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种判断如何理解的?请正反两方都来聊聊吧。
我猜测,这句话的理解为:
1,音乐剧就其舞台表演的空间与趣味来说,本身属于流行的“大众文化”的范畴。
2,作为西方文化的舶来品之一,在中国市场的目前阶段中,原创音乐剧尚待起步,影响力很小,市场价值很小,消费者群体很少。
所以,音乐剧并非“小众文化”,而是大众文化,但其发展阶段属于初始期的小众圈子产物。
而所谓小众文化的概念是指那些独立意识超越于大众欣赏习惯的非主流文化产物。
我猜测,这句话的理解为:
1,音乐剧就其舞台表演的空间与趣味来说,本身属于流行的“大众文化”的范畴。
2,作为西方文化的舶来品之一,在中国市场的目前阶段中,原创音乐剧尚待起步,影响力很小,市场价值很小,消费者群体很少。
所以,音乐剧并非“小众文化”,而是大众文化,但其发展阶段属于初始期的小众圈子产物。
而所谓小众文化的概念是指那些独立意识超越于大众欣赏习惯的非主流文化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