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到大,在家耍横,出去撒野,除了有限的几次觉得确实人外有人外,几乎没把谁放在眼里。但是到了广州我真正意识到差距了。人家从小就弹钢琴玩电脑什么的,素质确实比咱高,另外家境比我好的多了去了,我那点钱根本就不够折腾的。还有,肯德基麦当劳耐克阿迪班尼路(那时候确实是个牌子啊)佐丹奴,除了这些,街机也比我们那时候先进,还有满街好吃的,满街好玩的。我一时觉得眼花缭乱。
越玩越觉得自卑。尤其是双手抬着保龄球往球道上砸都要滚地沟,自己还要摔个狗吃屎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和陈志明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回首过去,我对这个“媳妇”根本就没有过呵护啊,照顾啊,什么浪漫的花前月下,感人的海誓山盟,我们都没有过。海誓山盟梁叔和我爸都替我们说过了,且都随着酒杯喝在肚子里了。我们其实并没有感情基础,我根本就没有主动说过喜欢她,她也没有说过喜欢我。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下雨不知道给人撑伞,刮风不知道给人添衣,从小就是公子哥一个。
还是土财主家的那种公子哥——陈志明是大城市的公子哥。像打架一样,没有必胜的把握其实我不会挥出第一拳的。我暂时根本不敢和这个广州仔撕破脸。到时候难堪的肯定是我。我“媳妇”和他站在一起,我很难过地说句实话,真正的男才女貌。我这样的,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了。更杯具的是,我发现快到20岁了,我的身高定格在了一米七六,我估计这辈子都没陈志明那样玉树临风的翩翩风采了。因为长期劳作,反而肌肉盘结,长期喝啤酒,身材不是倒三角,倒像是一块方疙瘩。
比钱,不行,比帅,不行。难道比拳头啊?我是个很快就觉悟的人,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古惑仔已经混不开了。这个学校有严格的规定,打架直接开除,没有二话。我的血液也早已不再沸腾,书包里再也不揣防身武器了。
最TM好笑的是,我是我“媳妇”的师弟。每次我打电话到她们宿舍,都很有礼貌地说“您好,我是王XXX,我找梁XX。”那边的三八就扯着嗓子喊:“老四,你师弟找你!”
论年月,我知道她比我小三个月。我们俩的生辰八字是找人算过的,我知道她比我小。但是她比我早进大学,处处透着成熟稳重,反而是我显得小屁孩了。
跟自己的“媳妇”差了辈分,还没有她的现任男朋友帅,我怎么搞?
有些话说起来轻松。其实自打看到那孙子伸手拉她的那一刻,我就陷入了深深的痛苦。
最痛苦的不是“媳妇”给人拐跑了,而是没能力追她回来。
“你们在一起除了亲嘴和拉手,还干什么?”
“你这人怎么就改不了啊,能不能斯文一点,一出口就是这种事。连铺垫都没有!”
“哪种事啊,我这人就这样,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那倒是,你就是个放屁虫。”
“随便你吧,难道他除了捏咪咪,就没有进一步行动?”
“你怎么又来了?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就是粗鲁,一点都没风度。”
“那我有风度一点问,难道陈志明就没想过和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