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代表法律的尊严?广大民众的朴素情感和智慧难道不如田标杆么?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是为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么?难道是为体现罪犯和田标杆意志的?(据说,在我国,人民是统*治*阶*级。虽然在相当多的事例中,这句话显得象个笑话,但即便是在为今人所自诩超越了的古代,为了统*治*者德行的门面,也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闪耀,有些道理是放在古今都不能变更的,是属于根本性质的东西)。田标杆能捍卫法律尊严?老百姓的尊严都快被它践踏没了还差不多!当它说出“公众式狂欢的方式”等言语的时候,它在侮辱谁?当它自鸣得意地说出“十年后成为一个标杆”的时候,它又在侮辱谁?受害者的伤口,人民大众的愤怒就又被这*厮撒上了一把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