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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再挑事端,只因未见之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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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贼兄,此处用兄乃表敬意,按虚度年华来计,您称吾兄。
请进,留言,拜谢!


IP属地:辽宁1楼2010-12-13 09:32回复
        当日您在不足3小时内挥洒5000余字,激扬雄迈,引古论今。此番正议,仅以我匆忙间的1000余字回应,不能全表尊重。且当晚您再长篇回复,高谈阔论,若不认真乃至全力回复,怎表大敬?
        单论笔力之差距,您乃皓月,我乃荧光,既不能以同一等级之文字相送,只能以更多之心血相报,以心力填平笔力带来之沟壑。于是从11点到凌晨3点,用一不给力之手机,码字2400余,发至此贴:http://tieba.baidu.com/f?kz=951904672此番辛苦望您体会,并请笑纳。
        今日重提此事,不为争论什么,偷香窃玉虽不雅,但无人关注总觉锦衣夜行之感,正如您的139与39比例不均之论,总有心理不平之感。此次发帖,只为张扬一点小矫情,满足一点小阴暗,另,尊重别人同时也希望获取尊重。
        为恐您忽视或无视,亦为您更好批阅,我将当日所发,拷贝如下:
    


    IP属地:辽宁2楼2010-12-1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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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8 1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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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粗言秽语,也是由于我们处事角度完全不同,我对脏话之不能接受,完全因为身边的女孩无法接受,在副本团灭时我也Cccc,若被家中老虎听到,必然黑屋板凳伺候,因此养成习惯,路上看到有爆粗口的,必然上前指责批评,显我凛然之气,无论是2岁,还是8岁,一视同仁!超过8岁的,我都以怀柔处之,用我温柔且无害的眼光明确的告诉他,我逼视你耶。昨日慌乱间(为啥慌乱我不说,你们猜)拿错了眼镜和一件一般不暴露在外的服饰,导致看错了您的年龄,要知道您年龄的数字前有个2字,我就用我的千里眼让你在夜里惊醒,汗毛倒立!乃至于如此的抛头露面?!
          男人,浊物!我取向正常,因此对这个物种研究不深,或许身在此种不识真髓而已。从之前我所说,您已看出我本质不良,以祸害良家妇女为己任,但从来都是你情我愿,为达此目的,我从小就树立了自认正确的世界观,让这种欺骗性极强的行为方式潜移默化在我的为人处事之中,和您的认同不相符是必然的。我们就在两种认知其实一条道路上平行前进吧,视而不见也是合理的。
          最后,不管事情的是与非,终让我以及我们(我特喜欢以及俩字)欣赏到,您卖弄文字叠加的艺术,炫耀淋漓尽致的笔力。针对今日之事,哦,昨日之事,我依然保留我的意见,所以请宽恕我不能道歉的行为,今日之后,我依然做回小人物的本分,在角落里静静的关注间客人的表演,也许,我说也许,某一天不经意的触动了哪根错位的神经,我不量力的意气而为,去拨动哪位大神的逆麟,包括您在内,请提前宽恕我的无知冲动,以及我所拥有的,我这个小人物所唯一拥有的,呐喊的权力!我面对的是广袤人群森林,我看到的是无尽荒原。
          再絮叨一句,您就回已阅即可,这次回帖,完全真实,是想表示对大片文字的尊重,可实在,实在是能力有限,别再赶我这只鸭子啦。另外,此事到此为止,各位看客退散,仅留二贼回帖,至此沉了罢。
      


      IP属地:辽宁5楼2010-12-1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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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罢,你我的认知肯定存在不小的差异,以注重点来拓展我们的思考方式,延展你我的世界观,
        最起码,在这个水军蔓延的贴吧里,起码你我之间的论战,还算言之有物,也算娱人娱己,坐等君之高见。


        IP属地:辽宁20楼2010-12-1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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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明,兔爷V5,我亦认为!


          IP属地:辽宁29楼2010-12-1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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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已尽,下班在即,情理二字,明日再议。


            IP属地:辽宁31楼2010-12-1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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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贼兄:
              你我争论至此,最大感触乃我实难望君项背。
              君随手拈来的论语,堪比我殚精竭虑所构思之论调,嬉笑怒骂间便将事理收入囊中,让我生有街边只用生理器官互相对骂之无力感。
              我,甘拜下风,非笔力不济之故,实乃心中信念已无,说几句实话于君,翻过此篇争论。


              IP属地:辽宁37楼2010-12-1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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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为之人说我这不就在挑事嘛,低头承认!
                话说第一帖,仅是冲动泄愤之举,发我不平不郁之气。
                再论第二帖,就强打精神勉力抗之,心中略有不忿之意。
                最费心血之第三帖,初衷已改,乃卖弄文采,哗众取宠,其实心中已屈叹服。
                待到第四帖,就已无就事论事之心,之余攀武论勇之意,自然帖意直落,从而证明文乃心声,心气已弱,单以笔力抗衡,自然只能从小处着手,落入下承,被人耻笑收场。
                说到此,您了解我所表达的意思了?


                IP属地:辽宁38楼2010-12-13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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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8 0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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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论之实已不存在,只余强辩之心,如无弹之枪,无箭之弩,有其表而无其理,有张扬而无内涵,只余无力战抖着强撑人前。
                  既信念已无,强辩又有何意义,本想发忿凌强,最终已背离本心,争强之心昭然若揭,若强自继续,既杵本信,又逆人意,何必,何必。
                  徒若人笑而!


                  IP属地:辽宁39楼2010-12-13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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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未有丝毫赠君,何敢索取,故辩论的意义已去。
                    我对立之思想已改变,强求旁枝末节,言左右而顾其他,故辩论的规则已失。
                    君评我之胸襟不够宽广,呵呵,其实立意已偏,何来胸襟,惭愧惭愧。


                    IP属地:辽宁40楼2010-12-1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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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争论,我发给身边一朋友欣赏,他看完后淡定的评论:“纯属闲的。”我心中泛起珠爷的精确经典精辟之注释:蛋疼!炫耀之心全无。二一句“文笔很好”,我不禁窃喜不已,激情重泛,欲重振其鼓,继续与君评点江山。“我指此自称二贼之人。”此乃朋友最后留言,言毕遂施施然飘去,单遗我孤偏一角,品味过程之酸甜苦辣咸。
                      最大收获,乃君之几篇长言精论,愚兄已收藏体会。
                      最大遗憾,没能与君抗衡到底,怎么就Tmd被你万余言忽悠的失去信念了呢,此处借用君之几句粗言,恩,确实给力!
                      与君笔力上抗衡,非人力之所能为也。


                      IP属地:辽宁41楼2010-12-13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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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山贼君:
                        我为断章取义向君道歉,为缺席审判向君道歉,为第一帖的行为向君道歉。
                        若君不满,愚兄亦可新开一帖,把上述全文发布,以正视听。


                        IP属地:辽宁42楼2010-12-1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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