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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日报:患儿不治身亡家属召人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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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妇幼保健院一起医疗纠纷演变成医闹事件
     本报讯 近日,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11个月大的危重症手足口病患儿在该院不治身亡,死者家属拒绝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事件,并召集数十人到医院闹事,索要巨额赔偿。一起医疗纠纷演变成医闹事件。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7日早上,11个月大的患儿黄某,因“发热3天,呕吐约4—5次”来到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就诊。接诊医生诊断为咽炎、急性胃肠炎,建议患儿入院治疗。家属不同意医生建议,医生遂在门诊对患儿进行抗炎对症治疗。第二天,患儿病情不见好转,家属再次抱患儿来就诊,接诊医生怀疑患有消化道出血,经反复劝说后家属同意入院治疗。
     患儿于8日上午9时20分入院,住院部接诊医生对患儿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患儿全身皮肤稍显苍白,咽喉充血,脚底有少许丘疹。医生诊断患儿有上呼吸道和中枢系统感染,并有中度贫血,给予抗感染治疗。当天下午2时45分,患儿病情突然发生变化,医生会诊后,临床考虑为手足口病和肺出血,即刻给予气管插管、加压吸氧等治疗,并上报市卫生局要求市级专家会诊。市级专家会诊的意见为:“危重症手足口病,神经源性肺水肿,肺出血,建议就地抢救。”由于患儿病情凶险,抢救无效,于下午5时30分宣布死亡。
     患儿死亡后,其家属对死因有关解释不满,认为医院误诊,延误抢救时机,要求院方赔偿50万元。院方多次建议家属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9日上午,市卫生局、公安局及医患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会议,希望通过调解解决此次医疗纠纷,但死者家属坚决不同意走法律途径。13日上午,死者家属召集数十人在医院门口拉横幅,并在院内烧冥纸、点香、哭闹,阻挡其他来就诊的病人,还对医院的花瓶、玻璃窗、标志牌进行打砸。当天上午11时30分,公安部门对两名主要闹事者进行拘留,其他闹事人员才逐渐散去。目前,该起医闹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该起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一些市民表示,患者家属应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找社会上的职业“医闹”采取极端行为。市卫生局有关人员表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需要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机构给予理解,通过正常的渠道向相关责任机构提出合理诉求,构成医疗事故民事侵权或医疗损害民事侵权责任的,患者可以依法进行医患协商、卫生行政调解和诉讼,通过法律的渠道维护自身利益。
     市手足口病防治专家组成员、市人民医院中央ICU副主任周敦荣提醒市民,每年4至8月是手足口病发病高峰。今年6月以来,我省发病人数明显增多,我市已出现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此病的危险性在于:无疫苗预防且可反复发作,重症病例可在数小时内死亡。而且多数重症病例早期症状轻,但在极短时间内由轻转重,一旦出现肺水肿、肺出血、休克、昏迷等,大多已经失去抢救机会。因此,各位家长一旦发现患儿口腔、手足、臀部出现皮疹,同时有发热或精神差,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1楼2010-07-17 12:30回复
    回复:18楼
    如果换成你是新闻记者,你去怎么去报道?


    19楼2010-07-1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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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1 02: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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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4楼
      我同意目前目前看病难、看病贵,也知道医院存在收红包这一不好现象。
      但从目前看病难、看病贵主要原因是源于,1、国家投入公共卫生事业资金不足;2、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3、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4、贫富悬殊太大(相比国外,中国的治疗费用其实并不高,有时候他们一些简单的门诊病也是要住院治疗的,而中国大多数民众收入还是太低了,根本不够能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这才是跟本原因)5、在医疗制度不完善、一改一再失败情况下,医生开贵药、多开药来或者利润,这是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


      26楼2010-07-1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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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9楼
        单凭主诉“发热3天,呕吐约4—5次”就能诊断出手足口病?要知道,手足口病根据口腔、手、足发生散在性水疱才能诊断的。没有疱疹,何谓手足口啊?我不知道当时究竟没有小儿口腔、手、足的阳性体征,也存在漏诊可能,但至少单凭发热、呕吐,并不能诊断手足口病。29楼厉害的话最好能证明出当时是有手足口水疱的证据出来。


        33楼2010-07-1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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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阳江吧第1靓仔既然你不相信 阳江日报的报道,却在不断引用阳江日报的文段,你不觉得可笑吗


          35楼2010-07-17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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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6楼
            为何这样问?哈


            38楼2010-07-17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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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0楼
              你厉害!


              42楼2010-07-1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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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1楼
                不知道LS知道神木县实行全民医包这事情?


                44楼2010-07-1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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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1 0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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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4楼
                  回复:41楼
                  不知道LS知道神木县实行全民医保这事情?


                  45楼2010-07-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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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长:政府对医疗投入还是太低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0309/08337526527.shtml


                    46楼2010-07-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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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1楼
                      有理!


                      54楼2010-07-17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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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正如ls所说的,患儿一开始脚底就出现少许疱疹,而且有问过医生是否手足口病,主诊医生予以否认,那主诊医生确实存在误诊、漏诊可能。
                        但不知Ls了解手足口病本身不?它危害性不在一般的手足口病,而在于它的并发症,正如我回帖中有介绍到,少数患儿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个别重症患儿病情发展很快,最终可能导致死亡。如果正如阳江日报报道那样,次日“医生对患儿进行详细检查,并诊断患儿有上呼吸道和中枢系统感染,并有中度贫血,给予抗感染治疗”,这已诊断出手足病的并发症,并予以相应抗感染对症治疗。但是存在对病情评估不足,没有意识到病情可能发展的严重性,也没有建议患者转院治疗,我认为在这个层面上院方存在责任。但回过头说,因为只有极少数手足口病才会发展到重症手足口病的,院方对此认识不清以及处理不十分到位,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最后,因为患儿短时间内病情突然恶化,出现肺水肿、肺出血等严重并发症,予以就地抢救,因病情凶险,并未能抢救成功。
                        前前后后整个事件,院方在诊断方面可能存在偏差,但是患儿死亡的更重要原因是因为患儿短期内出现严重的并发症。问心那句,要是你作为一名医疗工作者,面对着一个在实际工作中从来没有看见过的疾病或者遇到的情况,而且在短短几个钟的时间就要求作出明确诊断以及正确无误的治疗,这可能吗?这公平吗?
                        


                        78楼2010-07-18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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