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偶尔听英文歌,同桌却是狂热的美剧爱好者。 我们俩就天南海北的一番神侃。 她说我是品味低下连乡村音乐也欣赏不来的土包子。 我说她是不懂装懂只会看美国帅哥的花痴大妈。 话题就这么由英文歌转换到了人身攻击上。 突然他在后面插了一句: 能给我推荐一首英文歌吗? 气氛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我同桌感到有些尴尬, 我拿出纸笔来喊同桌给他推荐几首 他却非要我给他推荐一首。 我看了看同桌。同桌埋着头但也在看。意思是就让我给他推荐吧。 迫于无奈的,我在上面胡乱写了一首。是我最近才听过的。 If I die young 我把纸条递给他。然后开始埋头写作业。 我觉得自己很好奇,他们怎么回事。 没想到后来他又把条子递还了回来。 有些奇怪的看着塞打量着条子。 发现歌名的下方多出了一行英文,后面跟着一段话。 I will go with you 阿若,阿佳,很高兴遇到你们,我曾经也是个招人讨厌的家伙,但是遇见你们,我感觉自己很幸运,对不起。我也推荐一首歌吧,我们家乡的明星的歌《忆梦》。 下面跟了一句歌词 “让他我们的爱,印在那雪山上” 我无法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 我感到欣慰的一笑。 就那样呆呆的看着纸条。 忽然翻到了背面,居然还有一行字 我最近在翻字典找一个词来形容,终于找到了,bleach这个单词,你们就是我的“漂白剂” 真好啊,果然还是个好孩子,能遇到生活中的人,其实我也很幸运。 那张纸条现在还躺在我房间的抽屉里。 我把它小心翼翼地夹在了初中毕业证书里。 但我也好奇为什么我明明如此的靠近,哪怕半天没有见到他也会感觉心里憋得慌。到他的每一道错题我都会详细标明解题方法和书上类似的例题在第几页。到每晚闭上眼时都会不由自主的回想起他。 他却还是这样沉闷,这样郁郁寡欢,强硬的支撑自己。 在中考倒计时由三位数正式变为两位数时。 他开始疏远我,和他的同桌打得火热。 他们俩的笑声,谈话声,嬉戏打闹令前面的我开心,他好歹也是有朋友了。挺好的。 某天,我在写作业,闲下心来,转头往同桌,那边看。阳光洒了下来,落在她的发丝上,空气中有不少金色的尘在跳舞。她闭着双眼侧着睡觉,纤细的手臂上枕着脑袋。不得不说,真的很美,平时也觉得她很漂亮,可这一刻,忽然觉得,如果蒙娜丽莎生锈了,那她就是漂白剂吧,难以言说的美丽,我看着她,盯着她的小嘴,我承认,我咽了咽口水。像转头写作业,却突然看到了她微皱的眉头。手里紧攥的纸条掉了下来。出于好奇我看了看,也许我不该这么做的。纸条上写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