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陈浩南今后的人生是因为本身的性格和B哥的话,那么他就是我的B哥。惯例,真名隐去,我们就叫他三哥吧。 三哥大我九岁,就住在我外婆家斜对面,可以说是从小看我长大。当时暑假,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儿时倒是有些很好的朋友,但是多年不见也渐渐生疏,孩童的友情总是这样,来得快去的也快。(当然,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与其中的五个人再度建立的深厚的感情,直到今天)还没有开学,也就没认识新的同学朋友。总之,当时的我百无聊奈,看三哥天天白天都在家看碟打牌,所以就每天去三哥家玩。 当年的三哥很年轻,也很帅,但是名声不好。为什么不好,因为他是大哥!
说是黑社会大哥,现在的三哥当之无愧。但是当年,他只是一个混混,不过是混混中的大哥。他出名是因为九五年在舞厅为朋友出头,拿把菜刀砍十来个人,三刀砍断了当时一个叫胡力的非常有名老混混的一条手。最为牛逼的是,砍完人后,朋友劝他出去躲灾(家乡黑道的行话,避风头的意思),他不但不去,还安安心心抽着烟,拎着菜刀散步散到桥上,把刀向河里一扔,回家睡觉。这份无畏和镇定让他从此叱咤风云,独霸一方多年。 所以,外婆和姑姑不怎么喜欢我整天和三哥在一起。但是一来三哥这个人虽然是混混,却对街坊邻居都非常的好。二来我整天也就在家门口,比起出去总是让她们二位更加放心。不过每次见面,外婆姑姑总是不忘交代一句:“三伢儿,你帮我看好我们胡钦,不要让人家欺负他,也不要带他出去打架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