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而不让法官枉法裁判的根本就在于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双方辩护的充分性,以及司法取证的便利性,这三性不解决法官真的可以想怎么判怎么判,由其民事案件,千万别说被判错一方可以再上诉之类的,一、上诉98%维持原判即便有明显错误,改判可能性极低!原因自己脑补!二、上诉要求证据条件更严苛,取证过程更复杂,律师费用更高(很多律师不愿接二审,即使硬着头接了也就是为了钱),但一些取证受法律限定个人无法获取!维权成本太高,这就是法官敢枉法裁判的根本原因,为了完成任务法官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又是枉法裁判的一个诱因!王、党案即是典型!要做到公开审理,应允许当事人及律师庭审录音甚至录像,如无法做到请马上完备陪审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