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
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
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
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上位危矣。
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
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措国于不倾之地,积于不涸之仓,藏于不竭之府。下令于流水之源,使民于不争之官。开必得之门,明必死之路。不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处不可久,不行不可复。
措国于不倾之地者,授有德也;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藏于不竭之府者,养六畜、育桑麻也;下令于流水之源者,令顺民心也;使民于不争之官者,使各为其所长也;明必死之路者,严刑罚也;开必得之门者,信庆赏也;不务不可成者,量民力也;不求不可得者,务疆民以其所恶也;不处不可久者,不偷取一世也;不行不可复,不欺其民也。
故授有德,则国安;务五谷,则食足;养六畜、育桑麻,则民富;令顺民心,则威令行;使民各为其所长,则用备;严刑罚,则奸伪不生;信庆赏,则民轻难;量民力,则事无不成;不疆民以其所恶,则轴伪不生;不偷取一世,则民无怨心;不欺其民,则下亲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