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要求,要坚决刹住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风。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党员干部操办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机关申报,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向市纪委申报,科级干部向本单位纪检组申报。不设纪检组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科级干部向市直机关纪工委申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得超过20桌;除亲属外,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以送请柬、直接告知、间接转告等方式,通知相关单位、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员参加;不得收受除亲属以外的人员的礼金、礼物;不得动用公车特别是警用车辆参与;婚丧嫁娶事宜应一事一地一天办理,不得多时间、多地点办理操办;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参与婚丧嫁娶事宜,要按照规定,到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备案。县、乡(镇)属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村的公务用车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参与婚丧嫁娶事宜,到县(区)纪委备案;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乔迁、升学、生日、祝寿、升职、工作变动等事宜,请客送礼,大操大办,借机敛财。