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吧 关注:949,653贴子:10,834,002

回复:张妙家人向药家鑫父亲索要20万 到底应该不应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记得附带民事应该是同时提出。过时不候,是不能再单独提的。当时张家也是拒不接受所谓带血的钱


IP属地:江苏853楼2012-02-14 12:09
回复
    钱该不该给我不晓得,但我说张家很蠢,张显更蠢,带被害人家属上门去堵不是律师该干的事。大好的局面变得乱七八糟。


    IP属地:江苏854楼2012-02-14 12:15
    回复
      2026-01-01 17:09:4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在这一点上我不赞同。事实上药家鑫的死刑判决确实在某种层度上受到公众影响。或许原本不会判死刑。但,杀人偿命,故意杀无辜人偿命,以前这样认为,以后也是这样。只是在这笔20万的钱款上张家过分了有点,或者说糊涂


      IP属地:江苏855楼2012-02-14 12:18
      回复
        小药是撞完人在杀人!你说算不算惯犯!
        你也知道有些东西是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啊!


        856楼2012-02-14 13:00
        回复
          是老药同志一直纠缠不清,过了!
          微博上的东东还留着干嘛?
          不要再纠缠这件事了.
          老药这样是他自己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
          他要不想这样其实很简单!
          他在利用自己儿子的死炒作自己,也许他自己不这么认为,但是事实就是这样!
          他应该过隐姓埋名的平淡生活,换个住的地方,多做些好事,以求得心灵上的安宁!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他的儿子那么残忍!
          让别人家破人亡,他还那么的高调?


          857楼2012-02-14 13:04
          回复
            我说一句吧。在中国。你要是开车撞死一个人直接赔偿30W左右。便可以免除死刑和刑事责任。当然这是你意外出现的车祸。 如果你撞伤了,那将是无尽的赔偿。上有老,下有小的你都要照顾,赔偿。 所以楼上的也别装清高了。如果是你,你也很有可能撞倒一个人,然后直接一脚油门下去。直接过去。这个事情谁都没法说。有可能你把他送进医院。可能要赔偿的更多,而且事情还很多,可能一辈子你都得承担这个事情的后果,比如照顾他小孩,他老人。别说我这个事情说的比较极端。但是法律的事实就是这样判的。 在中国法律上只要死了人,便要赔偿,并不看中事情的谁对谁错。都是以为只有死者可怜。 但是我们要用客观的眼神去看一切。 我觉的这20W不应该给


            IP属地:安徽858楼2012-02-14 13:10
            回复
              现在张家要不回20万,连捐款也没了,弄到这个局面,张显真是个笨蛋


              IP属地:湖南859楼2012-02-14 13:40
              回复
                骂骂的。撞死人就该赔钱!


                860楼2012-02-14 13:55
                回复
                  2026-01-01 17:03:4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不喜欢张显和张妙丈夫及张妙父亲,感觉他们赶尽杀绝,贪得无厌,而且很暴力,有讹诈老人的嫌疑。本人对他们找药父母要钱,并打人表示强烈谴责。对于张显是否造谣表示关注。
                  张家失去亲人,从法律上已经从重判了公道给你们,当时作为受害者一方大家同情你,帮助你,给你捐钱,你从中难道只得到了金钱?没有一丝爱的传承?药已抵命,在这独生子女时代,药父母失去唯一的孩子意味着什么,还去找人要20万?你忍心吗?这无异于往人伤口上撒盐得多心痛啊。药父母又没犯罪并不欠你们钱,当初凑20万给你们是因为想为儿子赎罪,可你们说不要带血的钱,只要药的命,搞得大家觉得你们是正义的化身,舆论一边到向你们,药从重判死刑,捐款也到手了,现在钱用完了又来打这20万的主意,这算什么?是依据法律规定还是在道义上能站住脚?
                  药判死刑虽说是罪有应得,但也令人惋惜,那么稚嫩的面孔,批着成年人的外衣,其实只是一个未出校门的学生,按中国国情在父母眼里其实只是一个孩子,他犯了罪,除了他本人应接受应有的刑罚外,父母及教育部门都应反思。现在的学生一天到晚拼尽全力苦读书,没有多少人真正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重视他们的思想品德教育,一味的盯着他们的成绩和考分,现在闯下滔天大祸了,只好以命抵命。社会,家长及学生本人付出那么多全白费了,若早点做好教育工作多好,感觉药应属于可以教育好的那一类,一失足成千古恨,令人惋惜。


                  862楼2012-02-14 15:49
                  回复
                    就是因为张显在那里鼓吹药是富二代,所以你才会带着仇视的眼光看他。但是他只是一个才20的小伙子,而且家里没有多少钱(那二十万是到此借拼凑出来的),即便不能得到同情也不该被人仇视。可是你怎么就会觉得法律偏袒他了呢?如果你真的有兴趣的话,你也可以去查一下,如果走法律路径,药最后应该是被判处死缓的,但是就是你们一直在哪里呼喊杀人偿命,最后是死刑。而且对您那句水军是最为气愤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觉得他是权贵的,只是舆论不可以影响法律的,不然以后出了案子是不是不要法院,让网友投票他该不该死呢?而且你从哪里看出他们家利用权力金钱来干涉法律了呢?我看到的恰恰相反,反倒是是网友拿着道德和舆论的石头把他砸死的,这就是你说的司法公正么?如果药家没有权力干涉司法,你又有什么权力干涉司法随口说药该判死刑呢?


                    863楼2012-02-14 16:54
                    回复
                      概念  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主要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如“以赌博为业”的常业犯和“惯窃”、“惯骗”的常习犯。常业犯,又称常业惯犯,即以某种犯罪为职业,经常进行某种犯罪活动。常习犯,又称常习惯犯,即已形成某种犯罪习性,并可能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经常犯罪而屡教不改的罪犯。 编辑本段构成  惯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客观上具有犯罪行为的惯常性。所谓惯常性,是指以实施某种犯罪行为为常业,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犯罪行为,以非法所得行为生活或挥霍的主要来源。这种犯罪行为的惯常性,是惯犯构成的客观条件。   2、主观上具有犯罪心理的习癖性。所谓习癖性,是指存在继续犯罪的倾向性,其表现是故意致力于某种犯罪,以违法犯罪作为其长期经营之行业,并由犯罪之习惯进而发展为心理上乃至于性格上的变态,形成某种犯罪习癖。这种犯罪心理的习癖性,是惯犯构成的主观条件。   在认定惯犯时,我们必须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历史说,主张惯不惯,看档案。二是现实说,主张只能以未处理过现实行为作为定案根据。我们认为,上述两种倾向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我们主张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即立足现实,联系历史;既看到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又看到现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把两者统一起来考察。


                      864楼2012-02-14 17:12
                      回复
                        没素质的乡下人·幸亏药家鑫把那女的给杀了·不然·指不定坑人家多少钱里·


                        IP属地:河南865楼2012-02-14 17:23
                        回复
                          找骂来了,人家儿子已经抵命,法院判罚赔偿以赔,还来要当初药老爷子为儿子弄得买命钱?让不让人家活了?你要明白,是药杀得人,而不是药爹


                          IP属地:辽宁866楼2012-02-14 17: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