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后来紧接着就把这事情告诉她妈了,老婆第二天回来,说她妈劝她没有必要为难LZ,没有必要为这事假离婚,她妈叫她自己去想办法付首付。
别人说老婆,不管用;只有她妈说她,她才听。
本以为事情到这儿就太平了,但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大约过了不到一星期时间,老婆又来找到LZ,叫LZ马上跟她走一趟。走一趟干什么呢?是因为老婆办理买房的一系列手续,需要出具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同时还规定配偶也要到场并出具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同时配偶还要在文件上,合同上签字。
LZ这时突然一抬头,猛的一激灵,就在那一秒间,顿悟。
LZ顿悟什么呢?
•老婆买这个房子,LZ要不停的给她擦屁股,一会儿给钱,一会儿假离婚,一会儿出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一会儿签字,以后因为这房子还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牵扯到LZ,叫LZ做这做那。这一系列事情LZ脑子经历了大起大落,LZ根本跟不上老婆的节奏,反过来老婆也根本不给LZ反应时间
•那么LZ为这个房子不停的擦屁股,LZ能得到什么?LZ什么也得不到。这个房子是老婆的名,是老婆为了自己赚钱增值的同时还为她妈服务的,留给她妈住的,为她妈改善居住条件的。这个房子和LZ没有丝毫关系,老婆在这个房子上的收益,LZ一分一毫都得不到。
•LZ一分一毫都得不到,但出了事却有LZ的份。因为婚姻期间,一方买房,法律上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一旦这房出了事,有了损失,有债务等纠纷,LZ和老婆在法律上就有同等责任,老婆如果拒不负责或跑路,法律会追偿到LZ这儿来,强制执行。即使房子不出事,LZ以后都要不停的给这房擦屁股,一会儿出示这儿,一会儿出示那儿,签字画押,还有更多LZ想不到的问题。
•LZ如果跟着老婆一起去办理手续,在众多文件上合同上签了字,那么与这房子之间就形成了严格的法律关系,LZ就具有了供房义务。这以后老婆向LZ要钱就更加肆无忌惮,要钱的数额会更多,因为要还贷款,还贷款这条理由你无可辩驳。LZ如果不掏钱,老婆去找律师,法律完全可以强制LZ掏钱为这房子还贷款,因为LZ在所有合同上都白纸黑字签名的,此时LZ根本不能反抗,连哼一声的资格都没有。那么LZ把钱全搭进去还贷款,再加上节假日老婆要钱,届时LZ将身无分文,血本无归。
•那么如此情况,好处全是老婆的,LZ什么也得不到,不但得不到还要往里倒贴,倒贴了以后老婆还不回来睡,不付出不投入,不把家当家,无视LZ,心里只有她妈,LZ凭什么?LZ我犯了哪门子贱?
•既然这样,那么,这个婚姻,我还费这劲守着它干嘛呢?守给谁看?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老婆叫婚姻亡,婚姻不得不亡。
这就是LZ顿悟出来的东西,老婆买房的事情,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LZ,同时点燃了LZ的大脑,让LZ顿时知道,这个婚姻废了,彻底废了。
前面提到的LZ的朋友之一,榴莲酥,即相亲对象117号的介绍人,她也经历过一次顿悟。她因为117号的事,和LZ闹翻。后来她看了许多书,加上117号自私冷酷无情的一面彻底暴露,榴莲酥伤心之余顿悟,发现LZ之前做的全是对的,同时发现真正冷酷的,真正自私无情的,真正坑她的,是那个看似无害看似土了吧唧的相亲对象117号。
而LZ此时顿悟,真正坑害LZ的,是老婆,即相亲对象118号。
117号,118号,顺序相邻的两个人,两个混-蛋-,这两个混-蛋-是LZ命里逃不掉的的劫难。
回到刚才的场景,老婆买房办手续,需要出具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同时需要配偶也到场并出示同样的东西,还要在各种合同上签字。老婆叫LZ马上跟她走一趟,跟她一起去办理。
LZ经历了几秒的顿悟,LZ告诉老婆:
“我不跟你走了,我们离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