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33楼
其实缠足还真是一点点普及深化起来的。起初小范围,后来直发展到近乎全民(当然绝无可能是全民)。起初是比较宽的,只是略缠一缠,到后来的要求三寸金莲,有人甚至因为要出风头,弄得小于三寸。而有些人更是连路都走不了了,这的确有点变态,但是应该背负罪名的……这顶帽子却也不能乱扣。就比如说吧,古人缠足你把罪名施加给谁谁谁,那今天呢?今天总不至于有人逼你吧?但是,那群女人还不是死认准高跟儿鞋?你不觉得难受吗?我都替她们难受。但是,我的感觉始终不能代替她们,对于她们的举动我不能指责什么,也管不了。然而,问题的关键是,也不要因为她们的痛苦而指责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