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之前被公司诱导签署了奔奔灵工的经济共享条约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上了第三个月刚转正没几天就被辞退了,但是公司那边不承认是辞退,说是“解约”,不肯给予赔偿。我去劳动局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我跟他们公司没关系,不打算赔偿半n。说我是属于派遣工性质,现在只是解约了而已。工资是由第三方平台(奔奔灵工)发放,但是我和公司是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的,我有工作安排以及请假的聊天记录截图、录音能证明我们是劳动关系。但是调解员一直给我说我这种没办法成立,这种该怎么办。
如果仲裁的话,应该是举证半n赔偿还是没签劳动合同赔偿两倍工资?
还需要收集怎么样的证据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