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价吧 关注:403,231贴子:7,102,751

回复:看了这么多离谱案件,我居然觉得判的对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不止一个法律博主科普过了,法律是为了维护稳定而不是公平。最原始的公平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121楼2026-10-15 12:06
回复
    不还手?让她们欺负 打死?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2楼2026-10-15 13:04
    回复
      2026-10-27 19:05: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其实也不算什么防卫,主观上小伙就是也是暴脾气,可能从小也没受过什么委屈,一瞬间就暴怒了。
      只能说随着现代人从小娇生惯养,想靠群殴制服一个人危险性越来越大,真心想教训谁就是一击让对方晕厥,别玩群殴那一套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4楼2026-10-15 14:48
      回复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也就是说有利于统治阶级就公平正义,不利于统治阶级那就……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5楼2026-10-15 15:26
        回复
          如果法律公平,你也不用请律师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26楼2026-10-15 15:30
          回复
            鬼子入侵为什么还手?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27楼2026-10-15 15:35
            回复
              本来就是这样,中国或者全世界的法律建设都是不完全的,只要社会稳定就行,之前的执法成本可以转嫁给良家子,但是如果执法者长期的转嫁成本良家子被消耗到一定程度,执法成本马上就会上来,之前让良家子吃点亏就能保证稳定,现在但凡执法者有一点偏向,公信力马上就下降,这就是所谓的人出社会的第一次成长是报警。警察不在乎你吃不吃亏他们只在乎案件能不能摆平,比如扰民最多就是口头教育,你报警次数多了他们还会嫌弃你多事麻烦。法官也是这样把握自由裁量权直接偏向一方,你也没办法。要么你一点就炸,要么你就缩成一团,但凡你中庸了马上就会成为社会转嫁成本的目标。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128楼2026-10-15 16:44
              回复
                法官被被告打死怎么办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9楼2026-10-15 17:01
                回复
                  2026-10-27 18:59: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这不上去给法官两🔨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131楼2026-10-15 17:43
                  回复
                    过失杀人还杀两个可能有些严重。但你这挨打不让还手在法律上判绝不应该这么说。这就是另一个版本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很可能让法治水平倒退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2楼2026-10-15 17:56
                    回复
                      那当你遇到不公平不正义的法律时,希望你还能坦然地说出这句话然后认罪认罚。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33楼2026-10-15 19:03
                      回复
                        ᕕ(◠ڼ◠)ᕗ
                        典型的保强弃弱呗,反正我是已经习惯了,只能选择习惯了,不然痛苦会伴我至凋零。霸之意志用在敌军身上肯定很拉风,可惜它们也是一群欺善怕恶的小人物。


                        IP属地:马来西亚来自Android客户端134楼2026-10-15 19: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