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几个问题可以向您请教一下吗?我目前在职的这家公司是去年3月份入职的,去年一整年都没有签合同,社保公积金也没有交(是我要求不交的,公司有聊天记录证明),但是今年补签了一个合同,然后今年通知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社保,我提供了,但是只交了一个月的,因为我发现他只交了社保,没有交公积金,后续我要求他交公积金,但是他们说要交公积金需要降薪300,降薪我想着还不如不交,后续我说不交了就又没交,然后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还口头通知我说目前公司收益不好,降薪1000元,目前还在职,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去年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还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