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救穷扶弱的仁义社会
南方社会更特殊,台湾学者许倬云先生的文章《延续千年的中国人情社会》,记载了一直到近代,南方农村非常仁义的情形。
南方农村,同村人的血缘、宗亲关系更加紧密,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就是结合成亲缘或类亲缘关系的人群,以深度的合作,组织为一个同生死共荣辱的共同体。有公共财产,用以救助弱势群体——鳏寡孤独与贫残病者,还资助无力赶考求学者和嫁娶者,强力地扶起了弱势群体和贫困者,发达者会用自己的能力增添公共财产,回馈小社会。这种亲族圈内的“小共产”,在将近一千年左右,使中国相当一部分人口,免于饥寒,而且还有发达的机会(注6)。许先生讲得非常肯定,中国的南方农村,大概都是如此。
许倬云先生还说:“中国的亲缘组织,扩大为类亲缘的共同体,其渊源甚久,而且又有儒家的伦理,作为其合理性的依据,在世界历史上,中国的注重家族,就成为民族学和社会学上,几乎独一无二的例证。”
“与今日西方文明中,个人主义的极度高涨相对比,可以救济个人主义的孤独,也可以防止因为个人主义过度发展,社会必然面临的碎裂与瓦解。而且,这种共同体,并不是出于利益的合约,而是基于人性的感情。利尽则交疏,人性之间天然的感情,却不会因为利益之有无,而就此断绝。这是中国文化中超越性的价值,也可以扩充成为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以补现代文明的不足。”
看中国村庄的名称就知道,李家村、马家寨……多数都是以姓放在前面,一个村庄多数人都是同姓,祖祖辈辈生活在一起,甚至许多是同一个宗族的,每年祭祖的时候更加加深了村民们的情感,成为某种程度的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