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功灿裕邻的那个意外之吻,我家OPPA的看法大致如下:
裕邻因为往下倒而本能的搂住了功灿的脖子,正常;
功灿因为要防止裕邻掉到地上而向下捞住了裕邻,正常;
裕邻因为功灿抱住她而更惊吓以至腿软而再度向地面坠,正常;
功灿因为要防止裕邻往地面坠的趋势而进一步弯下腰的搂紧了裕邻,问题来了~~
我们的手上有重物的时候,我们是伸直手省力还是把重物向上提省力?
我们感觉重物又下坠了,手是不是应该伸得更直?
而如果手一直伸得很直,那么功灿的嘴唇是无论如何都碰不到裕邻的的.而是一直都会保持一段距离,俩人的嘴.
除非俩人都直接掉地上去了,那么会因为意外因为躲不及而亲到一起,这样才是合理.
·驳论中:
1.我:手上有重物时,确实是伸直手更省力;但重物再次下坠时手不是会先向上提一下才再度伸直的么?
他:可能个人习惯不同吧,但就算像你说的先向上提一下,那这个提一下是不是应该很短的,是不是提完马上就放更直的?
所以无论第一次捞住还是下坠时的第二次抱住都应该是伸直手而不应该是弯着手,即使第二次时先弯手了也应该是一瞬间就放手,总之若手一直保持伸直的状况就不应该能亲得到.
2.我:裕邻再度向地面坠时,因为更惊吓以至搂住功灿的力更大了,从而拽得功灿更向下了,然后功灿止不住力度所以~
他:觉得拽不住了应该用腰力撑住,手伸直,而不是直接用上臂二头肌来使力.
总之,要用力应该是直手,弯手怎么好用力呢??而弯了手再往下放就是一瞬间的事,不应该能保持那么久的
3.我:亲的时候保持了那么久是因为太惊讶了,所以忘记要放手了
他:脑袋里空白了还能保持用力么?更应该瞬间放手才对吧~
一边呆掉一边保持用力是很费劲甚至不可能的
·所以,我家OPPA的结论是,
用力应该是直手
弯手不符合物理定律
意外亲到这里,不符合常理嘛~~
PS:关于合理之处,本人还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