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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能解释一下法官的自由裁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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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仙女法官的自由裁定可以不看协议,甚至可以偏向一方。他们说的就好像法官判决可以不看协议和证据,全凭法官个人偏向哪一方一样。有没有懂法的能解释一下法官这个自由裁定权啊,看他们说的就好像法官就是标准,可以不看协议不讲法律一样,太魔幻了。法官乱主持公道拉偏架会受到什么直接影响吗?感觉这么做完全是在践踏法律。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10-02 14:30回复
    最典型的就是2016年北京的那个女法官,因为偏向女性的判决多达三百多起,居然还得了个三等功,她判决完全不看协议,一律偏向女方。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10-0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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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7 14: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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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 没法说 你得考虑人 人就会犯错 就有贪嗔痴 别以为他们工作就神圣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10-0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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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有一部分法官在分割财产上有明显偏向,但群众对这件事也是有很大误解的,首先偏向女性一定程度上是在法条里明确写着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二很多人认为出轨就该净身出户,但实际上别说净身出户了,少分财产都不是必须的,原因依然可以看上面那个法条,出轨只是过错里的一种情形,而过错又只是财产分割原则里的一种,所以并不是百分百的出轨等于少分或不分财产,事实上法律赋予无过错方明确的权利只有一项,那就是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10-0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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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你想的那样,约等于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10-02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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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楼主图上的回复就很明显可以看出,楼主之前也是存在有过错就不该分财产这个误区,如果楼主觉得我上面解释的不清楚可以再问,但如果你就是认定了只要有过错就必须不能分财产,那就不要回我了,我只是告诉楼主现行法律下分割财产的原则问题,不进行任何有关价值判断的讨论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10-02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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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裁量,是法律条文以内的自由,比如判“三年以上五年以下”,三年四年五年都可以归于“自由裁量”。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置之不顾,这不叫自由,这叫枉法。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5-10-02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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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出法随你怕不怕?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5-10-02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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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7 14: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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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中楼有字数限制,我就另起一楼说一说离婚纠纷中协议的问题。离婚纠纷中的协议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可以说就算咨询了专业人士,也很容易签出无效的协议来,更别说当事人自己随便鼓捣出来的协议了。在这里呢我就不给你区分可能存在哪几种协议,再根据协议种类细说了。我就简单说一下有哪些协议大概率被认定为无效,第一个就是体现了“离婚”这一条件或单纯约定离婚后怎样怎样的财产分割协议,你可以去看一下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第六十九条,这种协议如果两边没能协议离婚,而是去法院起诉了,然后只要任意一方反悔,法院就会认定整个协议无效,然后按照一般离婚案件分割财产;第二,“赠与”房产或者约定把房产过户给另一方的协议,你可以去看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第五条,这个跟上一点差不多,只要还没完成过户登记,然后有一方在法院这边反悔了的,这个协议也还是无效(严格来说也不可以说是直接无效,但总之法院是不会再管这个协议,就当没这个东西了,这涉及到与婚姻法时代司法解释的用词不同问题,不展开了),之后法院还是按照一般财产分割的原则去分,甚至完成了过户登记也不一定就有效,具体的你可以去看司法解释原文;第三,即使没说“赠与”房产,但单纯约定房产处理的协议,也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是第二种情况,基本也是无效;第四,婚前签的协议,如果婚内没有实际履行,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两人婚前约定财产aa制,但婚后明显就是混同着花的,那么如果离婚时要求按aa制分配,法官可能认为婚前协议根本没有履行,所以认定婚前协议无效。其他无效的情形还有很多,我捡着跟财产有关的、常见的给你列举一下,主要是想告诉你离婚诉讼中很难见到完全有效的协议,大部分当事人鼓捣出来的协议,最后都不会被当做判决依据。以我自己的经验来说,我在法院干过一段时间,审了几百个案子,里面不少离婚诉讼,我就没见过一份有效的协议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5-10-02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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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对于你说的2016年的案子,我猜测是李大山那个,但我搜了下没找到有关于两边财产协议的情况,而且在其他案子里看到了这一案的判项,从里面的内容来看,网上所谓“男方被戴绿帽反而净身出户”属于谣言,这案子一共十多套房子,基本上男方:女方:孩子的比例是1:1:1,其中有一些是男方、女方个人使用,有些是三人共同使用,从判决书来看他们两边的房子很像是拆迁后分的小产权房或者自建房,这种房子最大的问题是价值不好认定,但看不到判决书全文,也没法说到底判的是什么样子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5-10-02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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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5-10-02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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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遗憾,我国的欧陆法系在这个“自由裁量”上确实不如英美法系普通法判例法那样来得客观公平,判例法那么多例子该按哪个判例怎么判就怎么判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5-10-03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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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老汉给出了答案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25-10-03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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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有自由裁量,知心法官总能找到有利于她的适用法条,但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法条你别管,问就是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至于恶法怎么办没说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22楼2025-10-03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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