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中国的哪一条交通法规规定了,在乡间双向两车道正常右侧行驶的车辆,被左车道逆行车辆变道追尾,被追尾的车全责的,有没有专业人士告知一下?肇事车辆在道路转弯处行驶在左车道上(算逆行了吧),然后迎面而来一辆大巴车,肇事车辆为了避免与大巴车相撞减速向右变道,导致其右前方车头撞到了我的左后尾,结果口头通知我因为我提速挤压了前车空间导致它无法完成超车动作所以我全责,根据现有证据:对方车辆的右侧行车记录仪可以得知:1:肇事车辆为避让前方靠右行驶的电瓶车整车越过黄色虚线开到了左车道上;2:肇事车辆在左车道上行驶了长达10秒的时间未回到右车道(视频在其变道行驶5、6秒的之后显示已经完全超过电瓶车了);3:视频显示车辆停止行进之后可以看到一辆大巴车在左车道行驶而过,因此可以判定肇事车辆往右方向变道是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大巴车;4:视频可以看到肇事车辆在变道之后被追尾车辆(后面统称为我方)有加速行为,当我方车头超过肇事车辆后视镜的时候发现前方有电瓶车且肇事车辆向右挤压空间时(视频中可以看到肇事车辆在左车道压了中间的黄色虚线了),我方进行了刹车减速处理;5:视频中可以看到我方在肇事车辆超过电瓶车后左轮压黄色虚线超过电瓶车完成了避让动作 并迅速回到正常行驶路线,此时肇事车辆还在左车道行驶,然后我方加速超越;6:此时左车道迎面来了一辆大巴车,肇事车辆进行刹车并向右变道处理最终导致撞上了我的左后方。判的我全责,是依据哪条法律法规呢?且出事当天告知我们扣行驶证等出了认定书直接连同行驶证一起邮寄给我们,现在我不认可责任认定又告知不能邮寄,要我跑一趟他们派出所去取行驶证和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