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后,姐姐我决定就算立法,我也不会去救,可以说我冷血说我无道德,但是国家支持讹人,我为什么不能见死不救.
而且平白无故做好事,还要给对方钱,我可不是慈善机构.什么时候救人能喜欢十块八块的再考试吧.
这次车压事件,父母要付很大责任,孩子那么长时候不见了,就不去寻找嘛?两岁的孩子难道父母可以放心她自己过马路,还有脸让人捐款!鄙视这样的父母!不管你多忙多累多不想管理孩子,当你生下他你就有责任照看她!孩子受伤了又装可怜,会不会太装了.这样的父母不配有孩子.
这种事情如果真的可以立法,请立一些控制父母照看孩子的立法吧.国家这方法如果加强一些会少出很多事故.而不是什么见死不救,见死不救也是因为国家的法律造成的.难道讹人都受法律保护了,我为什么不能见死不救,
也许我的想法很偏激,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