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开的时候,看见那个人还坐在位置上,刚想着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就看见金在中端着红酒和杯子向那个人走过去,想着还是不要碍事好了就掉转身,刚准备离开,就被金在中叫住了,还招呼自己过去。这样的话,不过去也是不行的了。
“这位是金俊秀。你刚才也应该看见他了。真看不出来,是唱歌这么棒的家伙!”说着拍了拍金俊秀的肩膀。说着叫服务生又拿一个杯子来,然后转身指着那个人说“这位是……”
“朴有天,叫我有天好了。”不等金在中开口,那个人就好看地笑了。
杯子来了,金在中理所当然地添上酒,然后推到金俊秀的面前。
“真不好意思,我不喝酒的。”
“啊?你……你成年了吧?现在的孩子不是未成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喝酒了吗?真是少见的乖宝宝啊。不过,和信任的人在一起,稍微喝一点红酒的话,应该没关系吧?”
既然金在中都这么说了,再推辞就不好了,而且如果只是红酒的话,金俊秀心下为难地但还是面带笑意地举起杯子,舔了一小口。对面那个人笑得更好看了,“其实味道还不错吧?在中哥对酒的品味一向很不错哦!”
对酒没有一点了解,而且喝一点就会醉的金俊秀只是浅浅地舔了一口,根本说不上来对酒的味道有什么感觉,只好尴尬地“嗯嗯”着。
对面那个人又温和地笑了起来,然后给自己也添了红酒。果然端着红酒杯子的他看起来不像之前那样寂寞了。
自己这么胡思乱想着的时候,有侍应生跑来对着金在中一阵耳语,金在中就举起杯抱歉地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要处理一下,你们先聊着。”
虽然之前也想过要过来打个招呼的,但是不善于和陌生人打交道的金俊秀完全不知道要怎么继续话题,也就一直沉默着。可是什么都不做的话,气氛就会变得很尴尬,看着桌上的自己的红酒杯子,金俊秀很大口的喝了一口。
不知道是不是也同样感受到尴尬的气氛,对方开口问道“你很喜欢唱歌吧?”
“是啊。”
“你的声音很好听。那种沙哑的声音很特别。而且,你像是用灵魂在唱歌一样。”对方滔滔不绝地夸赞起自己来,搞得金俊秀非常得不好意思。
“你好像很喜欢FOREVER LOVE?”
“FOREVER LOVE?”
“就是今天我唱的第一首歌。”
“原来那首歌叫FOREVER LOVE啊。真是一首打动人心的歌,真的能让人感受到永恒的爱的感觉。这么说来,你一直在Blue Margarita唱歌吗?”
英文不好的金俊秀花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他说的是这间酒吧的名字。因为觉得很好听,所以也跟着重复了一遍Blue Margarita,才又接着说,“不是呢。今天也是第一次来。因为原来在这里唱歌的朋友腿部受伤了,所以才拜托我替他三个月。那个家伙说,酒吧是不可能空着不请人来唱歌跳舞的,要是被别人发现这家格调优雅的酒吧的话,他就会失业了。”
“格调优雅的酒吧?他是这么说的吗?”
“那是他的说法啦。”
“那么你是怎么看的呢?”那个人和自己轻轻碰了下杯,然后微微歪着头,很期待自己的回答的样子。
“酒吧的话,永远都不可能格调优雅的吧?”
“听起来,你很讨厌酒吧啊。”
“比起讨厌,可能还是不喜欢更准确一些吧。酒吧里面不是经常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家伙吗?”
“你是说喝醉酒胡闹的家伙?那些家伙的确让人头疼呢。”
“不止那样啊。还有其他一些奇怪的家伙。比如喜欢浓妆艳抹穿着超短裙并且不失时机揩油的家伙。”
“哦,是呢。呵呵。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是那样的啊。”
“不是才糟糕啊!”
“嗯?”
不知道喝了第几杯的金俊秀头已经微微晕了起来,说话也就格外不知道顾忌。
“也许会有喜欢男人的男人啊!”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的金俊秀向朴有天凑近了一些,继续说,“虽然这间酒吧比我想象中的酒吧好很多,但是今天一来的时候,看到他柜子里的衣服,真是吓坏我了。那种东西怎么穿吗?赫在还说这家酒吧的主人一定是品位高雅的人,我看倒是有可能是个留着长发,穿着花衬衫,耳朵上不知道打了几个洞的娘娘腔!还有可能是黑墨镜黑西装黑皮鞋黑眉黑脸的黑社会模样的家伙啊!”因为一想到这个就心烦,金俊秀不自觉地眉毛都皱了起来。
对方却哈哈哈地爽朗地笑了起来。
因为看着对方笑得很开心的样子,金俊秀也跟着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