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遇见
1.
月光很亮,我睡不着。
四周太安静,我睡不着。
听见风声,我睡不着。
从阿富汗战场回国近半年,我的私人博客上只一天天记下这样的简单句子,极其敷衍地应付着心理医生。
我很清楚自己这样不合作的态度让她无比伤脑筋,可没办法,我说不出口。
每个夜晚出现在我梦里的画面,那些斑驳血迹与残缺尸体;半梦半醒时回荡在我耳边的声音,战友的凄厉呼喊和子弹飞过的悲鸣,都像印在我脑海中的永久刻痕一样。我忘不掉,我总想起它们,我总难以入眠。
分享交流是个治愈心灵的好方法,我承认。只不过每次抬头与心理医生四目相对时,她的探究而悲伤的眼神令我无法开口。
我是个军人,虽不敢妄言自己为英雄,但我视左肩上丑陋的枪伤为一个荣誉的象征。被遣送回国时我还满怀着身为战士的自豪,我猜想或许治好腿上的毛病,我还能恢复战场上的那种神采。
可她们的存在使我觉得自己是个弱者,小心翼翼地询问,饱含同情的目光。
我敢肯定,只要我语气平淡地说出战场上的经历,旁人的无聊感叹又来了。
“哦,上帝保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毫无意义,毫无意义。
2.
伦敦是个繁华都市,充斥着金钱、享乐、财富、时机。
从我阴暗出租屋的窗口望出去,人海茫茫,浮生众相。每天路过的数不尽的面孔都提醒我,他们在想方设法地融入这座城市,他们在舍弃自身的个性努力融入集体,变成伦敦的一部分,不管他们之前是来自曼彻斯特或者任何地方。
但我做不到,我始终觉得自己是被抽离的,我不属于伦敦。每天像幽魂一样浑浑噩噩地游荡时,我越发这样认为。城市是彩色,而我是黑白的。
我是个被掏空了的行尸走肉,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只无意义地苟且活着。
半年时间,我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去想放在床头抽屉里的手枪,它的握感,它的子弹,它带来的解脱。
是的,解脱,一瞬间的。
我开始羡慕死于战场的战友。
这是个不好的想法。
某天夜里我已经翻出手枪握在手里了,我拿着,枪柄从冰凉变得温热,沉甸甸的。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试了反复好几遍,但终究放下它。
第二天还约了心理医生,我想起来,至少不要失约。
我从不失约,作为一个军人。
3.
我连博客也没写,无言挨了心理医生一顿训。不过我丝毫不在意。
这回,我的心情不错。我遇见了老熟人。
预见了总有一天会到来的自杀,我决定去巴兹医院看看。结果在还未到目的地之前,我就被迈克·史丹佛叫住了。
他,我的老同学。
岁月或曾留下过痕迹,他比当年胖了不少,但眼睛里还是盛满善意。
没有什么比去老地方遇见熟面孔更好的了,我们打招呼,问候,找了个长椅攀谈。话题一下子就从叙旧延伸到未来。
租房的事一开始我也不过随口应和,但迈克多提几句之后我还真来了兴趣。
事实证明,我还没那么想死,那个阴暗潮旧的出租屋我真想换掉它。刚回国那几天,哈里就来我住处看过,尽管她大言不惭说这鬼地方像个棺材被我哄走,但后来许多个难以入眠的夜晚我都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
“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这么说的。”
迈克笑着,语气里带点惊讶。我也惊讶。
合租这件事对我来说很不容易,我几乎残疾,脾气也不好,和我合租在一起的倒霉家伙难免遭受心灵上的打击。而且,我自觉抑郁倾向很明显,要是哪一天忍不住自我了结了,恐怕会给人留下阴影。
当然,这些担忧都在我见到未来室友之前。
至于之后嘛……我似乎根本没来得及思考这个问题。
4.
“阿富汗或伊拉克?”
“什么?”
我当时真是意外得没反应过来。
他只看一眼就猜出了我曾经去过哪个战场,以至于我以为是迈克提前告诉了他。
我的未来室友,一个高瘦苍白的怪人。请原谅我用这个词来形容他,这在我这儿绝对是褒义词。
他有一双漂亮的蓝眼睛,像一湾浅海,带着炫目的神采。
虽说咱俩刚见面他就筹措着合租的事,但我发誓这不让我感到不快。
站在充斥着熟悉气息的巴兹医院实验室里时,我拄着拐杖,站得笔直,看上去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但实际上那时我有种立刻会开始新篇章的错觉,或许不是错觉。
更重要的是,我重遇了那样的眼神。
我的未来室友,一提起要去拿鞭打尸体的鞭子时,双眼都散发出光,踌躇满志的、斗志昂扬的、热爱的、希望的,那种光。
就像多年前刚刚奔赴战场的我在镜子里看到的那样。
我明白那种浑身上下像鼓胀的气球一样,满当当,亮堂堂的感觉。那是只有在面对热爱的生活和事业时才体味得到的。
天知道我有多怀念那种感觉。
5.
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的室友。一切由他而起。
刚预备合租之前,我真没预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我没想到我会意外参与进一场案件的调查,一个嫌疑犯的追捕。
我跟着新室友去了连环凶杀案的现场,检查粉红女郎的尸体。
我奔
1.
月光很亮,我睡不着。
四周太安静,我睡不着。
听见风声,我睡不着。
从阿富汗战场回国近半年,我的私人博客上只一天天记下这样的简单句子,极其敷衍地应付着心理医生。
我很清楚自己这样不合作的态度让她无比伤脑筋,可没办法,我说不出口。
每个夜晚出现在我梦里的画面,那些斑驳血迹与残缺尸体;半梦半醒时回荡在我耳边的声音,战友的凄厉呼喊和子弹飞过的悲鸣,都像印在我脑海中的永久刻痕一样。我忘不掉,我总想起它们,我总难以入眠。
分享交流是个治愈心灵的好方法,我承认。只不过每次抬头与心理医生四目相对时,她的探究而悲伤的眼神令我无法开口。
我是个军人,虽不敢妄言自己为英雄,但我视左肩上丑陋的枪伤为一个荣誉的象征。被遣送回国时我还满怀着身为战士的自豪,我猜想或许治好腿上的毛病,我还能恢复战场上的那种神采。
可她们的存在使我觉得自己是个弱者,小心翼翼地询问,饱含同情的目光。
我敢肯定,只要我语气平淡地说出战场上的经历,旁人的无聊感叹又来了。
“哦,上帝保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毫无意义,毫无意义。
2.
伦敦是个繁华都市,充斥着金钱、享乐、财富、时机。
从我阴暗出租屋的窗口望出去,人海茫茫,浮生众相。每天路过的数不尽的面孔都提醒我,他们在想方设法地融入这座城市,他们在舍弃自身的个性努力融入集体,变成伦敦的一部分,不管他们之前是来自曼彻斯特或者任何地方。
但我做不到,我始终觉得自己是被抽离的,我不属于伦敦。每天像幽魂一样浑浑噩噩地游荡时,我越发这样认为。城市是彩色,而我是黑白的。
我是个被掏空了的行尸走肉,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只无意义地苟且活着。
半年时间,我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去想放在床头抽屉里的手枪,它的握感,它的子弹,它带来的解脱。
是的,解脱,一瞬间的。
我开始羡慕死于战场的战友。
这是个不好的想法。
某天夜里我已经翻出手枪握在手里了,我拿着,枪柄从冰凉变得温热,沉甸甸的。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试了反复好几遍,但终究放下它。
第二天还约了心理医生,我想起来,至少不要失约。
我从不失约,作为一个军人。
3.
我连博客也没写,无言挨了心理医生一顿训。不过我丝毫不在意。
这回,我的心情不错。我遇见了老熟人。
预见了总有一天会到来的自杀,我决定去巴兹医院看看。结果在还未到目的地之前,我就被迈克·史丹佛叫住了。
他,我的老同学。
岁月或曾留下过痕迹,他比当年胖了不少,但眼睛里还是盛满善意。
没有什么比去老地方遇见熟面孔更好的了,我们打招呼,问候,找了个长椅攀谈。话题一下子就从叙旧延伸到未来。
租房的事一开始我也不过随口应和,但迈克多提几句之后我还真来了兴趣。
事实证明,我还没那么想死,那个阴暗潮旧的出租屋我真想换掉它。刚回国那几天,哈里就来我住处看过,尽管她大言不惭说这鬼地方像个棺材被我哄走,但后来许多个难以入眠的夜晚我都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
“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这么说的。”
迈克笑着,语气里带点惊讶。我也惊讶。
合租这件事对我来说很不容易,我几乎残疾,脾气也不好,和我合租在一起的倒霉家伙难免遭受心灵上的打击。而且,我自觉抑郁倾向很明显,要是哪一天忍不住自我了结了,恐怕会给人留下阴影。
当然,这些担忧都在我见到未来室友之前。
至于之后嘛……我似乎根本没来得及思考这个问题。
4.
“阿富汗或伊拉克?”
“什么?”
我当时真是意外得没反应过来。
他只看一眼就猜出了我曾经去过哪个战场,以至于我以为是迈克提前告诉了他。
我的未来室友,一个高瘦苍白的怪人。请原谅我用这个词来形容他,这在我这儿绝对是褒义词。
他有一双漂亮的蓝眼睛,像一湾浅海,带着炫目的神采。
虽说咱俩刚见面他就筹措着合租的事,但我发誓这不让我感到不快。
站在充斥着熟悉气息的巴兹医院实验室里时,我拄着拐杖,站得笔直,看上去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但实际上那时我有种立刻会开始新篇章的错觉,或许不是错觉。
更重要的是,我重遇了那样的眼神。
我的未来室友,一提起要去拿鞭打尸体的鞭子时,双眼都散发出光,踌躇满志的、斗志昂扬的、热爱的、希望的,那种光。
就像多年前刚刚奔赴战场的我在镜子里看到的那样。
我明白那种浑身上下像鼓胀的气球一样,满当当,亮堂堂的感觉。那是只有在面对热爱的生活和事业时才体味得到的。
天知道我有多怀念那种感觉。
5.
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的室友。一切由他而起。
刚预备合租之前,我真没预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我没想到我会意外参与进一场案件的调查,一个嫌疑犯的追捕。
我跟着新室友去了连环凶杀案的现场,检查粉红女郎的尸体。
我奔





小柒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