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金俊秀就坐不住了,扯着朴有天的胳膊说着要出去逛逛,朴有天想着反正现在也没事,就应允了。
献州不比锦州那么清静,反而是繁华的很,走在青石板的街道上,就看见路边灯红酒绿的,下意识拉住了俊秀的手,人这么多,别走丢了就好。面对这一切,俊秀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拉着朴有天东转西转不说,还差点买了人家的店面。
【有天有天,以后我们也在这里住好不好?】
金俊秀手里摇着一串步摇,是为留在冷阙宫里的落雪买的。
【俊秀喜欢这里么?】
摸摸身边人的脑袋,朴有天笑得开怀。
【不错啊。】
的确是不错的,这里这么热闹。对于在梓梧山上和师父两人寂寞地呆了几百年的俊秀来说,这个地方的繁华与热闹是他不曾见到过的,即使是锦州也比不上这里。
【现在这么说,恐怕没多久就要腻了呢。】
边上有一个卖花的摊子,俊秀将步摇塞在了衣兜里就蹿了过去,连有天说什么都没听到。
【这个是牡丹,我知道,这个是杜鹃……能串在一起?】
捏了几朵娇艳的花举到耳边晃了晃,眼前卖花的小姑娘都快看傻眼了。哪里见到过这么俊秀的小哥啊。低下头悄悄地红了脸颊,随后就听见一个不似之前清亮反而很低沉婉转的声音响起。
【就要这几朵么?不喜欢百合?】
【不要不要,太甜了那香味,可招小虫子了,会咬。】
【呵,那好,来,帮我把这几朵串起来。】
小姑娘红着脸接过朴有天手中的花朵,细细地摆弄,却因为紧张连针都穿不进去。
【你看你,人家害羞了!你快不要笑了!】
伸手去挡那人的脸,却被逮了个正着,拥在怀里无法动弹。
朴有天只觉得好笑,明明是他自个把人家小姑娘吓着了,反而来怪自己了。
那小姑娘折腾了半天才把花勉强串成了一个圈,朴有天接过后就戴在了金俊秀的脖子上。走路的时候荡啊荡的,伴随着银铃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天上的小神仙下凡了呢。
不过,他的确是个小神仙。
买了花又想听小曲,正巧街边有家茶室,还挺大的,于是两人便到楼上挑了个雅座。赶巧,今天戏班迟到还没唱,刚刚在后台换装呢。瞧瞧塞给小儿几两银子,让人给换了曲目,改演俊秀最喜欢的《紫金锁记》。
唱戏的人还没来呢,楼下就闹开了。俊秀是最喜欢赶热闹的人了,趴在栏杆上就往下瞧,要不是朴有天紧紧拽着他,恐怕此时人就已经在楼下了。
闹事的是个小僮,看上去比俊秀大不了多少,但气焰很嚣张。只见他一脚踩在凳子上,一手执了根鞭子时不时舞两下,搞的旁边的人都不敢近他的身,连店小二也只是远远站在戏台边上望着他。
【刚刚那个小子跑哪里去了!我看见他进来的,你要是不给我把他揪出来我今天就把你们这远香楼都给拆了!】
【小爷,小爷莫怒,刚才的确没有人进来啊!这里店门这么多,兴许是小爷您一下看差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