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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大家好,本人1月份刚刚杭州假释出来,当时在某次会见的时候,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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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无意间刷到一则新闻,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是五味杂陈,如同吃了一只苍蝇一样,吐又吐不出来,咽又咽不下去,真是如鲠在喉。我想站在个人的角度来和大家跟大家聊一下这个案子,如有不同意见的,你尽管提出来,你杠,那就是你对,我不跟你犟。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2楼2023-08-2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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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3楼2023-08-2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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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4楼2023-08-2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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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5楼2023-08-2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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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6楼2023-08-2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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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7楼2023-08-2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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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8楼2023-08-2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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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9.10.11.12.13一起发了吧,如果系统错误顺序不对,大家可以去某音搜索一下,最近还挺火的这条新闻。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9楼2023-08-2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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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双方都有过错,4/6开吧(4是女方,不应该一味的满脑子都是钱钱钱,你女儿上面三个哥哥,你们家庭条件不好,可以理解,母亲想在房产证上加女儿名字的意愿也可以理解,谁不想自己的女儿以后日子过的好一点呢,起码加个名字对男方来说也算是一种约束,对女方来说算是一个保障,但是在原先有合约的情况下,由于提前发生了关系,这么猴急的又是要钱,又是发生关系马上要加名字,以威胁的口气告知男方不答应就报警告QJ,这波操作属实是有点吃相难看了),其实大多数人可能都觉得男方没错,怪女方,甚至于觉得女方是在敲诈勒索,我倒觉得如果说延伸到了敲诈勒索,还真不至于,因为男方同样也有错,男方占到了6,错就错在都已经订婚了,基本上人家女孩子就已经很快要成为你家儿媳妇儿了,你作为未来婆婆的,还要对女孩子留一手,立个什么狗屁协议,纯纯多余了属于是,应该在订婚之前直接就把女方名字加上,彩礼的话分两次给,这样最合理,我想女方家里人也不会不同意,而且事情都已经发展到了人家报完警,派出所民警都已经跟你说了,考虑到两家已经订婚了,不想掺和这种家庭纠纷,因为民警心里很清楚,一旦立案了,即便是后期女方要求撤案,也是不可能的,男方肯定是QJ罪名成立,就算是花钱拿到了女方的谅解书,那也是3年起步,事情闹这么大,女方在当地也是一辈子抬不起头,十里八乡的都知道了,以后嫁人都困难。人家派出所给了你机会,让你第二天去加人名字,加完就没事了,这个未来婆婆还在那提防着,就是拖时间,不去加,这就让我想到了《征服》里刘华强的那句名言“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这男孩子也是个蠢货,你说都订婚了,马上就是你的人了,何必急于一时的这么早就要发生关系?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50楼2023-08-2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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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子最终的结果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男方在开庭之前,拿上几万块钱给女方,美其名曰精神损失费赔偿款,实际上就是为了拿个谅解书,想让孩子判轻点儿,因为强奸罪是3~7年,而且咱们国家的法律是有弹跳性的,根据情节来判决,也就是说可以判你3年,当然也可以给你顶格判,判7年,最终的结果就是男方成功的拿到了女方的谅解书,然后被判3年,接着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被法院驳回上诉,结案表一下来,直接入监服刑,最终因为表现良好,获得3~6个月的减刑(这个要根据上诉时间来推算入监的余刑,我说的减刑3~6个月那是在看守所不耽误太多时间的情况下)如果最终男孩子气不过,上诉中院被驳回,那他到了监狱还要写申诉状的话,那就属于是“不服判决,不满足减刑假释条款最重要的一条(不认罪伏法)”最终坐满3年,一天也没的减。不过这个没办法,既然你要申诉,那就是不认罪伏法,减刑假释肯定是与你无缘的。想开了就行了,判都判了,表现好点,早日出来和家里人团聚得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51楼2023-08-2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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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的可能性被判缓刑,或者能再轻点儿,不要说什么QJ罪是3年起步,我说了,咱们国家的法律是有弹跳性的,只要法院给你一个情节,再给你一个减轻处罚,那就可以降到3年以下,但是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冷知识:(有些罪名分析的时候,大家千万不要看刑法书上的来判断,举例:组织MY是5年起步吧,但是也有一些最终被判1年2年甚至几个月的,那么问题来了,有些人就要问了,不是3年起步么,这1年2年的是咋判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看情节!看情节!看情节”)你说你又不是主犯,你就是个浴场里面拿拖鞋的,只不过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的这个事情,完全属于从犯,为啥要判你5年起步呢?再举例,开设DC是3年起步吧,你说你就是个端茶倒水的,只不过也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的这个事情,偶尔还要去给老板望望风,虽说工资比正常工作多一点,但也属于是从犯,对此案起到了辅助作用,那为啥要给你判个3年起步呢?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52楼2023-08-21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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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贴吧里很多家属或者朋友是因为QJ进去的,大多数人甚至有些忿忿不平的觉得太冤枉了,好,就算你“冤”吧,设想一下,在庭审现场,FG问你,“你说她是自愿的,你并没有强迫她,那你怎么证明你没有强迫她呢?”咱们国家讲究的是男女平等,孩子老人和女性本就是弱势群体,你做了就是做了,你能拿出女方是自愿的证据来吗?你压根儿就拿不出来,所以呢,一旦罪名被坐实,就想开点,也不用上诉了,耽误了去监狱的时间,要知道,早一天去监狱,早一天拿分,早一天减刑,早一天回家与家里人团聚才是王道。但如果你确实是被冤枉的,甚至于女方还涉及到敲诈勒索的,那你得好好打这场官司,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女人。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53楼2023-08-2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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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半年没有更新贴子了,帖子上面全是灰,刚刚偶然间看到这则新闻,上来把帖子的灰擦一擦,有感而发的阐述了一下自己的观点,不知道这帖子会不会被和谐。如果真被和谐,那我也认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54楼2023-08-2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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