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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壮!!!为了先婚后性的伟大目标,我保护CN老婆的战斗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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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别人谈恋爱都是花前月下,你知道我和我女朋友做什么吗?去上晚自习!!!其实我后来才知道这样做的深刻意义,“政治能导致阳痿”,我的专业课就是政治学,看着那些教条理论,国际关系,我在血气方刚的年代,居然保住了童子身,全拜专业课所赐!!
  其实,要保住处男之身非常简单——你做一个穷光蛋就可以了。要保住一个处女,那就艰巨了。带着她的父母、我的父母那欲说还休的重托,我在这个喧嚣烦躁的尘世中,步履蹒跚地执行一项伟大的任务——保证自己的准老婆不被别人搞!!



IP属地:泰国1楼2010-07-17 18:55回复
    接下来的杯具事件估计谁都猜得到。上学后,老师是喝过我们订亲酒的,自然笑眯眯地把我们安排在一起坐,做游戏,我们永远是一对,回答问题,她答不上来我补充,我不会唱歌她接力,乏味透了。小朋友一下课就疯玩,玩积木,玩弹珠,玩转椅,玩滑梯,我最恼火的事情,就是玩到十万火急的紧要关头,有多事佬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不,不不不,不好了!有人打你老婆!!
    校园小霸王是按照年级来,一年一年都有那么几个的。老梁家闺女性子倔,和女同学跳皮筋,小霸王们在旁边搞破坏,双方先拌嘴后动手,男生一般吵架都不是女生的对手,恼羞成怒,几个男生拿皮筋把她绑在树上了。
    就像那些武侠烂片里的情节一样,她像个被土匪抢上山的山村少女一样,死命挣扎,一面哭喊:救命啊!!!
    


    IP属地:泰国3楼2010-07-1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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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7 06: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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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当年刚把裤裆缝上,几乎每天都尿床,除了在家为了吃糖满地打滚两脚乱踢外,几乎没有过更粗暴的行为,连树都没爬过。对,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幺,又是个男孩,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要是真演武侠片,我扮演个被土匪打劫的富家公子还差不多,去扮演英雄救美的男一号,那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你们把那女孩放了么……”声音还在发颤,根本不是喝斥的那种声调,那个“么”,就是商量的味道,其实我的潜台词是,我打不过你们,拿弹珠什么的把她赎身了可以不……
      小霸王一般都很上道,从我身上把能拿的东西都摸走,就跑一边玩去了,我从树上笨手笨脚地把她解下来。她呜呜呜哭着冲进教室,留下我尴尬地拿着皮筋站在树下。不过我是个很快就忘记不快的人,不好意思地舔舔嘴唇,对围观的女同学说:“咱们跳皮筋吧。”女同学回答得很干脆:“呸,不要脸,谁跟你玩。”从我手中夺过皮筋,吆五喝六地去一边玩去了。
      我两手插在空空的裤兜里,其实是有些恼火的,老子今天玩弹珠本来是赢家,现在落个两手空空,都怪这个“媳妇”。
      因此,当时我觉得有“媳妇”是个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事情,总是跟妈妈哭着能不能“离丄婚”。
      


      IP属地:泰国4楼2010-07-1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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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的老师,都是本家本社的,其实从任何方面,对我们俩都进行了暗中保护,全村人都知道,就我们不知道。
        小学课文不是孔融让梨就是红军吃皮带,要不就是鸡鸭同笼,小猫钓鱼,鸟语花香,荡起双桨……思想纯洁得要命。老师遇到涉及到男女之间情节的,也加快语速匆匆带过,比如小明和小花那纯洁的友谊,老师也刻意回避。村里的人除了说两句“你媳妇怎么没带出来”“你媳妇跟人家跑了”之类的打趣的话,基本上也都不过分。
        以至于我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直接杀到了青春期前夕还是白痴。我以为媳妇就是个名词,男人都得有一个这样的女人,只不过有的晚一些,有的早一些,像我这样是未免太早了些,但也无可厚非。
        小学毕业时,同学之间相互填一个评语。我给我“媳妇”的评价是:你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同学,希望你以后能更上一层楼!
        就这句话还是抄来的,没什么特别之处。我把她当成众多女同学中的普通一员。从来没觉得特别。
        关键是她长得也一般,或者直接点说就是彻底的不好看,又脏兮兮的,学习也不是最好,我压根就不喜欢她啊。小时候,我要喜欢一个人,她的成绩一定是很好的,而且是班干部,我那个“媳妇”不是组员就是队员,连卫生委员都没混到过,课代表也没她的份。我怎么可能注意她啊。
        但是,家里人却总是安排两家一起吃饭,一起进城什么的,连去动物园都得见到她,傻不拉几地一人舔一根雪人冰糕,目瞠口呆地看着笼子里的老虎,吓得大气不敢喘。只有那时候,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拉着她那冷飕飕的小手,紧紧地握着,她的爸爸哈哈大笑:你要保护好你的“媳妇”哦。我心里想,要是老虎扑出来,我就把她甩出去扔到老虎嘴巴里,那样我就有机会逃跑了。
        不管怎么说,保护“媳妇”是我在小时候除了“好好学习”之外听到最多的话。我心里想得很简单,无非就是不让她被人欺负嘛。多买点弹珠“防身”就好了。
        直到上了初中,我才知道,保护“媳妇”不是口号,而是一种责任,甚至是一种负担,甚至需要付出代价,必要时可能流血牺牲。我的生命,也就此打开新的一页。与时俱进地,我开始自己轰轰烈烈的青春期。
        # 【楼主】作者:打工神仙 回复时间:2010-07-02 14:13:25 做记号
        #   初中意味着要离家求学。只有镇上才有中学,我们从村里考试,过了分数线,就可以去镇中学读书,做个“文化人”了。
        我学习不赖,她也不差,所以都顺利上了中学。杯具的是,我们没有选择,只能在一个学校;洗具的是,由于同一年级的学生来自10来个村,数量不小,只能分班,我没和她分到一个班。
        其实大家当时也就十岁出头,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更没在外面过夜的经历。第一天很兴奋,在脚臭、汗臭甚至尿臭中,紧张新鲜地进入梦乡,浑然不觉破烂的宿舍肮脏的床铺意味着什么。第二天就不行了,几个怂货太想家,就哭了。先是小声抽泣,后来是低声呜咽,到后来简直是嚎啕大哭,而且加入的人数越来越多,那场景极其忧伤。
        我也是怂货之一,不光是嚎啕大哭,简直哭得撕心裂肺。我有哥哥有姐姐,家里排行老末,爷爷宠,奶奶爱,在家里仗势欺人横行霸道,连养的老母猪都敬我三分,见了我要绕道,从小就是妈妈或者姐姐给我穿衣服,系纽扣,洗脸刷牙都有人管。现在,过的这叫什么日子啊,我连纽扣都数不清楚,系来系去还是错了行,裤子虽然只有两条腿,但为啥每次我都前后反着穿呢?还有,洗脸和洗脚用的是一块毛巾,总有尘土垃圾落在我铺位上……其实在我妈妈的熏陶下,我是个爱干净的小孩。现在简直是落进猪圈了,这反差也太大了。而且同学几乎都不认识,不像小学一样,还没上学就都认识了。
        越想越悲凉,越哭越伤心。其实,这些都是生活上的琐事,还不至于让我伤心欲绝,我最难过的是,上学第一天,我被我的新同桌给打了!!!
          被打也不至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屈辱得是:打我的新同桌是个女的!!
        


        IP属地:泰国7楼2010-07-1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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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饿,题目没给我发出来,转自天涯,作者:打工神仙


          IP属地:泰国8楼2010-07-17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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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永远的统治,也没有永远的被统治。只有不停的斗争。
               ——初中历史老丄师
            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其实总体来说,都是快乐的。初中一年级,是我记忆中最灰暗的一年。那估计是我从童年到少年的成长历程中,苦苦挣扎的必经阶段,比别人来得更极端些,但好处多多——我挨打的日子快结束了。
            我喜欢历史课,喜欢历史人物,比如太平天国的“天父”杨秀清。不为别的,因为我的女同桌和他同名同姓,每次老丄师讲到这里,大家就一片哄笑。那时候已经是初一第二学期行将结束了,我们在盼望快乐的暑假前,满心长草。就连我这个门门功课第一名(不是我厉害,是我除了学习没事做)的学习标兵都坐不住了,就想着快点放假。
            就在这种相对愉悦的前提下,我少有地放肆了一回,在老丄师讲完课后,下课和同学们学“天父”装神弄鬼的样子,嘲笑杨秀清。
            没有例外,我的女同桌又打了我一顿。班主任在他的办公室给我洗脸,抹去我满脸鼻涕,又好气又好笑:“你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三番五次打哭,丢不丢人啊,你看看你这傻个子,可惜了……”
            对于前面的责备,我早就听烦了,但是最后一句让我一愣,我抬头一看,发现镜子里那个哭包除了头发乱蓬蓬外,个子长高了不少。
            对呀,老子长大了,为什么还要怕女人呢?一次再次武斗事丄件中,我……算了,打女人不算本事,细节不说,总之取得全胜。从此,我一翻身成为统治者,“天父”被我征服了,她对我绝对服从,我在初中的梦魇终于结束。
            记忆中,我那段时期饭量巨大,飞速发育,不光打得过女人,还打得过大多数男生,甚至高年级的男生。以前是因为我实在不值得欺负,没人找我打架,现在是同村的孩子受了欺负会找我帮忙。我一发不可收拾,在斗争中度过初中二年级,来到命运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初三。
            我的“媳妇”可能考上中专,去一个小城市的护士学校读书。这个消息是在两家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的——初中三年,我只和她见过一次面。
            我当时已经想明白了,当时她来找我,是关心我,看看我被女人揍过以后是不是需要安慰一下,而不是来羞辱我的。在听到她要去另外一个城市读书的消息后,我竟然有点舍不得了。
            有意无意地,屋子里只剩我和她。两家的大人要么借口出去买东西,要么在院子里乘凉,我不识时务的表妹被奶奶硬拽着也走了。
            ”为什么要去读护校?”
              “因为老丄师说我能考上。”
            这是实话。在那个年代,中专比高中的分数线高很多,对于农村的父母来说,中专意味着再供三年学,孩子就可以有工作,赚工资了。对于孩子来说,上什么都无所谓,因为他们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应该在自己手里。
            “你家里知道吗?”
              “不知道。”
            回答问题的是我,我知道她在问什么。因为我频繁打架斗殴,成绩急剧下滑,从全校第一名,堕落到进不去前100名。
              我已经完蛋了。
            “你还是得看点书……”她想了很久,憋出这么一句话。我当时哪听得进去这个。那时候街机事业飞速发展,录像厅最流行的是《古惑仔》,我没去砍人就不去了,还看书?我根本就没搭这句话。
            我不记得后来东拉西扯了些什么,总之那次对话草草了之。
            我妈的意思是,让我也上个护校,陪着她。我的意思是,老子一个男人,将来去做护士,多恶心啊。我爸同意我的观点,他是个警察,最受不了的就是娘娘腔。
            其实当时我别说护校,连最破的高中都考不上。这个事实其实也瞒不住,在实话实说后,我被活活揍了三天,是吊起来用皮带抽那种。
            当年我14岁。因为打架太多,不但下手凶狠,连抗打能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和三年前在宿舍嚎啕大哭的那个怂货判若两人。我这样的转变看得我妈又欣慰又痛心。
            


            IP属地:泰国10楼2010-07-17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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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村里,到镇里,现在是在城市里。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原来除了去河里摸鱼,还有游戏机可以玩,还有掌上游戏机呢,那么多好听的歌,迷你的小录音机叫随声听,那么多磁带(那时候碟都少),那么多电影,……那么多姑娘。
              我除了有点愣头愣脑外,一切正常。青春期的标志不是情窦初开,不是情窦乍开,而是情窦爆开,我电光火石般爱上了同桌的前面的右侧的前面的左侧同桌的她——比小学老丄师她女儿更白,眼睛更黑,更可爱,更漂亮,学习也不错,衣服也穿得好看……我当时的想法已经改变了,即使她学习不好,也会喜欢她。
              更重要的是,她一直就是城里人。城里人那种见过世面的气质,是我们所没有的。一直没有人说我土气,是因为我神经大条,没见过什么也不表示惊诧,最多就噢一声,作恍然大悟状。但这不代表我和别人在同一起跑线上。我觉得找一个城里的女朋友该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啊。
              比较之下,我的“媳妇”不是一般的土。她的双手因为干农活都长老茧了,裤子衣服什么都是家里给做的,虽然穿得干干净净,但总觉得太土了,很丢人。现在她也和我一样,15岁了。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两条辫子合并成一条马尾,拖在脑后,走路一晃一晃的。和我心仪的女生比,真是一个村姑,一个公主。
              我上课还能坚守在教室的唯一动力就是我的公主,我看着她的后脑勺,看着她粉嫩的脖颈,幻想能轻轻吻下去,或者摸一把。每当她回头和同学说笑,眼神无意中与我接触,我都心中一荡,觉得全身酥麻。
              还真的像触电一样。
              我后来再次去“媳妇”的学校,是因为她说过,没钱了可以跟她借。我抽烟喝酒什么的都需要钱,而她说她舍不得花,一般生活费都花不完。
              每当我走投无路,就去护校找“媳妇”借钱花,从来没还过。
              我偷偷给我的公主写情书,回到宿舍就跟同学说。其中一个同学大喊一声,靠!我也给她写了啊。哄笑一片,原来情敌就 TM躺在我上铺。
              我们俩约定,谁追到算谁的,不许翻脸。于是,我更加缺钱,频繁地往卫校跑,跟我“媳妇”拿了钱去给那公主买花,买小礼物,过生日就送音乐盒,送贺卡。我是那样的无耻,以至于从来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那一年的冬天,在那座古城的某个小饭馆里,公主和我俩摊牌了,其实你俩都挺好的,只不过她很难抉择,也不能抉择,因为她的一个初中同学和她终于确认关系了。
              那时候我是多么伤心啊。大口大口喝着白酒,做悲痛状。和上铺那哥们一起悲伤。大半夜的,躺在大街上哭。公主觉得太冷了,就和女伴先走了,我和我上铺那哥们还在那里 “任由青春的泪水尽情地流淌”,后来,我们就坐在冰冷的石板上,相互勉励对方,说一些现在听起来愚蠢之极的话,比如“长痛不如短痛”“咱们并没有失败,因为我们还有尊严”,一直到后来,我回过神来说:还没结账呢,操,你一定要和我对半分账啊,我的钱不够……
              所以,事实上,我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失败了,不但不浪漫,还很狼狈。而且,我的初恋不是我的“媳妇”,我没想过去喜欢她。
              她也不喜欢我的吧,一个小流氓,谁喜欢啊,我想。
              


              IP属地:泰国12楼2010-07-17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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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天有眼,我终于彻底混成了一个流氓,与社会盲流不同的是我还有个学籍。这所高中不简单,高考命中率奇高,重点高中。我说草草上了这个高中,是很匆忙的意思,因为我妈觉得,“儿媳妇”都上中专了,儿子要是不上高中,就赶不上人家前进的步伐了。
                能到这所高中,是因为我叔叔是副校长。而和我混在一起的一众人渣能进来,则因为他们的父亲母亲或者舅舅叔叔姐夫嫂子什么的很可能是本校的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数学权威,语文组长,要么就是本城银行行长的千金,市长的公子。
                你想,就这帮人,学习不行,不爱读书,有钱有势,不把学校弄个底儿朝天才怪。最怪异的是,我上面说的这些位,居然都是我的同班同学。把这些人集中在一个教室,你可想而知我们的班主任多么可怜了。他在悲凉之余,管我们叫“八旗子弟”。最搞笑的是校长的公子,瞪大无知的双眼问我:哥们,八旗子弟是什么意思,咱没旗子啊。
                我就和这帮废物混在一起。
                自从那短暂的初恋失败后,我再也不敢轻易地喜欢别人了,但是我却学会了耍流氓。电视上那些流氓怎么调戏妇女的,我就怎么调戏女同学。跟着那帮人,我算是彻底学坏啦。
                我“媳妇”期间给我写过几封信,但我从来不看——连信封都不看,因为信一般是拿到教室的,同学就帮我从课桌缝里塞进去,但我才上学没几天就把课桌钥匙丢了,那把锁都生锈了。我一年多就没开过课桌。所以她的信像是往一个永不寄出的邮筒里放。
                我去拿钱时,每次都按照惯例去食堂吃饭。问她过得怎样,她就说挺好的。问我过得怎样,我就说就那样。然后拿钱走人。她有时也会说给我写过信,不知道我收到没。我说可能在教室里,下次回去就看。但我一直也没看,看到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勾起我的好奇心,想去看看信里写的是什么。但是一下火车,又忘掉这回事了。和狐朋狗友再灌点啤酒白酒的,又开始忘乎所以。
                


                IP属地:泰国13楼2010-07-17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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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7 06: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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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实际是个很好的人,他这辈子只打过我那一次。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中间隔了300个名次,这打击太大了,换谁都受不了。
                  他再次动了打我的念头,是因为我跟我“媳妇”要钱的事情被他知道了。我“媳妇”做人太实诚,因为她的开销大到令人怀疑,被他爸逼问了一下,就招了。说是借给我了。他爸倒没什么,说给我爸听。我爸一张老脸差点掉地上,等我放假回家,抄起家伙就要动武。
                  老子都16岁了,还想打我?这老小子活糊涂了,他抄了一杆标尺而已,我一转身拿起个扳手。“你别动我啊,再动我就跟你玩儿命!”我警告他。
                  看着我矫如兔猛如驴一般的二百五样子,老头追悔莫及,早知道当初就多抽几皮带,这孩子现在算是管不了了。
                  最后协商解决,我每月生活费增加100元,附加条件是不许再跟梁家闺女要钱,且每周一次的探望不能中断。
                  我眨巴眨巴眼,那她来我学校行不行,我妈想了一下,和她妈对望一眼:也成。
                  太好了,一次15,四次60元。在那个时候,60元可以干很多事情。起码可以下三次馆子,买10包烟,看很多场录像,打无数场台球。
                  我说过了,我“媳妇”太实诚。于是,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夏夜,她真的来我们学校找我了。
                  我觉得她与我命中应该是相克的,因为她这次造访,我再次遭遇血光之灾。
                  


                  IP属地:泰国14楼2010-07-1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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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通讯极其不发达,要了解我的行踪,除非是老爸老妈亲自杀过来,电话没有,那时候连BP机都没有。通讯基本靠吼。一开始还打电话到叔叔家,问我的行踪,后来我叔叔无辜地说:我都想找那兔崽子,你问我我问谁啊。
                    真逍遥啊。周末不用去探望 “媳妇”,和一帮酒肉朋友去玩诈金花,赌资就是学校的饭票。在学校不安全,就去那座古城的城墙上,夜风凉爽不说,还有路灯照明。我极其上瘾,且慢慢发现自己精通此道,从中午起床一直到天黑,都在上面赌。
                    那天运气不佳,输光了以后观战,无聊得很。就独自回来往宿舍走。宿舍楼门口,就看到她,一个人在那里坐着,低着头看书,抱着书包。
                      “你怎么来了?”
                      她抬头看到我,眼泪刷就下来了。原来,我前脚走,她后脚到,来了以后找不到人,举目无亲,只能死等。
                    我心里很是有些可怜她,从中午到晚上,连饭都没有吃。其实又暗地里骂她死心眼,就不会去买个饭吃。带她去常光顾的小饭馆,点个青椒肉丝,西红柿炒蛋,炒个土豆丝,再来个木耳炒肉,两瓶啤酒,默默开吃。
                    吃完饭,我掏出烟来抽。心里想着晚上去我们班女生宿舍给她找个住的地方,明天赶紧打发走。
                    “我想上厕所……”她低声说。这个死心眼,不去吃饭,连厕所都不上。我随后一指,后面就是。她就出去了。
                    三五分钟后,听见后面吵吵起来了,开始我没在意,后来发现她没回来,赶紧去看看。小饭馆是个门面,一个接一个,厨房和厕所都在后面的大院里,她撞到别家饭馆的洗碗工,那孩子正叼着烟抱着碗往里走,烟掉在衣服上,烧了个印。那孩子狮子大开口,要她赔100块。欺负她外地口音,骂骂咧咧,还伸手拉她。
                    这个没出息的又哭哭凄凄的了。我过去打了半天圆场都不行,一怒就又动手了。
                    打架过程不说了,拳来脚往,没怎么吃亏,那孩子打不过我,又没人帮忙。只不过我的手腕被打破的碟子划了个口子,又是鲜血长流。
                    回到饭馆让老板娘先记账,拿了书包走人。回学校找个女宿舍让她住。我转身就走,她硬要出来送我。
                    “你的手没事吧、”
                      “嗯,没事。”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是啊,你以后可千万别来了。”
                    她再也没来过,我挥手叫她回去的时候,她又哭了,夜色里,瘦弱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唉,就这么个哭包,让我跟她过一辈子,怎么可能啊。
                    学校通知:为了让高三备战高考的学生更加专心学习,不受干扰。全体应届学生将从北校区搬迁到南校区。
                    其实我到高三倒是不怎么混了。本质上,我是个贪玩的人,但玩来玩去就那些,从初中到高中,也三五年了,腻歪了。我从高三开始,每天都坐在教室里,一动不动。
                    看书。
                    副校长那个流氓侄子居然看书了,老丄师们奔走相告。后来数学老丄师聪明,说不对呀,这小子怎么可能一下就转性了呢?一看,狂晕。我看的都是小说什么的,王朔的,钱钟书的,王小波的,金庸的,古龙的,琼瑶的,鲁迅的,季羡林的,反正能弄到的书,我都看,还看过《平凡的世界》,路遥的心血之作,差点没累死我。
                    班主任曾经撕掉我一本书,或者说杂志,我记不得是《知音》还是《灌篮》,要不就是《婚姻与家庭》,总之他气急败坏,还给我几个耳光。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特别规律,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就是给他的自行车胎撒气,风雨无阻,雷打不动。班主任受不了每天推着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他们家,有一个长长的很陡的坡。后来他和我进行了一次开诚布公的交谈,他不管我看什么书,只要我不干扰别人学习就好,我则不再给他的自行车撒气。
                    接到搬教室的通知后,我找个改锥把课桌的锁撬掉了,于是看到了她给我的信。
                    我当时读书成瘾,只要是字儿都有阅读欲望。信一共7封,我按照邮戳上的时间顺序,逐一津津有味地看完了。
                    最后一封的大意是这样的:我们班有个男生喜欢我,他学习很好,人也很好,我好像也喜欢他。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如果我们没有发展的可能,那我就做自己的选择了。
                    年代久远,大意如此。当时我看完以后嘴巴半天没合上。这叫什么?老婆出轨?不是。被戴绿帽子了?也不是。我年纪轻轻,居然跑了“媳妇”,太TM怪异了。
                    我一直认为她是我生命中最多余的部分。却没想到,十几年后,居然接受不了要失去她的事实。
                    我喜欢她吗?不喜欢她吗?喜欢吗?不喜欢吗?……我茫然得很,我只知道,我似乎应该去找她。
                    写信太麻烦了,当面说清楚。
                    


                    IP属地:泰国15楼2010-07-1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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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晚上,我噩梦连连。回到城里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连东西也没吃,回到房间就躺下了。强丄奸是个体力活,比干车工还累,因为事情太多太刺丄激,我很快就睡着了。
                      半夜起来两三次,抽烟定神。老是梦见二黑咬我的JB。我看了下立在衣柜侧面的猎丄枪 ——要不一枪把这狗崽子轰了算了。
                      我“媳妇”在地上躺了许久,哭累了,一翻身起来,把裤子提上,然后趴在地上东瞅西瞄,我马上反应过来,她是在找纽扣。我穿上裤子,帮她找到四颗纽扣,有一颗估计蹦到灶台里烧掉了。我去以前父母的卧室翻出来针线盒,她一言不发,把纽扣一颗一颗很仔细地钉好,系上。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去院子里的水缸洗了个脸。然后就一动不动了,如同一座石雕。
                      我说我送你回家吧,她不说话。我往出走,她就跟着走,我停下脚步一回头,她也停下,把脸别到一旁,不看我。在我的摩托后座上,她不搂着我的腰,也没有任何动作,我感觉像拉着一袋面粉什么的,反正那不是个活人。
                      到了她家街门口,她下来,扭头就走。阿姨听到摩托发动机的声音,出来迎接,她和她妈妈打个照面,一言不发地进正门了。阿姨热情地招呼我进去吃了饭再走。我赶忙推辞,告别,掉头逃也似地走了。夜空中除了摩托的轰鸣声,还有二黑愤怒的吼声,传出了很远。
                      第二天我起床继续在车间干活,工人们看我脸色不好看,也不敢惹厂长的二公子,连递烟都不敢。我也落个清净。我妈问我回去梁家怎么样,我说没什么,挺好的。她说那闺女借了你的一本书,我说我知道,只是低头扒饭。
                      大概是第四天还是第五天,我心情有所好转,正在车间里和工人们打趣。厂院里传来警车的警报声。我已经对这声音免疫了,我爸以前的同事,总是到厂子里来找他下棋什么的,要么就喝酒打屁,每次来都拉警报,搞得鸡犬不宁。
                      因为我所在的车间是第一间,警车停下后,几个人下来,直接就进来了。都是生面孔,还没穿警服。一个方脸胖子看起来是领头的,进来后把每个人都扫一眼,那眼神让我有点心慌了。“找谁啊?”工人们都有点虚了,我是厂子的主人,自然有义务去搭腔。
                        “这里有一个叫王XX的人吗?”
                        “我就是。”
                        几个人对望一眼,胖子掏出警徽:“我们是便衣,有人告你强丄奸,跟我们走一趟。”几个人上来二话不说把我胳膊扭起来,戴上手铐,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推上车了。警车迅速地掉头,开了警报,开动了。
                      我家里的人都在上面几间房,机械厂机器轰鸣,估计都不知情,我慌乱中把脑袋伸出车窗,对那几个吓傻了的工人喊了一嗓子:快去找我爸!!
                      # 【楼主】作者:打工神仙 回复时间:2010-07-03 17:36:34 做记号
                      #
                        其实我不是第一次到号子里来,蹲号子倒是第一次。我的狐朋狗友到处闯祸,进号子是迟早的事情。我属于跑得快那种,且打群架一般都不会被关,顶多被警察吓唬几句。你想啊,一场群架百十来号人,真要都抓的话,那警察还不得累死啊。
                      我也很少单挑,不是不敢,是找不到单挑的理由。另外我为人还算和善,下手狠,但在人丄渣堆里,算宅心仁厚的那种,一般都不动刀子。朋友却有动刀子的,捅伤人的事情屡屡发生。我有时候会去号子里看望被关的兄弟。当时才十五六岁,一般都选择私了,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少教所,这么小的孩子还不到法定成年的年龄,警察都不知道怎么处置。
                      我们当地的号子我第二次来。我高中在外地读书,在本地反而算是外地人,因为是农村上来的。唯一一次去号子里是跟着我爸捞我哥。我哥老牛逼了,和一帮兄弟喝大了,和当地驻扎的士兵给干仗了。当兵的一天到晚没事做,就知道锻炼身体,一身的倒三角肌肉,我哥他们就吃亏了。一天晚上我哥他们腰里别着铁棍,翻兵营进去寻仇。被人发现后军号一吹,一群大兵把几个倒霉蛋围住一顿胖揍,打开大门直接丢出去了。
                      


                      IP属地:泰国28楼2010-07-17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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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澳门回归,我上大学。
                        依稀记得那年还有场中韩奥运预选赛赛,和同学们一起去校门外的小电影院看球。如同之前无数次杯具一样,中国队坚持了90分钟,在补时阶段被人家搞进一球。小电影院全体从胸腔里发出低沉的一声:
                        丢~~~~
                        丢是广东话,也就是我当时觉得莫名其妙的白话,要学白话先学脏话。我改掉了自己的口头禅,染上了这个毛病。上课迟到,丢!忘带钥匙,丢!投篮不进,丢!突然停电,丢!
                        “媳妇”被抢,我丢丢丢!!!
                        新鲜事物太多,我居然不像别人那么无聊,我先去校门口把金庸足本王小波全集什么的买回来,搞了个台灯,买了个随声听,耐克鞋也穿上了,生活费挥霍得很快。我和“媳妇”见面的机会挺多的,我们都避而不谈那个陈志明。
                        而我也迟迟没有去寻仇!
                        自卑,强烈的自卑。
                          我从小到大,在家耍横,出去撒野,除了有限的几次觉得确实人外有人外,几乎没把谁放在眼里。但是到了广州我真正意识到差距了。人家从小就弹钢琴玩电脑什么的,素质确实比咱高,另外家境比我好的多了去了,我那点钱根本就不够折腾的。还有,肯德基麦当劳耐克阿迪班尼路(那时候确实是个牌子啊)佐丹奴,除了这些,街机也比我们那时候先进,还有满街好吃的,满街好玩的。我一时觉得眼花缭乱。
                        越玩越觉得自卑。尤其是双手抬着保龄球往球道上砸都要滚地沟,自己还要摔个狗吃屎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和陈志明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回首过去,我对这个“媳妇”根本就没有过呵护啊,照顾啊,什么浪漫的花前月下,感人的海誓山盟,我们都没有过。海誓山盟梁叔和我爸都替我们说过了,且都随着酒杯喝在肚子里了。我们其实并没有感情基础,我根本就没有主动说过喜欢她,她也没有说过喜欢我。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下雨不知道给人撑伞,刮风不知道给人添衣,从小就是公子哥一个。
                        还是土财主家的那种公子哥——陈志明是大城市的公子哥。像打架一样,没有必胜的把握其实我不会挥出第一拳的。我暂时根本不敢和这个广州仔撕破脸。到时候难堪的肯定是我。我“媳妇”和他站在一起,我很难过地说句实话,真正的男才女貌。我这样的,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了。更杯具的是,我发现快到20岁了,我的身高定格在了一米七六,我估计这辈子都没陈志明那样玉树临风的翩翩风采了。因为长期劳作,反而肌肉盘结,长期喝啤酒,身材不是倒三角,倒像是一块方疙瘩。
                        比钱,不行,比帅,不行。难道比拳头啊?我是个很快就觉悟的人,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古惑仔已经混不开了。这个学校有严格的规定,打架直接开除,没有二话。我的血液也早已不再沸腾,书包里再也不揣防身武器了。
                        最TM好笑的是,我是我“媳妇”的师弟。每次我打电话到她们宿舍,都很有礼貌地说“您好,我是王XXX,我找梁XX。”那边的三八就扯着嗓子喊:“老四,你师弟找你!”
                        论年月,我知道她比我小三个月。我们俩的生辰八字是找人算过的,我知道她比我小。但是她比我早进大学,处处透着成熟稳重,反而是我显得小屁孩了。
                        跟自己的“媳妇”差了辈分,还没有她的现任男朋友帅,我怎么搞?
                          有些话说起来轻松。其实自打看到那孙子伸手拉她的那一刻,我就陷入了深深的痛苦。
                          最痛苦的不是“媳妇”给人拐跑了,而是没能力追她回来。
                        # 【楼主】作者:打工神仙 回复时间:2010-07-03 21:53:00 做记号
                        #   你们刷屏快,我想回复的,打完字又被弄没了。我也想交流啊,但是人太多了。
                          我还是码字吧。抱歉了啊以后再交流,实在忙不过来。我已经尽量快了。
                        # 【楼主】作者:打工神仙 回复时间:2010-07-03 22:10:15 做记号
                        


                        IP属地:泰国36楼2010-07-17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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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作者:打工神仙 回复时间:2010-07-04 01:05:50 做记号
                          #   一年的时间,不长不短。
                          我用一年的时间长身体,打赢了女同桌。我用一年的时间刻苦读书,考上了大学。转眼,我在大学也一年了。我在这一年里,明白了很多事情。我明白当初“媳妇”为什么会和陈
                          志明恋爱,也明白我为什么会不知不觉地喜欢阿MAY。恋爱这个东西根本就不是说来就来说去就去的,娃娃亲从一开始就是件荒唐事,人的感情,怎么可以是几个响头就能决定的呢
                          ?如果磕头能决定一生的命运,那么我宁愿以后走路都一步三叩首,我的生命里,就再也不会有意外了。
                          原来这个世界根本就不是那么小,诱惑太多,选择太多。在那偏僻的乡村,我的妈妈可选择的范围很小,老梁家的闺女不一定是最好的,她却感觉是最合适的。而在生机勃勃的校
                          园,大把的美女,大把的好媳妇,如果让我妈妈来到校园重新做一次选择,她估计也会看花了眼。
                          但是人和畜丄生的区别是,人得生而有信。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订了亲事,就得当真。老梁家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人叫陈志明,老王家也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人叫阿MAY。
                          这两个人似乎是来搅局的,但事实却是,他们都是无意的,怎样的故事,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晚上10点钟,学校食堂,她喝鱼片粥,我喝皮蛋瘦肉粥。两人再一次相对无语。正好粥是滚烫的,我们可以慢慢地喝,慢慢地喝,酝酿着如何开口。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破天荒,这次她先开口。
                            “你既然和陈志明拍拖,为什么又不允许我和阿MAY好呢?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的性格还是没有改变,不喜欢绕弯子。
                            “……”她长时间的沉默。显然自己也没想好,这么重要的问题,居然没有答案,显然她光顾着生气了,根本没有为谈话做好准备。和她不一样,我已经想好了,我是个没有主见
                          的人,如果不是阿MAY追求我,我也不会移情别恋,但我又是个专注的人,只要我认准了一件事,我就一定要持续地做下去,“我和阿MAY认识了才两个月,如果拖手算是确定关系
                          ,那么只有一星期。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没结果,我已经决定和她恋爱了。”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她眼圈一红,就要哭了。
                            “你为什么不想一下,你和陈志明谈恋爱,为什么不先和我说。我考大学的分数根本不止上这个学校,你也明白。我是因为听了你说和陈志明的事情,那天才……冲动的。我还被
                          你搞进了号子里……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但是你要想一下,为什么一出事情责任就在我。你现在这个状态和脚踏两条船有什么区别?”我头脑非常清醒,说话有理有据,她是个
                          浪漫的人,参加了学校的诗社,我是个严谨的人,参加了学校的辩论队。我的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都突飞猛进。
                          她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娃娃亲不是我们的错误,但却是根源。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这门亲事是不是合适,反正我觉得挺不靠谱的,咱们没什么感情基础,说实话,都没认真地恋爱过。除了在学校食
                          堂吃饭,逛街看电影这些恋人该做的事情我们一样都没做。你觉得这样下去我们该怎么办啊?”我不吐不快了。
                          她彻底不行了,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哽咽着说。
                          无论想好了没有,已经晚了,我三番五次找她,每次都单刀直入地要求给个说法,她一拖再拖。无论如何,我要和阿MAY正式确立关系了。
                            这就是我们在大一结束前的最后一次谈话。她说自己想清楚了还找我谈,我点头同意。裤兜里CALL机震动了好几次,我知道阿MAY打电话到宿舍没找到我,急了。
                          


                          IP属地:泰国40楼2010-07-1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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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我有了女朋友,不是我“媳妇”。以前预想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在当时,我深深地内疚,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拼死抗争娃娃亲。
                              进入大二,我和我“媳妇”将正式分道扬镳,两不相欠。
                            # 【楼主】作者:打工神仙 回复时间:2010-07-04 01:07:25 做记号
                            #   一年的时间,不长不短。
                            我用一年的时间长身体,打赢了女同桌。我用一年的时间刻苦读书,考上了大学。转眼,我在大学也一年了。我在这一年里,明白了很多事情。我明白当初“媳妇”为什么会和陈志明恋爱,也明白我为什么会不知不觉地喜欢阿MAY。恋爱这个东西根本就不是说来就来说去就去的,娃娃亲从一开始就是件荒唐事,人的感情,怎么可以是几个响头就能决定的呢?如果磕头能决定一生的命运,那么我宁愿以后走路都一步三叩首,我的生命里,就再也不会有意外了。
                            原来这个世界根本就不是那么小,诱惑太多,选择太多。在那偏僻的乡村,我的妈妈可选择的范围很小,老梁家的闺女不一定是最好的,她却感觉是最合适的。而在生机勃勃的校园,大把的美女,大把的好媳妇,如果让我妈妈来到校园重新做一次选择,她估计也会看花了眼。
                            但是人和畜丄生的区别是,人得生而有信。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订了亲事,就得当真。老梁家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人叫陈志明,老王家也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人叫阿MAY。这两个人似乎是来搅局的,但事实却是,他们都是无意的,怎样的故事,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晚上10点钟,学校食堂,她喝鱼片粥,我喝皮蛋瘦肉粥。两人再一次相对无语。正好粥是滚烫的,我们可以慢慢地喝,慢慢地喝,酝酿着如何开口。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破天荒,这次她先开口。
                                “你既然和陈志明拍拖,为什么又不允许我和阿MAY好呢?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的性格还是没有改变,不喜欢绕弯子。
                                 “……”她长时间的沉默。显然自己也没想好,这么重要的问题,居然没有答案,显然她光顾着生气了,根本没有为谈话做好准备。和她不一样,我已经想好了,我是个没有主见的人,如果不是阿MAY追求我,我也不会移情别恋,但我又是个专注的人,只要我认准了一件事,我就一定要持续地做下去,“我和阿MAY认识了才两个月,如果拖手算是确定关系,那么只有一星期。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没结果,我已经决定和她恋爱了。”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她眼圈一红,就要哭了。
                                “你为什么不想一下,你和陈志明谈恋爱,为什么不先和我说。我考大学的分数根本不止上这个学校,你也明白。我是因为听了你说和陈志明的事情,那天才……冲动的。我还被你搞进了号子里……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但是你要想一下,为什么一出事情责任就在我。你现在这个状态和脚踏两条船有什么区别?”我头脑非常清醒,说话有理有据,她是个浪漫的人,参加了学校的诗社,我是个严谨的人,参加了学校的辩论队。我的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都突飞猛进。
                            她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娃娃亲不是我们的错误,但却是根源。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这门亲事是不是合适,反正我觉得挺不靠谱的,咱们没什么感情基础,说实话,都没认真地恋爱过。除了在学校食堂吃饭,逛街看电影这些恋人该做的事情我们一样都没做。你觉得这样下去我们该怎么办啊?”我不吐不快了。
                            她彻底不行了,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哽咽着说。
                            无论想好了没有,已经晚了,我三番五次找她,每次都单刀直入地要求给个说法,她一拖再拖。无论如何,我要和阿MAY正式确立关系了。
                                这就是我们在大一结束前的最后一次谈话。她说自己想清楚了还找我谈,我点头同意。裤兜里CALL机震动了好几次,我知道阿MAY打电话到宿舍没找到我,急了。
                                2000 年,我有了女朋友,不是我“媳妇”。以前预想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在当时,我深深地内疚,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拼死抗争娃娃亲。
                                进入大二,我和我“媳妇”将正式分道扬镳,两不相欠。
                            


                            IP属地:泰国41楼2010-07-1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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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7 05: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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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回答还是那样:“我没想好。”我的脑子里闪过了陈志明的身影,突然觉得自己年少无知做了超级弱智的事儿。我让她失去了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回到我身边,但是我却不能给她更好的明天。生活是那样残酷,给我措手不及的打击,假如时光倒流,我绝对不会打陈志明,也不会惊醒她的美梦。
                              我们回到工厂,梁家老两口已经等候多时了,他们带了女儿回村。我发现我妈哭过了,不像要债时那种干嚎,这次真的眼圈红红,我爸则唉声叹气。
                              梁家提出退亲。
                              其实这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我的父母已经老迈了,债务缠身,我陷入苦海,根本看不到出路。我说,本来就应该这样,你们也别难过了。我一点也不怪梁家。钱是小事,女儿的一辈子是大事。大家都没有错。
                              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在我去广州前,我和母亲辗转小矿和小企业,她老人家分别得过食道癌,子宫癌,膀胱癌以及咽喉癌。妈妈的医学知识有限,身上的部位都说不全,她能知道这几种病症已经不错了。
                              母亲下跪的时候,我也下跪。为了讨债,我们不要尊严,不要人格,我们只要钱。
                              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我母亲给了我正确的价值观,上升不到理论,却底气十足,比如:下跪又不会死人;不吃这顿不会饿死;天塌下来也得睡觉……
                              阿MAY打过几次电话,抱怨我手机打不通,我没有辩解,只说比较忙。
                              我和阿MAY的爱,也该欠费停机了。
                              # 【楼主】作者:打工神仙 回复时间:2010-07-04 16:17:20 做记号
                              #   38个小时,坐着。
                                一下火车我就吐了,严重脱水。卧铺二百三,硬座学生半价只要七十,为了省钱,我拿青春去扛。阿MAY没有到火车站接我,因为我没通知她。
                              这次我带了两千块,半年的生活费,一个月300多。时间已经到了2001 年后半年,中国正在飞速发展中,BP机彻底退出了江湖,手机越做越小,电脑从赛扬433一路升级,我的生活费却回到了解放前——想当年读高中的时候,我的生活费一个月都不止这么多。
                              富有富的过法,穷有穷的过法,我不在乎。
                              阿MAY给我宿舍打电话,约我坐船去北京路。一路上,她要吃这个要吃那个,我都给她买,自己不吃。我一天的生活费标准是十块钱,我暗暗叫苦。阿MAY的好处是有趣,坏处是这人跟我一样神经大条,我整个人都不在状态,她却丝毫没有察觉。
                                “我给你买了张充值卡,你把手机开了吧。”
                                “我不要。”我很敏丄感,觉得自尊心受到一丝侮辱,尽管我知道她没有别的意思。
                                “给你就给你,你怎么突然变得八婆了?”我只能接过来,老子暗暗下决心,手机当CALL机用,不接听不拨打。
                              阿MAY的家境很好,看都看得出来,但是我从来不问。二沙岛是一片富人区,阿MAY住在一栋别墅里。我和她交往,根本就没考虑过这个,她家里有钱关我屁事。她也一样,对我家的事情问得不多,最多问一下你奶奶那个好玩的小院子里能不能养狗,你家的工厂能不能生产大卡车这种脑残问题。所以,我家庭的变故,压根就没想跟她说——不是隐瞒,跟她没关系,说来干嘛?博取同情啊?
                              不过我却发现这样下去我撑不住。以前她安排的那些好玩的事情,现在都是我的负担,哪怕是光看不买,来回车票要钱吧,吃饭要钱吧,路上喝个黄振龙凉茶要钱吧。
                              穷光蛋就不要谈恋爱!
                              其实这不是我目前最大的困境。在临走前一晚,我妈和我促膝长谈,我说了,她是个很智慧的农村妇女。她的身份决定了她的智慧都用在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我的亲事。我妈说,退亲不是说退就退的,而且,老梁说了根本不算,关键是那个宝贝女儿。大家都看出来了,这个姑娘太有主意了,只要她决定了的,没人能反对得了。如果姑娘自己不想退亲,那不就阴霾过后是天晴了吗?我妈说,具体怎么做,她不管。但她只跟我要结果,而保证结果的关键点就是——不能让她跟别人睡了!
                              


                              IP属地:泰国54楼2010-07-17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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