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山西大同订婚强奸一案,站在命理的前提下,是男方的运气差的有牢狱之灾,法官才会这么顺从天意的判决走向。如果是女方的运气差,法官也会顺从天意的判女方诈骗入刑的走向。为何?这个案件己经很明白不过了,也就是,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而男方则是固执的不同意,所以就被报警,则经过调查审理构成了强奸罪的入刑三年。如果是男方被协迫妥协在房产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女方就不会有报警的不存在强奸罪的模棱两可了。也就是协迫成功就不属于强奸罪,而协迫不成功则就是强奸罪的认定。我在去年的2025年也打了一场官司,就是我二哥以注消母亲的户口为由在我手里骗取我母亲的被保卡,侵占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口气也十分嚣张的任性妄为码倒吃,其信口开河也是他的看家本领。经过命理测算,他的运气差,而我的运气则是在快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满时才好一点,才突然想起来与他电话录音理论,才形成了证据链,在2024年的年底农历二十几头,才把民事诉状递上法院,把官司留在2025年来打。其中也经历一些对方的埋雷踩坑波折细节,也是半年时间,最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