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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论田成有法官的 “一个标杆、一个典型”★★(原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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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敬佩]田成有的说话胆量;作为一个高院的付院长竟敢公燃无视国家的法
律;贱踏人民的感情;[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法律认定的死刑难道是狂欢的杀人吗;那么李昌奎的强奸杀人又是什么;[杀人偿命]这个连杀人犯自己都知道的后果;却在你的口中竟燃说成是[陈旧观点];真的为中国的司法感到可悲;


405楼2011-07-18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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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不能赏,恶不能罚!要法律何用!还成标杆,典型!我呸!


    407楼2011-07-1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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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3: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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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楼2011-07-1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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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死罪!不然人心不平,天理不公!


        409楼2011-07-1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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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死法官祭奠死去的冤魂。


          411楼2011-07-1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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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中国的法律才是最黑滴


            412楼2011-07-18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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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


              413楼2011-07-18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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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昌奎现在可牛了,
                想干啥就干啥,
                有人敢跟他说半个不字,
                他就可以和人家说,
                老子杀人都没事,
                你是不是想被灭九族。


                414楼2011-07-18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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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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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一些自认为学法律的人支持法官的判决
                  认为我们中国人的法律意识不强 甚至无知 狂欢化
                  与发达的国外相距甚远
                  民族的基本内涵都不一样 好吧
                  外国人大多信教 从意识深处就认为人为上帝所赐 任何人都无法擅自剥夺他人生命
                  对民众如此 罪犯亦如此 所以才有不少国家取消死刑或者慎判死刑
                  但是我国的意识基础不是这样的 杀人偿命乃是几千年的传统
                  我不认为这不对或者跟不上国际的步伐
                  根据国情定法 不要一昧的模仿跟随国外
                  这世间上除了法律 还有道德
                  


                  415楼2011-07-18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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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法官大人,难道想把杀人偿命扯到血族复仇和同态复仇上去?


                    IP属地:四川416楼2011-07-18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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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针见血!淋漓尽致!大快人心!我支持你!好样的!替咱们老百姓呐喊了出来,太痛快了!!!!!!!!!!!!!!!!!!!!


                      417楼2011-07-18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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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汉律例,
                        杀人者死。
                        不杀不足以震慑罪犯。
                        田标杆应该好好体会一下法律的作用。


                        419楼2011-07-18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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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我说呀,现在就移到田大人的那片,以后有什么心烦的事了。先弄死两个。然后去自首,
                          这样死缓到无期,无期到有期,没几年就出来了。再按田大人的说法,再过几年,中国都这样了。杀两个都人都不是死罪,何况杀一个呢,但是要记住一点,一定要去自首。这样啥事都没。


                          IP属地:河北420楼2011-07-18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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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页 留命....


                            421楼2011-07-18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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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3: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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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昌奎不是该杀,而是该剐!
                              是不是杀了几个人后自首就可以不判死刑了?


                              422楼2011-07-18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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