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推断
1,40亿的范围就是原神,有争议的那句话,只是史密斯专员写的时候省略了“通过原神”这几个字。可能史密斯专员也想不到大洋彼岸有一群人半夜不睡觉,抠他的行文语法

2,范围到底是仅美服还是全球,我不好说。但我更倾向于前者,虽然史密斯专员想拿到美国以外的数据很简单。有人列举脸书文件里全部营收的例子,我认为没有什么说服力。因为脸书那份文件指的主体是整个公司,而这份文件指的是原神,并且强调的是在美国的原神。(况且哪怕你算22到24年原神外服老系数的流水也不止这个数,你难不成要告诉我史密斯专员连账都查不明白了

,别逗我笑)
3,时间应该就是从22年Hoyosevers成立开始计算。理由是史密斯专员从头到尾只提到了这一个经营主体,既没有提到mihoyo也没有提到二二年之前在海外的经营主体(cognophere)。在这样一份拥有准法律效应的官方文件中出现这样的严重错误是不可想象的,收税最忌讳的就是经营主体的混淆。
4,光明网的数据肯定没问题,只是以目前来看。当初的数据很大概率是没有和新成立的Hoyosevers合并计算,外服只计算了二二年Hoyosevers成立前的几个月。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光明日报的数据和我们目前得到的新数据对不上的问题了。更重要的是,在严格意义上来讲mihoyo和Hoyosevers并不存在下属关系,是两个完全平行法律上相互独立的公司实体,最大的联系是具有相同的控股者和紧密的业务关系。也就是说这两家公司财务数据不并表完全可行,不违反任何一国法律。也就照应了前面所说的“光明网数据没问题,但是是没有跟海外并表的数据”
5,我认为没有质疑史密斯专员和老美在收税和捞钱这件事上的专业度和可信度的理由。这一份文件应该是有史以来含金量最高的界王拳论据,这玩意儿闹不好,写错啥数据闹出点风浪史密斯专员都得喝两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