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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峥嵘岁月〗很多朋友都想看和哥几个走着类似的小说,那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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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深秋冬天,那就更牛逼了。北方冷是干冷,而且家家户户都有暖气,进了屋子就爽的不得了。我们呢?在外面,那是冰冷的风夹着湿湿的潮气对着你,一直可以吹到你的骨子里面去。穿多少都没有用。但是这是好的,进屋后,如果你坐在火炉电烤炉之类的旁边,还好点,但是一旦上床,你会发现,你的床上,被褥都像铁片一样的坚硬冰凉而且潮湿。而你就穿着薄薄的贴身衣裤躺在了两片铁片之间。所以,我们这里无数的人都有风湿。那种感觉,我见过的在我们这里度过冬天的北方人没有一个受的了。 所以,秋老虎一过,除了宵夜的摊子都搭了棚子继续在外面营业之外(我想宵夜喝酒可以御寒也是原因之一),冷饮摊已经过季关门了。而街边的KTV老板们,一般都把东西搬进了在自家当街的门面里继续营业,没有门面的就租人家的。因为,当时的KTV实在是太火了。生意不做不行啊。如果继续在外面做生意,我估计是没有任何人来的。就算有几个九世童男转世,火气极旺的哥们过去唱歌,我想唱邓丽君的歌都能唱出黄家驹的颤音来,倍儿像!


来自手机贴吧154楼2012-05-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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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对门的主墙上订了铁架,铁架上摆着一台,当时对普通家庭来说算是很大的大彩电,电视后面的房间里,装了一个小吧台,上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啤酒饮料(甚至还有高度白酒,现在的小孩子看见了只怕会嘲笑不已)。同样的特点就是廉价,那个时侯,芝华士,杰克丹尼之类的洋酒以及与之相应的假酒都还没有出现。 老板或者老板娘们一般都坐在吧台里,守着无数的歌碟和vcd机子。楼上的房间是他们住的,一楼里面的房间一般都改成了包厢(没有什么大中小包厢的分别,谁人多谁坐大点的。豪华包厢,VIP包厢,总统包厢的概念更是虚无缥缈),包厢里有张双人沙发,一张茶几,和一台电视。一般人唱歌是不去包厢的,在大厅唱爽得多,还有人鼓掌。去的基本都是搞破鞋的和商量事情的。 这个普通的夜晚,圆梦的生意开张了,很是红火,门口的小星星还是一闪一闪亮着它的晶晶,但是这个夜晚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它迎来了两位不平凡的客人。


    来自手机贴吧156楼2012-05-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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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6 04: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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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是地儿最喜欢的一首宋词。不知道是哪位说过一句已经成了现在装逼的代名词的话“性格决定命运”。虽然这句话很恶心,很空洞,说了等于没有说。但是某个方面,它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性格决定了了地儿喜欢这首宋词,这首宋词很确切的诠释了他美妙的爱情。(当然是他自己的观点中) 他踏进KTV大堂的时候,已经有三四桌人在里面唱的正欢。电视机左手边靠着墙壁的地方还剩下两三张桌子,他和袁伟选了一张视觉好点的坐了下来。 选好位置,拿起桌上的歌本,袁伟选择了刘德华的《冰雨》,而他则选择了伍佰的《挪威森林》,他拿起写好的单子,准备去吧台点歌,点酒。 世界上的很多事往往就是在跟平常一样普通无意的事件中发生,也许这就是缘。 地儿像往常一样的走向了吧台。他遇见了一个让他也让我们大家都终身难以忘怀的人。


      来自手机贴吧158楼2012-05-2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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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两眼相对的一瞬间,地儿改变了一个主意。他决定只给袁伟点白酒,而他,将要喝点能匹配他游吟诗人身份的具有浪漫古典情怀的东西。 “还有,麻烦你。我要一杯咖啡!再给我的朋友来瓶酒中酒霸!记住,咖啡多家点糖!”为什么咖啡和酒中酒霸后面要用感叹号。那是因为地儿当时说酒中酒霸这几个字是带着一点点的不屑说出来的,而咖啡两字则隐隐有种《陋室铭》一样的精神优越感。 点好了东西,地儿端着酒和咖啡走到了自己的桌上。袁伟一看:“**了,还喝**咖啡啊。这个咖啡上次你都喝中毒了你不记得啊。可能是假的,鹊巢,这个牌子听都没有听过的。” 地儿淡然一笑。头都没抬,淡淡说了一句:“你不懂。” 安静的端起了面前的一次性塑料杯,好像有点烫,手微微啰嗦了一下。细细的品了一小口N多糖甜到心里的鹊巢咖啡。(那个年代是没有咖啡杯这个概念的,不管什么饮料,一概塑料杯。简单实用,淳朴我们这个民族的千古美德) 过了片刻,吧台对这大厅的小窗口里探出了一个甜腻的脑袋:“挪威森林开始了,谁的。”


        来自手机贴吧160楼2012-05-2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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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儿站了起来,对这窗口微微一笑,一手背后,一手放于胸前。轻一弯腰:“鄙人的,多谢老板。” “哦,去拿话筒咯。” 显然,地儿对那位姑娘没有把语音扩大器称之为麦克风或者麦,而叫的话筒有那么短时间的错愕。 但是,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最亲近的两人之间,总是自然为好。他满足的笑了,走到旁边一桌刚唱完的地方,彬彬有礼的拿起了麦克风。 一般人唱歌,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唱完就算,但是地儿不。他总是独特的,自从某次看了张国荣的演唱会中,张国荣靠着钢琴,一腿支撑,一腿微微曲起,一只手放在裤袋高唱《风再起时》的英俊样子后,地儿就开始这样了。没有钢琴,他就靠在墙壁或者桌子椅背之类的东西上。但是一定要这样站着唱。 音乐响起,地儿闭上了双眼(当他唱歌时候,两眼绝不睁开,至今如此。) “让我将你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在你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比伍佰更为苍凉古朴的嗓音伴着九转七回,令人肝肠寸断的旋律响起。天地又是一片虚无。世界万物皆从浮云而去。


          来自手机贴吧161楼2012-05-2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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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刻,地儿不再是地儿,不再是今生的一个古惑仔。他前世是独登高台,念天地之悠悠,独伧然而泪下的诗者。他后世是缠绵千年,化树等爱的情圣。可惜的是那份爱正在吧台接着别人的单。没有看他。 音尽,人静,余音未绝,咖啡未冷,双眼亦未曾睁开。所有人沉浸在了地儿苍凉古朴的唱腔中,可惜的是,世间万事,皆是过尤未及,地儿一直觉得自己的歌声很有特点,但是对我们这些旁人来说,特点是有。就是太过于了苍凉古朴了,形象点说比伍佰,阿杜加上杨坤还要稍微古朴上那么一些些。 “哎,你唱完了还站在那干什么?别人对唱要两个话筒,你给别人沙!”甜腻的脑袋又从窗口伸了出来,一个穿中学生衣服的女孩怯生生的站在地儿的面前,奇怪的望着他。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感触太深,失礼了失礼了。” “没事,你先坐下,下首你们的歌。”姑娘对着地儿甜腻的一笑。地儿知道了他的歌声完全的征服了他。 片刻后,两人唱完,大厅想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地儿觉得有一丝奇怪,为什么他唱的时候没有人鼓掌,但是转眼他明白了,大音希声。那些人被震撼了!


            来自手机贴吧162楼2012-05-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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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德华《冰雨》开始了,袁伟拿起了麦克风。说句题外话,袁伟爱唱歌,但他和地儿不同,地儿很多人都爱唱。但是袁伟只爱刘德华,到今天都是。而且,他绝的地方在哪里?他唱刘德华绝对是可以乱真,不要给我说刘德华唱功不行,模仿很容易。能达到袁伟那个程度的,这么多年,无论是在多豪华的歌舞厅唱歌的歌手,我没有见过比他像的,甚至可以说就是刘德华原音再现。在那个年代,全国都爱刘德华,能唱的这么一嘴的绝招,是很招蜂引蝶的。 袁伟懒洋洋的坐在椅子上,一曲唱完,全场叫声,掌声雷动(曾经在某个省会城市的某个歌舞厅,袁伟一时兴起,客串了一把,下面都有人直接叫他刘德华。那个掌声,我记得很深刻)。袁伟很潇洒的喝了一大口酒,看都不看鼓掌的人。地儿发现了一个不太应该出现的情况,那位甜腻的姑娘,在袁伟开口唱到袁伟喝酒的时候,一直都把脑袋伸在窗口(我估计很像乌龟,因为那个窗口实在不大。伸个脑袋看不到身体)呆呆的望着袁伟,那种眼神,地儿记得,就像是当初三哥打架,袁伟望着三哥的样子一样,那是敬佩与激动。


              来自手机贴吧163楼2012-05-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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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的事情,终于发生,姑娘自己走了过来,筱筱婷婷的像个轮子一样转了过来,来到了他们的那一桌,地儿正襟危坐,姑娘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故作羞涩的低着头擦了两下桌子,不停的瞟着袁伟,袁伟却看都没看她一眼。终于忍不住,开口对袁伟说:“你刚才刘德华的歌唱的真好,你们还要唱什么不唱啊?” “哦,那就再来首《缠绵》吧。地儿,你唱什么?” “我唱现在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袁伟。你不要老是唱刘德华的歌沙。你怎么这么单调啊,换个口吻咯。唱黄家驹的。”地儿用上了心计,他知道袁伟的粤语发音带有很重的地方特色。而他自己则希望用有些寓意的歌来吸引注意力。 原网页 已由百度转码以便在移动设备上查看 姑娘安静的一笑,就像一个懂事的媳妇一样,走了进去。地儿满头大汗,但是他不认输,他要再博一把。 “这个女的就是长的太丑了,绝对喜欢我,哎。将就还是可以的。”姑娘一走,袁伟就说道,他终其一生,对于女人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他信奉:喝稀饭比饿肚子强。所以,女孩不漂亮他也许会抱怨感叹几句,但是他一定不会放过。无数事实证明,这是定律。


                来自手机贴吧164楼2012-05-2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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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6 04: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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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的事情,终于发生,姑娘自己走了过来,筱筱婷婷的像个轮子一样转了过来,来到了他们的那一桌,地儿正襟危坐,姑娘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故作羞涩的低着头擦了两下桌子,不停的瞟着袁伟,袁伟却看都没看她一眼。终于忍不住,开口对袁伟说:“你刚才刘德华的歌唱的真好,你们还要唱什么不唱啊?” “哦,那就再来首《缠绵》吧。地儿,你唱什么?” “我唱现在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袁伟。你不要老是唱刘德华的歌沙。你怎么这么单调啊,换个口吻咯。唱黄家驹的。”地儿用上了心计,他知道袁伟的粤语发音带有很重的地方特色。而他自己则希望用有些寓意的歌来吸引注意力。 原网页 已由百度转码以便在移动设备上查看 姑娘安静的一笑,就像一个懂事的媳妇一样,走了进去。地儿满头大汗,但是他不认输,他要再博一把。 “这个女的就是长的太丑了,绝对喜欢我,哎。将就还是可以的。”姑娘一走,袁伟就说道,他终其一生,对于女人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他信奉:喝稀饭比饿肚子强。所以,女孩不漂亮他也许会抱怨感叹几句,但是他一定不会放过。无数事实证明,这是定律。


                  来自手机贴吧165楼2012-05-2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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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儿一听大惊失色,对于袁伟的了解,让他感到了极大的威胁。 “你啊,就是这么黑眼睛看不得白银子,没点城府。这么丑的女孩,你都有瘾,你天天跟着三哥,多的是美女,这个有什么搞头啊!” “再看看吧,反正天天也没有事,好搞搞了也没有关系。” 两个人尔虞我诈的讨论着。歌开始了。 也许是他的嗓音实在不适合唱任贤齐的口水歌,《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这样的欢快情歌,他一样唱出了苍凉古朴的感觉,肝肠欲断啊。 而袁伟在一段爱的越深越浓越缠绵之后,再次获得的全场的掌声,边上几个少妇和初中的小妹妹也貌似被他粗狂的外面,随意的举止和美妙的歌声所打动,频频送来秋波。如果各自身边没有男人,估计也会像点唱姑娘一样过来了。而地儿在这个悲惨的夜晚却变成了一个无人注意的透明人,这是有着强烈古典主义浪漫情怀的游吟诗人所不能接受的,但是他做不出任何有力道的反击。 袁伟端着酒走到了吧台前,开始和姑娘热火朝天的说道了起来,从窗口望去,可以看见姑娘胸前的两颗**在袁伟的引诱下,笑的澎湃汹涌。


                    来自手机贴吧166楼2012-05-2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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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都是骗人的,就像奶粉里面不一定是牛奶,发廊里面不见得剪头一样,这个协议也是假的。 第二天,袁伟收拾一番,推掉了跟三哥去的饭局。准备乘地儿不在,去圆梦KTV见见小姑娘,培养一下感情。他很得意,他为自己的聪明感到得意,兄弟感情是真的没有错,但是单嫖双赌,这句老话说的很对啊。泡妞就应该自己悄悄去嘛,胡钦他们和女孩在一起也没有见经常叫大家一起去啊,协议只是一个战术而已嘛。他觉得自己是对的,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他很自豪,为了自己临敌应变的聪明和能力而自豪。 一般那个时侯的KTV开始有生意营业,都是等着人们吃完了晚饭,洗完了澡再开始的。偶尔下午有几个人,也是小猫两三只。 他想过地儿可能也会像他那样视协议为无物的这么做(毕竟两人在订下协议的时候,是没有丝毫真诚可言的),所以为了避免遇上地儿,他去的很早,避开了黄金时段,大概在大家还在吃晚饭的时候,他就去了。


                      来自手机贴吧169楼2012-05-2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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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像俄罗斯,朝鲜一样不断的撕毁条约,不断的私自约会,不断的不期而遇。在这样混乱一片的情况中,事情发展到了高潮。 某一天,春花得到了她那位做KTV老板的姨妈给她的两天假,本来准备回乡下自己家去的。但是地儿先天得到了消息,在他的大力怂恿和经济利诱下,春花改变了主意,决定和地儿一起去她想象中那个天堂一样的市里玩两天。 于是,地儿先天找我拿了三百元,找险儿拿了两百元,找三哥拿了伍佰元。这在当时对年轻人来说绝对是笔不小的数目。带着春花踏上了去市里的客车。 来到了市里,他首先带着春花下馆子,还在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给春花买了两条健美裤(地儿想要给她买牛仔裤,觉得她腿粗,宽松点的牛仔裤可以藏拙。但是春花不愿意,她觉得健美裤才是流行性感的王道。潮人啊),一件班尼路的外套。背上很大的班尼路英文标记。 春花兴奋欲狂,据说主动亲了地儿一下,还牵了他的手。 晚上一起逛了公园,看了电影,吃了宵夜之后。地儿带着春花来到了招待所。


                        来自手机贴吧171楼2012-05-2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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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了间房,进房后,他们两人打开了电视机,并且摊开了路上买的一点小吃和吃宵夜剩的几瓶啤酒(据他说,当天他们吃宵夜的时候每人喝了两瓶啤酒,春花感觉比他能喝。喝酒样子之老到豪爽只怕我们兄弟中只有武升可以与之为敌。走起路来虎虎生威。所以起码到进房的时候是不可能醉的),但是在进房后,第一瓶啤酒还没有喝完的时候,春花却奇迹般的醉了。静静的靠在沙发上,头晕欲裂,只有两片闭上的眼皮不知怎的,不停的微微跳动。 地儿是个绅士,他喜爱的女人醉了,他当然得要关心一下。他走过去,探下头,望着春花,轻柔的说:“我扶你躺床上睡吧。”春花微不可及的点了下头,浑身却一动不动,没有半点要配合地儿扶她去床上的迹象。地儿没有办法,只好抱起了她。各位,这不是个技术活,是个体力活。所以,沙发到床边的四五米,地儿休息好好几次,到床边的时候,地儿满头大汗,一下把春花抛到了床上。这么大的力道,春花没有醒,确实醉的很厉害啊!


                          来自手机贴吧172楼2012-05-2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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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断地反省着自己的不对,是因为平日一心发扬打流事业和忙于学业没有陪好春花,没有能力给予春花贫困的家庭经济上的帮助。导致了春花的无奈变心。他说他不怪春花,等到有朝一日他发达了,他会再回来找春花,到那个时候,他们就永远不会变心,幸福的生活下去。 袁伟说出了一个真实而残酷的现实,完全的打倒了地儿,击碎了他的心。 在地儿和春花一起从市里回来之后,在我们面前说起彼此的第一次的时候。袁伟才知道,他苦苦找了两天不见的春花又给地儿献出了他的第一次。 原来,春花一直游走在地儿和袁伟之间,(也许还有更多的人,谁知道)。九镇就这么大,天天见面的两个人居然就完全不知情,都以为春花一心爱上的是自己。在春花和地儿去市里之前的某一个夜晚,袁伟留在了春花在KTV睡觉的小房间里,直到凌晨五点。这一夜,春花也向袁伟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但是袁伟比地儿聪明一点,他知道了春花和地儿的事之后,明智的选择了离开。 事后很多年间,我见到了无数这样的女人,玩弄男人于股掌之上。手段之老到厉害,在下叹为观止,深感不如。但是始终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春花。


                            来自手机贴吧175楼2012-05-2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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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6 04: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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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一个乡下出来不久,可以说是纯朴的根本就不懂世事的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而且长相也实在不敢恭维。却偏偏在短时间之类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游戏于多个男人之间? 献出自己年轻稚嫩的肉体,只为了换来那些许的对有钱人来说简直都不屑一顾的蝇头之利?这一切的原因在哪里?因为她们的文化教育程度低?但是为什么今天,我周围的朋友乃至地儿袁伟等兄弟,手臂上挽着的年轻的大学生们也愿意这样呢(当然,她们对于利益的要求要大一些。但是也是微薄之至),难道她们也没有受到教育? 想了很久,我给了自己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贫穷和信仰环境。一切的一切,只能解释为以上两样。贫穷导致了对物质追求的无限渴望。当你只能吃得上蛋炒饭的时候,你总是希望可以每顿都有鱼香肉丝的。当你看见了别人鲜衣怒马的经过你的身边的时候,你总是会希望,引人瞩目的是你。这是每个人都回避不了的人性。我始终相信人性本恶,为了温饱等各种各样的原始欲望,人性总是贪婪的,这是根源。克服欲望,才无贪婪,没有贪婪,才会本善。可惜,欲望无法克服,人性无从本善!


                              来自手机贴吧176楼2012-05-2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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