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摧毁
摧毁之后可以重建。
这句话怎么理解?还是回到先前的思路。前面提到,罗大佑指出了音乐是表达情感的工具。而台湾乐坛另一位巨匠李宗盛则走了另一条路,他更为关注凡人的情感。李宗盛也有一句名言:一首歌好不好,词比曲重要。
这句话到了10年后,被一个戴着歪帽子的小子颠覆。周杰伦用他口齿不清的说唱和跨界的曲风告诉我们:唱什么不重要,风格(Style)才最重要。
而几乎在罗李的同时代,大陆早有一位先行者,以口齿不清的唱词震动了整个乐坛,他就是崔健。崔健也有一句名言:节奏比旋律更重要。
你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路,不同的思路成就不同的人。而到了这首《痒》,它体现了什么样的思路,什么风格呢?
这要回到吴莫愁的演唱。由于我们听到的现场版和后来的混缩版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在后面的“来啊,流浪啊”开始,混缩版加入了另一个人声声部,可见在演唱方面,原来还有更多要展现的东西。从现场演绎的角度,吴莫愁开头几句声音没稳定下来,有一句还吞音了,肯定跟之前的预设效果有出入,这从哈林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
而从整体而言,她的演唱达到了一个很奇怪的效果,就是很多地方有点走音的迹象,但又没有完全跑调。她的浮动范围都在半音以内,真声、假声、气声杂糅,造成了一种很奇怪的效果,有人称之为鬼声。由于这首歌基本还保持了原来的骨架,所以很多人包括原作者都认为她声音失控了。
只有那英没这么看。她说:“她掌控这些歌曲的能力,了不得。”
那么,这种貌似走音的控制,是为了达到什么效果,或者说颠覆什么呢?
很多人从词曲的角度分析为什么要把《天涯歌女》穿插在其中。其实《天涯歌女》改编自苏南民歌,由民国一代歌后周璇在电影《马路天使》中唱红。哈林之所以选择这首歌,其象征意义大过内容。《天涯歌女》是华语流行音乐的代表作,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的流行乐走到今天,其基本结构仍然没有脱出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最早的流行歌曲雏形,即五声调式和小调歌曲。
所以哈林要摧毁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传统华语音乐的曲式结构。对于一首歌来说,调性和调式是最基本的,调一定,风格就定,你对音乐的基本态度就定了。哈林的摧毁并不是完全的推倒重建,也不是往无调性音乐方向发展,而是相当于在水泥中掺入更多的沙子,动摇了房屋的基本结构,摧毁了小调情歌在人们心目中固有的一切美好记忆和想象。至于重建了什么,由于全部效果没有呈现,无法断言。但是这首歌若没有吴莫愁夸张而又到位的演绎,绝对会成为荒腔走板的贻笑大方之作。从这点上来说,哈林赌对了人,也只有吴莫愁这样的苗子才能接受这样的改编。这正像她的东北老乡二手玫瑰在《伎俩》中唱的:
我必须学会新的卖弄啊,
这样你才能继续的喜欢,
看那艺术像个天生的哑巴,
它必须学会新的办法说话!
——二手玫瑰@ 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