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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峥嵘岁月〗很多朋友都想看和哥几个走着类似的小说,那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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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几个搞着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2-05-2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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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日无所事事,但是年轻人的无穷精力总得要有地方发泄。于是,借着《教父》,《天若有情》,《古惑仔》,《上海滩》等一系列优秀的具有伟大教育意义的电影的流传,黑社会就像初露尖尖角的小荷一样开始出现。 我就在这个时代回到了这里。回到了这个今后将为我和我的兄弟初露头角提供舞台的风云地。我也开始了我没有想到过却一直走到了今天的人生。 外婆和姑姑一起去车站接的我,一见到我,外婆就泪流满面紧紧的抱着我,好像我马上就会离开她一样。 “老儿(我们那里的方言,是长辈针对心爱的晚辈的昵称),你长高了,我好挂念你啊,你挂念外婆不。” 不管多大了,在外婆的眼中,我始终是她老人家最爱的大孙。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2-05-23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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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4 17: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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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的路上,外婆和姑姑两个人都说个不停,为我的脾气担心,要我下次千万不要和人打架,更不能动刀子。同时也相信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将来会有大出息。 不知不觉就到了我从小长大的这个家了,熟悉的房子,儿时的记忆,我感到了一种无可言状的轻松和幸福感。毕竟在自己家里,只有父母亲严厉的责骂,和很铁不成钢的气愤。但是在这里,一个叛逆期的少年人的只有外婆和姑姑无尽的宠爱呵护。我曾经发誓,绝对不再惹是生非,好好读书来报答他们。起码当时我是这样想的。 直到不久之后我见到一个人。


      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2-05-23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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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2-05-2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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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陈浩南今后的人生是因为本身的性格和B哥的话,那么他就是我的B哥。惯例,真名隐去,我们就叫他三哥吧。 三哥大我九岁,就住在我外婆家斜对面,可以说是从小看我长大。当时暑假,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儿时倒是有些很好的朋友,但是多年不见也渐渐生疏,孩童的友情总是这样,来得快去的也快。(当然,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与其中的五个人再度建立的深厚的感情,直到今天)还没有开学,也就没认识新的同学朋友。总之,当时的我百无聊奈,看三哥天天白天都在家看碟打牌,所以就每天去三哥家玩。 当年的三哥很年轻,也很帅,但是名声不好。为什么不好,因为他是大哥!


          来自手机贴吧21楼2012-05-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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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黑社会大哥,现在的三哥当之无愧。但是当年,他只是一个混混,不过是混混中的大哥。他出名是因为九五年在舞厅为朋友出头,拿把菜刀砍十来个人,三刀砍断了当时一个叫胡力的非常有名老混混的一条手。最为牛逼的是,砍完人后,朋友劝他出去躲灾(家乡黑道的行话,避风头的意思),他不但不去,还安安心心抽着烟,拎着菜刀散步散到桥上,把刀向河里一扔,回家睡觉。这份无畏和镇定让他从此叱咤风云,独霸一方多年。 所以,外婆和姑姑不怎么喜欢我整天和三哥在一起。但是一来三哥这个人虽然是混混,却对街坊邻居都非常的好。二来我整天也就在家门口,比起出去总是让她们二位更加放心。不过每次见面,外婆姑姑总是不忘交代一句:“三伢儿,你帮我看好我们胡钦,不要让人家欺负他,也不要带他出去打架啊。”


            来自手机贴吧22楼2012-05-2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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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好啊,谁敢欺负他,老子打他不死!他就是我弟弟。奶奶,你放心,胡钦就是我自己弟弟一样,我不会带他乱来的。他就是天天跟我玩下,你放心咯!” “那就好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三伢儿,你自己也要懂事了,找个媳妇,早点结婚沙。” “好啦好啦,外婆,你回去咯,我和三哥看碟呢。我就在三哥家,你回去吧,当下吃饭叫我就是。” 有一天,奶奶和姑姑要出去吃喜酒,所以,过来找我,要我一起去。当时我和三哥一起在看BEYOND的演唱会,正是津津有味,不想去。三哥对外婆说:“奶奶,你们去吧,胡钦就跟我一起吃晚饭,没事的,你放心。有我吃的就有他吃的。” 说了半天,奶奶终于放下心来和姑姑一起走了,三哥也要我回去收拾收拾,等下一起出去吃饭。回来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晚上出门。


              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2-05-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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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收拾完毕,三哥带着我上街了。九镇上最繁华的市中心,就叫做十字路口,路口四面一到晚上,都是大排档,街边KTV(当年的KTV不比现在,怎么豪华怎么来。都是一台大电视,一个DVD,一台冰柜,功放,音响,和几张桌子一到晚上就放在街边。也许因为建国后的思想高压和意思形态专政下的人们业余生活实在太过空虚。所以这个日本传过来的新鲜东西出来后,大家马上疯狂喜爱并无条件接受了,且最让我吃惊的是居然没有出现大叫**的愤青),冷饮摊等。家家都是人头攒动,生意火爆。


                来自手机贴吧25楼2012-05-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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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4 1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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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位于十字路口东面的就是九镇年轻人最喜欢去的地方——商贸城了,这里以前是做服装副食品批发生意的,后来生意惨淡,改成了无数的游戏室,桌球室,饭馆,发廊,录像厅,甚至还有一家电脑室(看仔细了,是电脑室,不是现在的网吧,当时没有这么先进,大部分人还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不过就是几台电脑,玩单机或者联机游戏。风靡了无数年轻人,比如我们几兄弟,就经常玩红警,帝国之类)。 一路上,无数的人和三哥打着招呼,招呼三哥喝酒的,吃饭的,按摩,唱歌的,实在是太多了,从中年人到小屁孩个个都带着尊敬的神色,而且一概称为三哥。而三哥则是一脸笑意,东回礼西搭话。当时我走在三哥的身后,不断的有人上来敬烟,就连我,一路走下来,高档抵挡的烟加起来都起码是一包了。于是,从小就聪明的我就想通了,B哥,这就是B哥。 后来整个夏天,我就一直跟着三哥一起玩。直到开学。


                  来自手机贴吧26楼2012-05-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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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继续,求粉


                    来自手机贴吧27楼2012-05-2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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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一号,全国高中正式报到的第一天。下午,我抱着好好学习的心态来到了学校,在报到处,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胡钦,我靠,你不是去了市里吗?怎么又跑到我们乡下来读书了。”我一回头,三个人站在我身后笑盈盈的望着我。 说话的那个牛高马大,身材魁梧,长的很阳光。左边的一个留着当时流行的中分,酷酷的望着我笑。右边的黑黑瘦瘦,一脸精灵讨喜的样子。我一下大笑起来:“哈哈哈哈,险儿,武升,小二爷,你们也在啊?” 一番寒暄,我得知地儿和袁伟也在这个学校。大家越好报到分班后***场见。 我在前文说过我有过一些儿时的朋友,由于太久没有联系,关系淡薄了一些,险儿他们我在暑假也遇过了几次,都是只是淡淡的打了招呼。再加上外婆说他们现在都不怎么听话,喜欢在外面打架闹事。所以不怎么喜欢我去找他们。但是除了三哥,我一个人孤单了一个暑假。既然在学校遇到了,有了共同的地方。那当然还是比较亲热的。


                      来自手机贴吧28楼2012-05-2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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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们这一条街经常一起玩的有六个,我,险儿,小二爷,武升,袁伟,地儿。(三哥也是一条街的,但是他不同辈)作为本文的主要人物,我想我有必要,一一简单介绍一下。 小二爷:大我一岁。从小骨瘦如柴,但是人极聪明(初中还得过本市奥数的一等奖)。也是我们里面唯一从不主动惹事的人。 袁伟:大我两岁。如果非要说我们里面有谁猥琐的话,我想就是他了。 武升,大我一岁。他可以说是我们的金牌打手,他从小牛高马大,而且健壮无比,这是有根源的。他家一门英烈,他老爷子比他还高,年轻时和人打赌搬碾谷子的石磙,赢过二十公斤粮票,各位想想什么概念。他爷爷就是神话中的人了,我们那里人都知道,一拳打死一个日本鬼子,然后跑路了,现在还没有回来!


                        来自手机贴吧29楼2012-05-2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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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儿,和我同年。如果说武升是像武将一样武力超强,那么他就是李白笔下的刺客,十步杀一人。他有多狠,各位慢慢会知道。还有,他也是有根源的,为什么叫险儿,就因为,他出生是超生,生下他,医生准备一针把他干掉,他奶奶拿把菜刀在医院杀出一条血路,活生生把他抢了出来,送到乡下养到两岁才回来。至于他爷爷,解放前是我们这个县的国民党团长,参加了一次非常有名的抗日血战。薛岳专门给他爷爷电话,要他爷爷去台湾,舍不得他爸爸没有去,投诚了,解放后,第一个被政府枪毙。他给我说,站在九镇的山上,眼睛看的到的田以前都是他家的。各位想,奶奶敢拿刀看人,爷爷那么惨烈的战役全身而退,孙子会差到哪里去?地儿,和同年并且带点亲戚关系,如果在战争时代,他一定是做地下党和敌后工作的最佳人选。因为如果死和出卖之间选择,他一定会死。 报完了名,我等在了操场,过了没多久,就看见武升他们过来了。


                          来自手机贴吧31楼2012-05-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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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钦,你还记得我吧,我是袁伟。”一个身材健壮彪悍,头发极端卷曲的家伙对我说道。 “当然记得,小卷毛。你还是这么卷的头发啊。那个是地儿吧?”我指着旁边一个胖乎乎,脸上长了痘痘的家伙说。 “哈哈你还记得我们啊……” 大伙又是一阵闲扯淡过后,发现我和他们一样喜欢篮球。就决定都不回家,一起在操场打篮球。 武升和袁伟读高二,他们熟悉一些,于是跑到宿舍找熟人借了个球,我们六个刚好三对三打起球来。 年轻人的感觉,总是像火一般的炙热,一旦投缘,只需要一场球,一顿酒。这些在成年人眼中无所谓的事情,却往往使一段坚固的感情就随之建立起来。我到今天还在想,如果是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那么容易的成为一生的兄弟。 天色渐暗,大家却似乎都意犹未尽,于是决定各自回家洗澡,再出来一起吃消夜、喝酒,算是欢迎我回来。


                            来自手机贴吧32楼2012-05-2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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