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错》——看小说的时候千万不要代入
前面说的都是过去的事情,因为我记忆的问题,指不定会和事实有些出入。
现在的我觉得自己已经过的晨昏颠倒,因为每次清醒的时候,我都会发觉时辰已经到了银月悬空的晚上,自己坐在酒馆中,手边是一堆空了的酒坛。酒馆里早就打烊了,连个伙计都看不见,只有钱老板在,每次都苦着脸哄我离开。
走在路上,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觉得自己连时间感都模糊了,好像离大火的那夜过去了三四天,又可能已经有了七八日,也许还可能是半个月,但是肯定不会再长,因为我腰上荷包里的那点小钱还没有花光。
镇子在夜里依旧平静,只是有点太静了,但是仔细想想也无可厚非——那场大火烧光了半个镇,凡是亲眼见过那种场景的人,估计会有好长一段时间转不过弯来,甚至连饭都懒得做。我想,现在大家肯定都在紧闭房门之后,全家按长幼次序一排蹲在墙根下画圈以示自己心情低迷,所以也就不好意思打搅,一个人整夜的在镇子上晃来晃去。
介于一个良家女子在黑天半夜在大街上闲晃的举动有违观瞻,我想我有必要给自己解释一下——大火不但烧光了我睡觉的屋子,也烧去了我对这个镇子的一部分记忆。
现在,无论我怎么走,只能到达两个地方——酒馆和那条划开了焦土与镇子的边界地段。
好吧,说白了,我现在开始会迷路,就在镇子里。
没有墨言,我连路都不认识了。
我想这是因为我喝了太多的酒,而且明白我再这么喝下去,早晚就真的傻掉了。
不过我并不是那么担心,因为我知道墨言还活着。
每当我走到那条边界的时候,都会发现地上散落着书稿——字迹是墨言的,而内容,便是他许给我的那个故事。
我想他是不打算再见我了,这就是为什么他只留下纸,而从来不露面的原因。
对此我深表理解,有句话说的好,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傻……大概就是这么说的罢,就像是说我们俩现在的关系状况。
从前他刚到镇子里的时候,我还可以说自己是柴女,现在是别说柴,连山都让我砍秃了,所以我就算是半歇业的状态。好在现在出不去镇子,换作是大火之前,我这样的走到山里就会丢了,命好的话几个月之后也许在八百里开外找到正在漫无目的走着的我,命不好就可能直接失踪,永远都回不来了。
对了,我还得再重复一次——我不能离开这个村子,因为我在等人,一个很重要的人。
这话我每天都得跟自己念叨几次,这自然跟我散漫到极点的个性无关,更不是坐在画舫高阁中的小姐们吃饱喝足之后闲来无事自我虐心的戏码,我这么着只是生怕哪天自己一个不小心,一觉醒来就彻底忘却了这个事情。
如果我忘了,而那个人却还记得,那对于那个人来说,就太不公平了。
为了公平起见,我一个人守着这唯一的一丁点记忆,等在城门口,看过了来来往往的千万张面孔,站了一千多个日夜交替的晨昏。
我还记得,在日头终于沉到山后的时候,每每回过头,总能看见墨言。一身长衫的他矗立在我身后,斜阳正把珊瑚一样的红色镀上他结着发带的三尺青丝,他眉眼温存的笑着,怀中抱着酒坛。
我也笑,一边笑一边扭头看着别处——不知道怎么着,我总是感觉墨言在对我笑的前一个瞬间,神色却充满了寂寥的悲哀,忧伤刻骨。
也许,我等的人就是他?
我这么着劝慰过自己,可是仔细的想了又想,我觉得那个人,真的不是墨言。
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我又走回了集萃居。
这时候正是深夜,钱老板在柜台里打着算盘头都不抬,看意思是让我自便,于是我就走进去找最靠门的桌子坐下,借着店里的灯开始看墨言的故事。
墨言的字和他的人一样清秀,我捻了捻有点发黄的纸,突然想到在他写下这些字的时候应该还是三年前。那时候他到镇上刚两个月,我们才刚开始说话,互相间还有点生疏的客套,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还会为了谁喝最后一杯酒谦让个没完没了,完全没有再过一个月之后看见对方正在吃包子,就狂奔上去抢过来猛舔,然后拿着问对方“你不吃了吧”的无耻劲头。
前面说的都是过去的事情,因为我记忆的问题,指不定会和事实有些出入。
现在的我觉得自己已经过的晨昏颠倒,因为每次清醒的时候,我都会发觉时辰已经到了银月悬空的晚上,自己坐在酒馆中,手边是一堆空了的酒坛。酒馆里早就打烊了,连个伙计都看不见,只有钱老板在,每次都苦着脸哄我离开。
走在路上,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觉得自己连时间感都模糊了,好像离大火的那夜过去了三四天,又可能已经有了七八日,也许还可能是半个月,但是肯定不会再长,因为我腰上荷包里的那点小钱还没有花光。
镇子在夜里依旧平静,只是有点太静了,但是仔细想想也无可厚非——那场大火烧光了半个镇,凡是亲眼见过那种场景的人,估计会有好长一段时间转不过弯来,甚至连饭都懒得做。我想,现在大家肯定都在紧闭房门之后,全家按长幼次序一排蹲在墙根下画圈以示自己心情低迷,所以也就不好意思打搅,一个人整夜的在镇子上晃来晃去。
介于一个良家女子在黑天半夜在大街上闲晃的举动有违观瞻,我想我有必要给自己解释一下——大火不但烧光了我睡觉的屋子,也烧去了我对这个镇子的一部分记忆。
现在,无论我怎么走,只能到达两个地方——酒馆和那条划开了焦土与镇子的边界地段。
好吧,说白了,我现在开始会迷路,就在镇子里。
没有墨言,我连路都不认识了。
我想这是因为我喝了太多的酒,而且明白我再这么喝下去,早晚就真的傻掉了。
不过我并不是那么担心,因为我知道墨言还活着。
每当我走到那条边界的时候,都会发现地上散落着书稿——字迹是墨言的,而内容,便是他许给我的那个故事。
我想他是不打算再见我了,这就是为什么他只留下纸,而从来不露面的原因。
对此我深表理解,有句话说的好,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傻……大概就是这么说的罢,就像是说我们俩现在的关系状况。
从前他刚到镇子里的时候,我还可以说自己是柴女,现在是别说柴,连山都让我砍秃了,所以我就算是半歇业的状态。好在现在出不去镇子,换作是大火之前,我这样的走到山里就会丢了,命好的话几个月之后也许在八百里开外找到正在漫无目的走着的我,命不好就可能直接失踪,永远都回不来了。
对了,我还得再重复一次——我不能离开这个村子,因为我在等人,一个很重要的人。
这话我每天都得跟自己念叨几次,这自然跟我散漫到极点的个性无关,更不是坐在画舫高阁中的小姐们吃饱喝足之后闲来无事自我虐心的戏码,我这么着只是生怕哪天自己一个不小心,一觉醒来就彻底忘却了这个事情。
如果我忘了,而那个人却还记得,那对于那个人来说,就太不公平了。
为了公平起见,我一个人守着这唯一的一丁点记忆,等在城门口,看过了来来往往的千万张面孔,站了一千多个日夜交替的晨昏。
我还记得,在日头终于沉到山后的时候,每每回过头,总能看见墨言。一身长衫的他矗立在我身后,斜阳正把珊瑚一样的红色镀上他结着发带的三尺青丝,他眉眼温存的笑着,怀中抱着酒坛。
我也笑,一边笑一边扭头看着别处——不知道怎么着,我总是感觉墨言在对我笑的前一个瞬间,神色却充满了寂寥的悲哀,忧伤刻骨。
也许,我等的人就是他?
我这么着劝慰过自己,可是仔细的想了又想,我觉得那个人,真的不是墨言。
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我又走回了集萃居。
这时候正是深夜,钱老板在柜台里打着算盘头都不抬,看意思是让我自便,于是我就走进去找最靠门的桌子坐下,借着店里的灯开始看墨言的故事。
墨言的字和他的人一样清秀,我捻了捻有点发黄的纸,突然想到在他写下这些字的时候应该还是三年前。那时候他到镇上刚两个月,我们才刚开始说话,互相间还有点生疏的客套,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还会为了谁喝最后一杯酒谦让个没完没了,完全没有再过一个月之后看见对方正在吃包子,就狂奔上去抢过来猛舔,然后拿着问对方“你不吃了吧”的无耻劲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