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6月,因亲戚朋友介绍去一家公司上班,(一开始是“陶”的老婆当法人兼股东)前几个月很顺利,有一个天实际控制人“陶”找到我说让我当几天股东然后因为当时是亲戚朋友介绍去的也没多想(那时刚毕业也没想太多,也不懂法,以为股东就是当老板)然后我当了14天就给换掉了(去年11月份),之后我发现有几个客户来公司退款,我发现不对劲就自离公司,今年开始我就陆陆续续收到了3份起诉,起诉理由也都一样因为“公司法”一人股东无法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我这才知道他在我当股东的时候利用合同骗钱然后跑了,我当时只是个员工也没图利,只是拿我该有的工资而已,然后我自己刚毕业手里也没钱,没告诉家里人,也请不起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