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想法过于简单.首失不说道德与法律问题.救人是须要一定专业技能的.尤其是像本案这种受害者重伤情况.故治更是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如果一个好心路人冒然施救而造成伤者死亡那是不是应该判个过失致死罪呢!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移动伤者都有可能加重其伤情.所以我并不赞成那位阿婆的做法,只要立即联系医院或12O就可以了.另外说到立法.司机肯定是逃脱不了制裁了.这就不说了.说说孩子的监护人吧.他(她)是否尽到了监护人的职责.即然没有能力保护好孩子那为什么要生.这是渎职.有人说孩子都这样了.父母也很可怜.可这并不能掩盖他(她)们没有尽责的事实.因此我认为应该立法来惩罚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提醒他(她)们要对自己的子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