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否定痛苦的存在,只是说任何痛苦都产生于落差。生理现象也全都产生于落差。如果人没有分辨过善恶树的果的能力,就不至于落在生死里。 摘果一刻贪,贪的一刻就是说目标的果子比别的果子好吃,说善恶树的果子 好吃,就恨了其他树的果。其他树的果就不好吃了。本来其他树的果子也好吃。这是禁果分外甜。这是原罪。人生理上痛是因为原罪,否定了痛的感觉跟不痛是平等的,如果放弃这种私爱,是可以做到佛家的“虽觉觉痛,无痛痛觉”。但这对于你我未免太夸张和遥远。我想说,生理的不痛,也是可能的,在佛经认为是可以做到切割身体而不痛的。如佛祖以前作忍辱仙人时被大卸八块,但因他无人我众生寿者相而没有疼痛的感觉。罪导致了疼和一切不如意的事,包括死亡。没罪的时候人才能免除痛苦,获得永生!或者你叫它不生不死,万劫圆明,也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