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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非再挑事端,只因未见之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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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生莲


IP属地:河南36楼2010-12-1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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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贼兄:
    你我争论至此,最大感触乃我实难望君项背。
    君随手拈来的论语,堪比我殚精竭虑所构思之论调,嬉笑怒骂间便将事理收入囊中,让我生有街边只用生理器官互相对骂之无力感。
    我,甘拜下风,非笔力不济之故,实乃心中信念已无,说几句实话于君,翻过此篇争论。


    IP属地:辽宁37楼2010-12-1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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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9 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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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为之人说我这不就在挑事嘛,低头承认!
      话说第一帖,仅是冲动泄愤之举,发我不平不郁之气。
      再论第二帖,就强打精神勉力抗之,心中略有不忿之意。
      最费心血之第三帖,初衷已改,乃卖弄文采,哗众取宠,其实心中已屈叹服。
      待到第四帖,就已无就事论事之心,之余攀武论勇之意,自然帖意直落,从而证明文乃心声,心气已弱,单以笔力抗衡,自然只能从小处着手,落入下承,被人耻笑收场。
      说到此,您了解我所表达的意思了?


      IP属地:辽宁38楼2010-12-13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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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论之实已不存在,只余强辩之心,如无弹之枪,无箭之弩,有其表而无其理,有张扬而无内涵,只余无力战抖着强撑人前。
        既信念已无,强辩又有何意义,本想发忿凌强,最终已背离本心,争强之心昭然若揭,若强自继续,既杵本信,又逆人意,何必,何必。
        徒若人笑而!


        IP属地:辽宁39楼2010-12-13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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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未有丝毫赠君,何敢索取,故辩论的意义已去。
          我对立之思想已改变,强求旁枝末节,言左右而顾其他,故辩论的规则已失。
          君评我之胸襟不够宽广,呵呵,其实立意已偏,何来胸襟,惭愧惭愧。


          IP属地:辽宁40楼2010-12-1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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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争论,我发给身边一朋友欣赏,他看完后淡定的评论:“纯属闲的。”我心中泛起珠爷的精确经典精辟之注释:蛋疼!炫耀之心全无。二一句“文笔很好”,我不禁窃喜不已,激情重泛,欲重振其鼓,继续与君评点江山。“我指此自称二贼之人。”此乃朋友最后留言,言毕遂施施然飘去,单遗我孤偏一角,品味过程之酸甜苦辣咸。
            最大收获,乃君之几篇长言精论,愚兄已收藏体会。
            最大遗憾,没能与君抗衡到底,怎么就Tmd被你万余言忽悠的失去信念了呢,此处借用君之几句粗言,恩,确实给力!
            与君笔力上抗衡,非人力之所能为也。


            IP属地:辽宁41楼2010-12-13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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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山贼君:
              我为断章取义向君道歉,为缺席审判向君道歉,为第一帖的行为向君道歉。
              若君不满,愚兄亦可新开一帖,把上述全文发布,以正视听。


              IP属地:辽宁42楼2010-12-1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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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人最深入骨髓的本就是执着,尤记猫笔下年老色不衰的舒大学士也如此。作为一后辈观其始末,受益良多。现事已结束,真心希望各位当事人风轻云淡、一笑了之。最后,望前辈们不计较后辈的多言~以上


                43楼2010-12-14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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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9 2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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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伤害我的,都是我爱的,还保护什么〕%D%D           ____保护色


                  44楼2010-12-1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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