中一些案子是在冬季发生,在甘肃的冬天可是严寒的,蹲点需要极大的耐力,这点凶手做到了。


                  190楼2013-04-1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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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按照常理来说,这么长时间的观察,必然会被人目击到,这个凶手应该被一些人看过。只是因为白银**能力太差,而且居然十四年以后才公布案件,征求线索。
                    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目击者可能早就忘了这件事。因为本来就是一面之缘而已,一般几个月以后就忘光了。


                    191楼2013-04-1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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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为什么案发时候受害者不叫?
                      因为他一进屋子,立即对受害者进行攻击,将其喉咙隔断。人的气管一断就无法发声,这样一来受害者无法喊叫,也就不可能引起别人注意。这说明凶手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杀人,他进屋就没准备让受害者活着。


                      192楼2013-04-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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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看到,凶手最初两次犯案并没有割下受害者的皮肉,开始割去是从第三起开始。笔者想说:这说明凶手最初两次作案很仓促,慌张,做完就赶快逃走。
                        但从第三起开始,他认为警方无能,根本不可能抓住他,加上始终无法完成性交,就将受害者皮肉割下作为替代。这些皮肉可能作为收藏品,放在他的家中。(个人猜测)


                        194楼2013-04-1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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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凶手显然也是这样,这些东西作为战利品,作为猎杀女性的一些纪念,被他带走放在家中或者其他隐蔽地方。这又行另一方面侧面说明,凶手在白银长期居住,不然他总不可能放在旅馆里面或者租来的房子里,这太不安全了。
                          分析:割走皮肉只是不能完成强奸的一种替代,在三起有强奸发生的案件中,白银凶手没有割下皮肉,说明他满足了,不需要再这样做。(有道理吗?)


                          195楼2013-04-1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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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为什么作案间隔如此奇怪
                            凶手1988年第一次作案,一般认为第一次作案几乎都是突发的,凶手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激情作案。在作案时间上根本没有预谋,突然撞见女受害者一时冲动就作案了。
                            第一次凶手可能也是激情作案,一冲动就这个女受害者割喉杀死,又捅了他20多刀发泄。可是他无法完成强奸,只能对其进行猥亵作为替代,然后匆忙从现场逃走。
                            可以看到,之后6年凶手没有作案,这说明什么?


                            196楼2013-04-1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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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5 23: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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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试着还原现场和凶手的心里活动


                              197楼2013-04-1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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