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人去年嫖娼,今年被抓原因是涉嫌强奸罪,对方当时身份证年龄未满14周岁,但是当时老板和卖**均说自己已经16了,我家人也确实不知情,也是交易性质的,并且因为没有兴趣没有办成事(衣服应该是脱了但可能是没C入),所以总共付了400老板给退了370,这种情况一定就是强奸罪吗,目前已经批捕还在侦查阶段,我家人这边确实不知情对方年龄,并且对方卖淫2-3年,不存在不情愿的情况。 现在这个案子算是个团伙案 还是个专案 听别人说这个案子不会按照正常强奸罪判 因为人多并且牵扯交易 说顶多2-3年 这种可能性大吗 因为目前嫖娼者抓了五十多人 一共查出来了一百来号人



王菜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