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来,长沙县机关招聘了大量政F雇员,其中90%为长沙县领导干部的子女。”
分析,现在大学生就业难,社会人员就业也难,部分领导干部子女到非管辖区的企业去就业也不容易。为了解决领导干部子女的就业问题,鼓舞领导干部的工作士气,长沙县出台了一项政策:凡是长沙县各政府机关、各局委、各乡镇副处级和正科级以上职位的干部,其子女如果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均可由长沙县人事局和组织部统一安排就业,充实到县属各机关和乡镇作为政府雇员从事政府行政工作,其工资及待遇由县财政和各单位共同负担,享受作为引进人才的政府雇员待遇。
截止这位网友了解到的数据是,目前,长沙县已安排400多名领导干部子女充实到各机关单位,这些干部子女一般都是考不上全日制学校的职高生和社会人员,他们的爱好一般是电子游戏、扑克和麻将。每年,长沙县财政局必须为这些政府雇员支付将近2000万元工资。这些工资资金全部来自于纳税人。不过,对于长沙县来说,区区2000万元算不了什么,因为长沙县2009年财政收入已经达到54个亿。
该网友另有一贴《长沙县机关雇用工作人员采用“世袭制”》详细描述,近年来,长沙县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批新秀。一批有“领导干部遗传基因”的“80后”年轻人逐渐走上了领导岗位。但其中也包含着一些违法提拔的情况。
而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十九条规定,“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则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该网友还将长沙县人事局副局长作为特例引用,他称,长沙县人事局副局长的儿子李磊,今年27岁,但在4年前他就已经是长沙县暮云镇的副镇长了。据有关资料显示,李磊出生于1982年,2004年大学专科毕业,随即就业于长沙县干沙乡政府(并非通过公务员公开录用考试),2006年被长沙县组织部任命为长沙县暮云镇副镇长。从李磊副镇长的提拔轨迹看,显然存在许多可疑的违法现象,工作两年即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虽然职位不高,但年限显然不够。退一万步说,就算李磊在2004年是以合法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但1年试用期是少不了的,因而他在提拔前实际上只有一年的科员身份。
这样说来,李磊的提拔只能解释为他有优秀的“领导干部遗传基因”,因为他的母亲是长沙县人事局副局长,据说他的母亲从年轻时候起神通非常广大。在近20年的奋斗历程中,从一个美丽的农村女孩,变成县机关工作人员,再取得干部身份,然后取得公务员身份,升为股长,升为副局长,再将年轻的儿子变成三湘第一镇的副镇长。这很不容易,当然算是很有“能力”。
该贴一发,便有网友赞同,称“楼主客观反应了长沙县政府雇员制度现状。”
另外,该网友发表了三点意见:一是政府雇员中很多是领导干部的子女,没有通过考试直接进的机关或事业单位。
二是拉低了通过社会公开考试录用的政府雇员的档次。很多领导干部子弟由于并不是通过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拔而来,其中很有没有过硬的学历,更没有过硬的工作能力及相应的水平。要是和考试进来的政府雇员在同一单位,遇到问题解决不了时经常要有能力的政府帮忙解决,有能力的政府倒也愿意帮忙。只是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又普遍存在,影响范围广,影响频次高。久而久之,给单位领导,同事们,给社会印象是:长沙县政府雇员整体素质不高,工作能力普遍较低。这不但拉低的有能力政府雇员的档次,也增加了提高政府雇员薪酬待遇的难度。
三是政府雇员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本应该是为政府引进人才,激活机关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结果却变成了解决领导干部子女就业的特殊通道,这让当初并不知情,又抱着能在长沙县有所作为,能受重视且通过公开考试被录用的那部分人来说,当初的抱负,当初的努力,当初的期望与现实相差很大。在长沙县政府雇员变味的状态下,政府雇员成了一群不怎么被重视,不怎么被看好,享受不到政治待遇,也享受不到同工同酬,这让有能力的政府雇员处境很尴尬,感觉很受伤。
分析,现在大学生就业难,社会人员就业也难,部分领导干部子女到非管辖区的企业去就业也不容易。为了解决领导干部子女的就业问题,鼓舞领导干部的工作士气,长沙县出台了一项政策:凡是长沙县各政府机关、各局委、各乡镇副处级和正科级以上职位的干部,其子女如果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均可由长沙县人事局和组织部统一安排就业,充实到县属各机关和乡镇作为政府雇员从事政府行政工作,其工资及待遇由县财政和各单位共同负担,享受作为引进人才的政府雇员待遇。
截止这位网友了解到的数据是,目前,长沙县已安排400多名领导干部子女充实到各机关单位,这些干部子女一般都是考不上全日制学校的职高生和社会人员,他们的爱好一般是电子游戏、扑克和麻将。每年,长沙县财政局必须为这些政府雇员支付将近2000万元工资。这些工资资金全部来自于纳税人。不过,对于长沙县来说,区区2000万元算不了什么,因为长沙县2009年财政收入已经达到54个亿。
该网友另有一贴《长沙县机关雇用工作人员采用“世袭制”》详细描述,近年来,长沙县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批新秀。一批有“领导干部遗传基因”的“80后”年轻人逐渐走上了领导岗位。但其中也包含着一些违法提拔的情况。
而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十九条规定,“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则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该网友还将长沙县人事局副局长作为特例引用,他称,长沙县人事局副局长的儿子李磊,今年27岁,但在4年前他就已经是长沙县暮云镇的副镇长了。据有关资料显示,李磊出生于1982年,2004年大学专科毕业,随即就业于长沙县干沙乡政府(并非通过公务员公开录用考试),2006年被长沙县组织部任命为长沙县暮云镇副镇长。从李磊副镇长的提拔轨迹看,显然存在许多可疑的违法现象,工作两年即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虽然职位不高,但年限显然不够。退一万步说,就算李磊在2004年是以合法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但1年试用期是少不了的,因而他在提拔前实际上只有一年的科员身份。
这样说来,李磊的提拔只能解释为他有优秀的“领导干部遗传基因”,因为他的母亲是长沙县人事局副局长,据说他的母亲从年轻时候起神通非常广大。在近20年的奋斗历程中,从一个美丽的农村女孩,变成县机关工作人员,再取得干部身份,然后取得公务员身份,升为股长,升为副局长,再将年轻的儿子变成三湘第一镇的副镇长。这很不容易,当然算是很有“能力”。
该贴一发,便有网友赞同,称“楼主客观反应了长沙县政府雇员制度现状。”
另外,该网友发表了三点意见:一是政府雇员中很多是领导干部的子女,没有通过考试直接进的机关或事业单位。
二是拉低了通过社会公开考试录用的政府雇员的档次。很多领导干部子弟由于并不是通过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拔而来,其中很有没有过硬的学历,更没有过硬的工作能力及相应的水平。要是和考试进来的政府雇员在同一单位,遇到问题解决不了时经常要有能力的政府帮忙解决,有能力的政府倒也愿意帮忙。只是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又普遍存在,影响范围广,影响频次高。久而久之,给单位领导,同事们,给社会印象是:长沙县政府雇员整体素质不高,工作能力普遍较低。这不但拉低的有能力政府雇员的档次,也增加了提高政府雇员薪酬待遇的难度。
三是政府雇员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本应该是为政府引进人才,激活机关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结果却变成了解决领导干部子女就业的特殊通道,这让当初并不知情,又抱着能在长沙县有所作为,能受重视且通过公开考试被录用的那部分人来说,当初的抱负,当初的努力,当初的期望与现实相差很大。在长沙县政府雇员变味的状态下,政府雇员成了一群不怎么被重视,不怎么被看好,享受不到政治待遇,也享受不到同工同酬,这让有能力的政府雇员处境很尴尬,感觉很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