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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悲壮!!为了先婚后性的伟大目标,我保护CN老婆的战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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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别人谈恋爱都是花前月下,你知道我和我女朋友做什么吗?去上晚自习!!!其实我后来才知道这样做的深刻意义,“政治能导致阳痿”,我的专业课就是政治学,看着那些教条理论,国际关系,我在血气方刚的年代,居然保住了童子身,全拜专业课所赐!!
       其实,要保住处男之身非常简单——你做一个穷光蛋就可以了。要保住一个处女,那就艰巨了。带着她的父母、我的父母那欲说还休的重托,我在这个喧嚣烦躁的尘世中,步履蹒跚地执行一项伟大的任务——保证自己的准老婆不被别人搞!!



1楼2010-07-10 13:14回复
    校园小霸王是按照年级来,一年一年都有那么几个的。老梁家闺女性子倔,和女同学跳皮筋,小霸王们在旁边搞破坏,双方先拌嘴后动手,男生一般吵架都不是女生的对手,恼羞成怒,几个男生拿皮筋把她绑在树上了。
        
           就像那些武侠烂片里的情节一样,她像个被土匪抢上山的山村少女一样,死命挣扎,一面哭喊:救命啊!!!
    老子当年刚把裤裆缝上,几乎每天都尿床,除了在家为了吃糖满地打滚两脚乱踢外,几乎没有过更粗暴的行为,连树都没爬过。对,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幺,又是个男孩,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要是真演武侠片,我扮演个被土匪打劫的富家公子还差不多,去扮演英雄救美的男一号,那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你们把那女孩放了么……”声音还在发颤,根本不是喝斥的那种声调,那个“么”,就是商量的味道,其实我的潜台词是,我打不过你们,拿弹珠什么的把她赎身了可以不……
        
           小霸王一般都很上道,从我身上把能拿的东西都摸走,就跑一边玩去了,我从树上笨手笨脚地把她解下来。她呜呜呜哭着冲进教室,留下我尴尬地拿着皮筋站在树下。不过我是个很快就忘记不快的人,不好意思地舔舔嘴唇,对围观的女同学说:“咱们跳皮筋吧。”女同学回答得很干脆:“呸,不要脸,谁跟你玩。”从我手中夺过皮筋,吆五喝六地去一边玩去了。
        
           我两手插在空空的裤兜里,其实是有些恼火的,老子今天玩弹珠本来是赢家,现在落个两手空空,都怪这个“媳妇”。
        
           因此,当时我觉得有“媳妇”是个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事情,总是跟妈妈哭着能不能“离婚”。
    妈妈的解释是,你们没有结婚,就不能离婚。你们只是订亲,所以是没办法的事情。我说,那我先结婚吧,那样就可以离婚了,我妈又说,不行,必须等到20岁。
        
           这样的对话司空见惯。我那么执着地要离婚,而不是退亲,是因为我根本没有退亲这个概念,只知道离婚。有天去好友冬生家玩,并且决定在他们家吃午饭,结果在厨房他爹和他妈瞬间由斗嘴升级到武斗,从东厢房打到南头的牛圈,冬生他妈最终还是被打哭了,裂着被打歪的大声哭喊:老娘跟你离婚!X你妈个没良心的!……离婚!!
    


    3楼2010-07-1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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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3 14: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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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上直播了有什么好处?


      IP属地:湖北4楼2010-07-1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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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的老师,都是本家本社的,其实从任何方面,对我们俩都进行了暗中保护,全村人都知道,就我们不知道。
            
               小学课文不是孔融让梨就是红军吃皮带,要不就是鸡鸭同笼,小猫钓鱼,鸟语花香,荡起双桨……思想纯洁得要命。老师遇到涉及到男女之间情节的,也加快语速匆匆带过,比如小明和小花那纯洁的友谊,老师也刻意回避。村里的人除了说两句“你媳妇怎么没带出来”“你媳妇跟人家跑了”之类的打趣的话,基本上也都不过分。
            
               以至于我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直接杀到了青春期前夕还是白痴。我以为媳妇就是个名词,男人都得有一个这样的女人,只不过有的晚一些,有的早一些,像我这样是未免太早了些,但也无可厚非。
            
               小学毕业时,同学之间相互填一个评语。我给我“媳妇”的评价是:你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同学,希望你以后能更上一层楼!
            
               就这句话还是抄来的,没什么特别之处。我把她当成众多女同学中的普通一员。从来没觉得特别。
            
               关键是她长得也一般,或者直接点说就是彻底的不好看,又脏兮兮的,学习也不是最好,我压根就不喜欢她啊。小时候,我要喜欢一个人,她的成绩一定是很好的,而且是班干部,我那个“媳妇”不是组员就是队员,连卫生委员都没混到过,课代表也没她的份。我怎么可能注意她啊。
            
               但是,家里人却总是安排两家一起吃饭,一起进城什么的,连去动物园都得见到她,傻不拉几地一人舔一根雪人冰糕,目瞠口呆地看着笼子里的老虎,吓得大气不敢喘。只有那时候,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拉着她那冷飕飕的小手,紧紧地握着,她的爸爸哈哈大笑:你要保护好你的“媳妇”哦。我心里想,要是老虎扑出来,我就把她甩出去扔到老虎嘴巴里,那样我就有机会逃跑了。
            
               不管怎么说,保护“媳妇”是我在小时候除了“好好学习”之外听到最多的话。我心里想得很简单,无非就是不让她被人欺负嘛。多买点弹珠“防身”就好了。
        


        7楼2010-07-1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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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意味着要离家求学。只有镇上才有中学,我们从村里考试,过了分数线,就可以去镇中学读书,做个“文化人”了。
              
                 我学习不赖,她也不差,所以都顺利上了中学。杯具的是,我们没有选择,只能在一个学校;洗具的是,由于同一年级的学生来自10来个村,数量不小,只能分班,我没和她分到一个班。
              
                 其实大家当时也就十岁出头,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更没在外面过夜的经历。第一天很兴奋,在脚臭、汗臭甚至尿臭中,紧张新鲜地进入梦乡,浑然不觉破烂的宿舍肮脏的床铺意味着什么。第二天就不行了,几个怂货太想家,就哭了。先是小声抽泣,后来是低声呜咽,到后来简直是嚎啕大哭,而且加入的人数越来越多,那场景极其忧伤。
              
                 我也是怂货之一,不光是嚎啕大哭,简直哭得撕心裂肺。我有哥哥有姐姐,家里排行老末,爷爷宠,奶奶爱,在家里仗势欺人横行霸道,连养的老母猪都敬我三分,见了我要绕道,从小就是妈妈或者姐姐给我穿衣服,系纽扣,洗脸刷牙都有人管。现在,过的这叫什么日子啊,我连纽扣都数不清楚,系来系去还是错了行,裤子虽然只有两条腿,但为啥每次我都前后反着穿呢?还有,洗脸和洗脚用的是一块毛巾,总有尘土垃圾落在我铺位上……其实在我妈妈的熏陶下,我是个爱干净的小孩。现在简直是落进猪圈了,这反差也太大了。而且同学几乎都不认识,不像小学一样,还没上学就都认识了。
              
                 越想越悲凉,越哭越伤心。其实,这些都是生活上的琐事,还不至于让我伤心欲绝,我最难过的是,上学第一天,我被我的新同桌给打了!!!
              
              
                 被打也不至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屈辱得是:打我的新同桌是个女的!!


          8楼2010-07-1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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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经过很简单:老规矩,男女生同桌,先划三八线。因为刚入学,一时找不到趁手的工具,我就用粉笔随手划下一条线,警告我的新同桌:不要超过这条线,你的东西,包括你的身体,任何部位都不允许!!
                
                   我说过,我是个厚道人,别人都只给同桌留铅笔盒那么大的位置,我把给“媳妇”的特殊标准给了我的新同桌,给她留了书包那么大的面积。
                
                   不料,新同桌一声不吭,夺过粉笔,顺势用袖子把我划的线抹掉,重新划了一条线,那条线比我国任何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更加不平等——她只给我留了铅笔盒那么大的面积!!!
                
                   “你找死啊!”我怒不可遏,从小到大,我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同桌(实质上我也只有过一个同桌,而她总是听我的)。我不是君子是小人,动口又动手,说完就打了她一下。
                
                   惊世骇俗的一幕就在3秒钟后上演:我的同桌动作敏捷,啪啪给我左右开弓两个响亮的耳光,然后站起身踹我一脚,然后揪住我的头发,死命地往墙上撞……直到老师来了喝止。
                
                   ……
                
                   我被一个女人揍了一顿!短短一分钟时间,这就成为一个铁的事实。我不是没还手,是根本不是对手,她个子比我高,身体比我壮,胳膊比我粗,拳头比我大。比起从小就揍我的那些小霸王,估计她单挑肯定没问题,群殴的话,车轮战她能弄倒仨。
            


            9楼2010-07-10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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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我只能选择哇哇大哭。于是,赵镇中学初一4班的王姓同学被女同桌打哭的事情迅速传播,比我当初订了娃娃亲这回事传得更快。
                  
                     在上了初中的第二个夜晚,我屈辱地大哭着,想到我的“媳妇”可能也听说我被打这回事了,从此可能再也不怕我了,再也不听我的话了,再也看不起我这个窝囊废了,悲从中来,泪如尿崩,差点哭晕过去。
              在新学校过了不到两个星期,我就成为知名人物,就像小学时路人皆知我就是有“媳妇”的那个同学一样,现在我是一个被女生打哭的同学。
                  
                     十来岁的我,体弱多病胆小如鼠,懦弱怕事敏感自卑。我用近乎逃避的生存法则活在这个校园里。一个学期时间,我除了读书几乎不做别的事。这期间,只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10楼2010-07-10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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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她来了。我的“媳妇”到我们班教师门口,托同学把我喊出来。我见到她时特别惊讶。因为我刻意躲着很多人,最主要的就是她,我想出很多躲避别人的办法,却从来没想过有人会主动找上门来。
                       “你要干嘛?”
                       “没事……”
                       “没事你来找我?”
                       “看看你在这个班怎么样。”
                       “能怎么样,就那样。”
                       “我听说你同桌打你……”
                    
                       我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小男孩那长期被挤压的尊严委屈伤心和愤怒同时涌上心头。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居然有这样恶心的人,人家挨揍了,她还幸灾乐祸,跑来故意羞辱我!!!
                    
                       “滚蛋!!!”
                    
                       我恶狠狠地骂她,顺手一把将她推倒在地,转身回了教室。
                    
                       我这辈子都不想跟她说话!我暗暗对自己发誓
                没有永远的统治,也没有永远的被统治。只有不停的斗争。
                        ——初中历史老师
                


                11楼2010-07-10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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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3 14: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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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其实总体来说,都是快乐的。初中一年级,是我记忆中最灰暗的一年。那估计是我从童年到少年的成长历程中,苦苦挣扎的必经阶段,比别人来得更极端些,但好处多多——我挨打的日子快结束了。
                      
                         我喜欢历史课,喜欢历史人物,比如太平天国的“天父”杨秀清。不为别的,因为我的女同桌和他同名同姓,每次老师讲到这里,大家就一片哄笑。那时候已经是初一第二学期行将结束了,我们在盼望快乐的暑假前,满心长草。就连我这个门门功课第一名(不是我厉害,是我除了学习没事做)的学习标兵都坐不住了,就想着快点放假。
                      
                         就在这种相对愉悦的前提下,我少有地放肆了一回,在老师讲完课后,下课和同学们学“天父”装神弄鬼的样子,嘲笑杨秀清。
                      
                         没有例外,我的女同桌又打了我一顿。班主任在他的办公室给我洗脸,抹去我满脸鼻涕,又好气又好笑:“你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三番五次打哭,丢不丢人啊,你看看你这傻个子,可惜了……”
                      
                         对于前面的责备,我早就听烦了,但是最后一句让我一愣,我抬头一看,发现镜子里那个哭包除了头发乱蓬蓬外,个子长高了不少。
                      
                         对呀,老子长大了,为什么还要怕女人呢?一次再次武斗事件中,我……算了,打女人不算本事,细节不说,总之取得全胜。从此,我一翻身成为统治者,“天父”被我征服了,她对我绝对服从,我在初中的梦魇终于结束。
                      
                         记忆中,我那段时期饭量巨大,飞速发育,不光打得过女人,还打得过大多数男生,甚至高年级的男生。以前是因为我实在不值得欺负,没人找我打架,现在是同村的孩子受了欺负会找我帮忙。我一发不可收拾,在斗争中度过初中二年级,来到命运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初三。
                  


                  12楼2010-07-10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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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穿条短裤,光着膀子,被爸爸直接吊在了街门上,用拴牲口的缰绳五花大绑,然后吊起来,用皮带抽。我爸有条水牛皮的武警皮带,沾上水,打起人来啪啪很响,而且一下去一道血痕。打累了,他就出去串门打麻将去,回来接着打。
                        
                           晚上就放我下来吃饭睡觉,第二天接着吊起来打。当时我成为我们村的一大奇观。三姑六婶的围了一圈。
                        
                           “哟,这是干嘛呢。”
                           “不好好上学,从第一名混成最后一名。”
                           “嗯,那是应该打。”
                        
                           在农村简朴的观念里,不好好读书是学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必须惩罚。到第三天,我的伤口开始发炎,不但疼,还痒,如同百虫钻心。再打的时候,疼上加疼,我实在撑不住了,就对着我爸破口大骂:
                        
                           “我X你妈,有种放我下来单挑!”
                           “你妈X的,你抽死老子算了!"
                           "王XX(我爸名字),你不得好死!”
                    


                    13楼2010-07-1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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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坐火车去她的学校,傻不拉几的穿着一双假耐克球鞋,一条花裤衩,一件黑背心,背上还有条条伤痕(被我爸那次抽的),斜垮一个绿军包,上面写着红色的五个字“为人民服务”,标准的SB。
                          
                             父母是英明的。我一路打听到她所住的宿舍楼下,看到她提着一个暖瓶,暖瓶却被一个男的拽着,旁边还站着几男几女。大概意思是她和同学去打水,路遇小流氓,要一起“耍耍”,我“媳妇”不想搭理他们,就被缠上了。我爸妈的预料成正,这个“媳妇”迟早会被人占便宜。每周来回15块钱的火车票也是值得的。
                          
                             不过他们只猜到开头,却猜不到结尾。我的出现只能加剧事情的恶化,因为那几个也是SB,我也是SB,双方几乎都没有语言交流,直接就飞板砖,拳脚相加。我一个怎么打得过几个,挨了一板砖后,鲜血直流……再一次歇B了。
                          
                             我觉得吧,英雄救美那些都是鬼扯,这差事我从小到大都没干成功过。除了贿赂和挨打,我根本就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不管怎么说吧,小流氓还是走了。暖瓶也碎了,我脑袋也开瓢了,在他们学校的医务室包扎时,她在旁边扣着手指,哭得湿答答。我的头被包成粽子一样,而且晕呼呼的,也没好气。
                             跟她说,别哭了,我饿了。
                          
                             我们就去食堂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她就扑闪着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看着我吃,我则狼吞虎咽。
                          
                             一个村姑和一个印度阿三聚餐。这就是我爸妈想要的结局?
                      


                      16楼2010-07-1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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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根本就没想来,推三阻四,开学两个多月了,我才第一次来看她。用我妈的话,屎壳郎就是喜欢大粪堆,我一到新的学校,就跟一帮“志同道合”的同学搞在一起。以前抽劣质的万花山,现在抽和大人们一样的蝴蝶泉,偶尔还能搞个云烟,红塔山什么的。台球也换成斯诺克了,录像厅也花样翻新,三五个人就可以包个小房间,想看什么看什么,我太喜欢和他们一起玩了。
                            
                               这也不是我不去看“媳妇”的原因。其实,我恋爱了!爱上的人不是她。
                        从村里,到镇里,现在是在城市里。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原来除了去河里摸鱼,还有游戏机可以玩,还有掌上游戏机呢,那么多好听的歌,迷你的小录音机叫随声听,那么多磁带(那时候碟都少),那么多电影,……那么多姑娘。
                            
                               我除了有点愣头愣脑外,一切正常。青春期的标志不是情窦初开,不是情窦乍开,而是情窦爆开,我电光火石般爱上了同桌的前面的右侧的前面的左侧同桌的她——比小学老师她女儿更白,眼睛更黑,更可爱,更漂亮,学习也不错,衣服也穿得好看……我当时的想法已经改变了,即使她学习不好,也会喜欢她。
                            
                               更重要的是,她一直就是城里人。城里人那种见过世面的气质,是我们所没有的。一直没有人说我土气,是因为我神经大条,没见过什么也不表示惊诧,最多就噢一声,作恍然大悟状。但这不代表我和别人在同一起跑线上。我觉得找一个城里的女朋友该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啊。
                            
                               比较之下,我的“媳妇”不是一般的土。她的双手因为干农活都长老茧了,裤子衣服什么都是家里给做的,虽然穿得干干净净,但总觉得太土了,很丢人。现在她也和我一样,15岁了。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两条辫子合并成一条马尾,拖在脑后,走路一晃一晃的。和我心仪的女生比,真是一个村姑,一个公主。
                        


                        17楼2010-07-1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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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课还能坚守在教室的唯一动力就是我的公主,我看着她的后脑勺,看着她粉嫩的脖颈,幻想能轻轻吻下去,或者摸一把。每当她回头和同学说笑,眼神无意中与我接触,我都心中一荡,觉得全身酥麻。
                              
                                 还真的像触电一样。
                              
                                 我后来再次去“媳妇”的学校,是因为她说过,没钱了可以跟她借。我抽烟喝酒什么的都需要钱,而她说她舍不得花,一般生活费都花不完。
                              
                                 每当我走投无路,就去护校找“媳妇”借钱花,从来没还过。
                          我偷偷给我的公主写情书,回到宿舍就跟同学说。其中一个同学大喊一声,靠!我也给她写了啊。哄笑一片,原来情敌就TM躺在我上铺。
                              
                                 我们俩约定,谁追到算谁的,不许翻脸。于是,我更加缺钱,频繁地往卫校跑,跟我“媳妇”拿了钱去给那公主买花,买小礼物,过生日就送音乐盒,送贺卡。我是那样的无耻,以至于从来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那一年的冬天,在那座古城的某个小饭馆里,公主和我俩摊牌了,其实你俩都挺好的,只不过她很难抉择,也不能抉择,因为她的一个初中同学和她终于确认关系了。
                              
                                 那时候我是多么伤心啊。大口大口喝着白酒,做悲痛状。和上铺那哥们一起悲伤。大半夜的,躺在大街上哭。公主觉得太冷了,就和女伴先走了,我和我上铺那哥们还在那里“任由青春的泪水尽情地流淌”,后来,我们就坐在冰冷的石板上,相互勉励对方,说一些现在听起来愚蠢之极的话,比如“长痛不如短痛”“咱们并没有失败,因为我们还有尊严”,一直到后来,我回过神来说:还没结账呢,操,你一定要和我对半分账啊,我的钱不够……
                              
                                 所以,事实上,我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失败了,不但不浪漫,还很狼狈。而且,我的初恋不是我的“媳妇”,我没想过去喜欢她。
                              
                                 她也不喜欢我的吧,一个小流氓,谁喜欢啊,我想。
                          苍天有眼,我终于彻底混成了一个流氓,与社会盲流不同的是我还有个学籍。这所高中不简单,高考命中率奇高,重点高中。我说草草上了这个高中,是很匆忙的意思,因为我妈觉得,“儿媳妇”都上中专了,儿子要是不上高中,就赶不上人家前进的步伐了。
                              
                                 能到这所高中,是因为我叔叔是副校长。而和我混在一起的一众人渣能进来,则因为他们的父亲母亲或者舅舅叔叔姐夫嫂子什么的很可能是本校的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数学权威,语文组长,要么就是本城银行行长的千金,市长的公子。
                              
                                 你想,就这帮人,学习不行,不爱读书,有钱有势,不把学校弄个底儿朝天才怪。最怪异的是,我上面说的这些位,居然都是我的同班同学。把这些人集中在一个教室,你可想而知我们的班主任多么可怜了。他在悲凉之余,管我们叫“八旗子弟”。最搞笑的是校长的公子,瞪大无知的双眼问我:哥们,八旗子弟是什么意思,咱没旗子啊。
                              
                                 我就和这帮废物混在一起。
                          


                          18楼2010-07-1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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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那短暂的初恋失败后,我再也不敢轻易地喜欢别人了,但是我却学会了耍流氓。电视上那些流氓怎么调戏妇女的,我就怎么调戏女同学。跟着那帮人,我算是彻底学坏啦。
                                
                                   我“媳妇”期间给我写过几封信,但我从来不看——连信封都不看,因为信一般是拿到教室的,同学就帮我从课桌缝里塞进去,但我才上学没几天就把课桌钥匙丢了,那把锁都生锈了。我一年多就没开过课桌。所以她的信像是往一个永不寄出的邮筒里放。
                                
                                   我去拿钱时,每次都按照惯例去食堂吃饭。问她过得怎样,她就说挺好的。问我过得怎样,我就说就那样。然后拿钱走人。她有时也会说给我写过信,不知道我收到没。我说可能在教室里,下次回去就看。但我一直也没看,看到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勾起我的好奇心,想去看看信里写的是什么。但是一下火车,又忘掉这回事了。和狐朋狗友再灌点啤酒白酒的,又开始忘乎所以。
                            我爸实际是个很好的人,他这辈子只打过我那一次。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中间隔了300个名次,这打击太大了,换谁都受不了。
                                
                                   他再次动了打我的念头,是因为我跟我“媳妇”要钱的事情被他知道了。我“媳妇”做人太实诚,因为她的开销大到令人怀疑,被他爸逼问了一下,就招了。说是借给我了。他爸倒没什么,说给我爸听。我爸一张老脸差点掉地上,等我放假回家,抄起家伙就要动武。
                                
                                   老子都16岁了,还想打我?这老小子活糊涂了,他抄了一杆标尺而已,我一转身拿起个扳手。“你别动我啊,再动我就跟你玩儿命!”我警告他。
                                
                                   看着我矫如兔猛如驴一般的二百五样子,老头追悔莫及,早知道当初就多抽几皮带,这孩子现在算是管不了了。
                                
                                   最后协商解决,我每月生活费增加100元,附加条件是不许再跟梁家闺女要钱,且每周一次的探望不能中断。
                                
                                   我眨巴眨巴眼,那她来我学校行不行,我妈想了一下,和她妈对望一眼:也成。
                                
                                   太好了,一次15,四次60元。在那个时候,60元可以干很多事情。起码可以下三次馆子,买10包烟,看很多场录像,打无数场台球。
                                
                                   我说过了,我“媳妇”太实诚。于是,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夏夜,她真的来我们学校找我了。
                                
                                   我觉得她与我命中应该是相克的,因为她这次造访,我再次遭遇血光之灾
                            


                            19楼2010-07-1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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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3 14: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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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内蒙古20楼2010-07-1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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